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
問我爲什麽重複。
規定是必須要每天更新四章,四千字,否則拿不到全勤。
全勤多少錢?
1500。
我每個月工資多少錢?
兩千多塊錢。
去掉全勤還剩多少錢?
答案:幾百塊錢。
正常情況下我一個月兩千多塊錢,如果某一天少更新了一章,那當月工資就是幾百塊錢。
這幾百塊錢,就是所有讀者訂閱給我帶來的全部收益。
這就是我寫文一個月,十二萬字,所有讀者給我帶來全部收益。
幾百塊錢。
我不是大火的作家,每個月我隻能從我的讀者每個人身上賺到三塊錢,而我的實際讀者隻有兩百個。
我主要的收入來源:全勤。
如果我今天隻更新了三章,我這個月闆上釘釘我工資就是幾百塊錢,那麽接下來半個月,我已經看到底了,我還會更新嗎?
可能這個月就不更新了,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理解。
用這個時間去店裏打工,半個月也能掙一千塊錢呢。所以我可以失去五六個讀者,七八個讀者,或者全部都走。
但我不能失去全勤。
否則我連創作的動力都沒有。
但當然我也不是一定要作妖非要去折磨讀者的。
正常情況下我起碼能保證夜裏就改過來并且叮囑你們養成早上看的習慣。
但有些極端情況比如假條用完了又突然被瑣事纏身完全脫不開手的時候,就會直接勸大家離開。
這樣也很幹脆。
你省錢,我省被罵。
這不是一本大火的書,我不是一個出名的作者。
已經寫到最後了,我隻想拿到最後兩次全勤。
我的确對不起正版訂閱的讀者們,所以能做的就是勸你們離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