公都子真的很想打死這個老不死的。死爸爸就往我身上塞,輪到娶王小姐了就是你的事了,還有沒有天理?對了,這不是在讨論應該誰對誰恭敬的事嗎?丫的扯到娶王小姐幹什麽?
看着徒弟疑惑的目光,孟子微微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告子尾巴倒是翹起來了:“那如果王小姐,也就是我的新娘子的轎子,迎面遇到了當官的轎子,應該是誰讓誰呢?”
孟子毫不遲疑地回答:“首先有一個問題我必須先說清楚,王小姐不可能是你老婆。打比方也不可能是。關于你問的這個問題,答案毫無疑問就是應該縣官讓新娘子。”
告子拉長聲調說道:“願聞其詳。”
孟子解釋說,所謂人倫,首先是先有人。如果人都沒有,也就不存在人倫了。《易經》上說得很清楚,人倫造端于夫婦。婚嫁迎親是男女成爲夫婦的開始,是最應該恭敬的。因此官員給新娘子讓道沒問題。
告子長長地“哦”了一聲之後說:“那我問你,如果一條路上,東邊來了個新娘子,西邊來了個死者,那麽誰給誰讓道?”
孟子不屑地“嚯”了一聲,心裏想的是:小樣,這就想把哥們套進去啊?不是我說,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拉的是稀的還是幹的,老子早就準備好了!
“這個問題很簡單啊。”孟子不疾不徐地說道:“一個是走的,一個是來的,兩個都一樣大。遇到這種情況,誰也不需要讓誰,雙方都讓一半在路兩邊就可以了。”
“呵呵,”告子笑了起來:“可那地方是一座橋。按照你的做法,兩邊的人都得噗通一聲掉下水。哦,不對,不是噗通一聲,是噗通噗通很多聲。因爲噗通一聲是一個人,而他們是很多人,所以就成了噗通噗通噗通掉下水呀,蛤蟆不吃水呀太平年……”
孟子皺着眉說道:“别唱了!有沒有人告訴你,你唱歌實在太難聽了。”
“那我還是打比方吧,”告子說道:“就像下餃子一樣,噗通、噗通、噗通。”
“望八蛋!”孟子吐出了三個字。
“講不過道理就惱羞成怒罵人了是不?”告子馬上就不依了。
“誰講不過你啊?誰呀誰呀?”孟子:“我罵你是因爲你該罵!”
告子大怒,表示如果如果不能說出個子醜寅卯的話,這事沒完。
孟子白了告子一眼:“剛才咱們說過什麽來着?”
告子氣沖沖地回答:“咱們已經說了那麽多了,我怎麽知道你說的是哪句?”
孟子一字一頓的說:“咱們是不是說好了的,再不許說到吃的。”
告子臉上的表情變得像是口中含了一口翔一樣,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孟子沒好氣地說道:“你說點别的吃的也就罷了,還偏偏要說餃子!叔可忍,嬸也不能忍啊。”
背了理的告子一時沒反應過來,怔怔地問道:“餃子怎麽了?”
孟子更生氣了:“你不知道嗎?好吃不如餃子,好玩不如……”
說到這裏馬上捂住了嘴。
不過告子倒是恍然大悟了。當即做出一副“了然”的模樣長揖道:“這事還真是我錯了。該罵,該罵。”
孟子這才稍微平複了一點怒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好,咱們還是言歸正傳。”告子說道:“現在就是橋的兩頭,東邊來了個送葬的,西邊來了個送嫁的,我就問你怎麽辦?”
“看橋兩邊哪邊的地勢更高,下坡的讓爬坡的。”孟子答道。
“平地,兩邊一樣高。”告子步步相逼。
“誰先看到對方,按理當讓。”孟子毫不示弱。
“兩邊的人都是瞎子。”告子仰頭四十五度望向天。
孟子的臉色也不太好看了:“這麽大的兩支隊伍,全都是瞎的?”
“嗯呐。”告子從鼻孔裏哼出來這兩個音。
“那也沒事,”孟子微微一笑很傾城:“不管是送葬的還是送嫁的,都要吹吹打打吧。誰先聽到對方誰先讓。”
“忘了告訴你,”告子笑得要多下賤就有多下賤:“他們都是聾子。”
孟子一口茶水噴了出來:“你是要告訴我,兩邊幾十個人都是瞎子不說,還全都聾了?”
“嗯!”告子重重地點點頭:“瞎得不能再瞎,聾得不能再聾了。”
孟子一個大嘴巴扇了過去:“那你丫的告訴我,這兩夥人是怎麽擡着那麽大個轎子和那麽大個棺材,走到這麽窄的一條破橋上來的?”
告子捂着火辣辣的臉說道:“你别管他們怎麽來的,我現在就想知道應該誰讓誰?”
孟子兩隻眼像是鬥雞一樣瞪着告子:“咱們現在讨論的問題,限于生活中可能發生的事。這麽那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來說,就屬于胡攪蠻纏了,這可不是做學問的态度啊。”
可能告子也覺得自己這樣也是有那麽一點過了,眼珠子轉了幾下之後又說道:“那好,我換個問題。如果你站在路中間,左邊來了一隊送葬的,右邊來了一隊送嫁的,你應該先給誰行禮?”
“誰先靠近我就先給誰行禮。”孟子說道。
“兩邊同時到你這裏。”告子答道。
“那我先看到誰先給誰行禮。”說完這句之後孟子馬上補充道:“你不要說我同時看到!因爲我的眼睛不是長在左右太陽穴,能同時看到兩邊。”
“不,我要問的是另外一種情況。”告子說道:“你先看到左邊的,但是先聽到右邊的音樂聲。你不要告訴我這個也不可能吧?”
“這個是有可能,”孟子答道:“不過很好處理。眼睛長在耳朵前面,自然排行比耳朵大。所以還是先給眼睛看到的行禮。”
“嗬,您這話說的,”告子鄙夷地說道:“都是五官,你憑什麽說眼睛比耳朵大?那咱們還說耳目耳目,都是把耳朵排在眼睛前面吧?”
“這就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了。”孟子覺得不能再和他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下去了,得趕緊和個稀泥:“關于耳朵和眼睛誰更大的問題,我認爲不是今天的主要研讨範圍。如果你真的想讨論清楚這個問題,下次咱們再開個專題會論證這個事。”
告子嘿嘿一笑:“我終于明白一件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