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雙靴子名爲無痕靴,穿上以後,可以讓身體變得輕巧,日行千裏路不留痕,所以名爲無痕靴。
實際上,這雙靴子對于一般修士而言,就是一個很雞肋的東西。
他們築基之後都可以禦行法器飛行,根本不需要這樣的靴子,而這靴子的制作又非常困難,不僅配的材料很稀少,而且陳功率極低。
所以,也就造成了這雙靴子的造價極高,一般人又買不起,所以迄今爲止,整個十方世界,似乎就隻有三雙。
一雙在一位廢靈根的富豪手裏,還有一雙在一個飛賊的手裏,這最後一雙,就是眼前這雙。
對于這一階層的物品,勳王并不在意,他沒什麽特别需要的,而且,他很快就能夠突破成爲金丹期修士。
但是這雙鞋,對于一般修士來說是雞肋,但是對于雲碧來說卻是難得的物品。
沒有靈根不能修習,也就意味着不能使用飛行類的法器,哪怕是利用靈石推進的,像勾綠兒用的那種,因爲沒有靈根不能引導靈石内靈力,也同樣無法驅動。
所以,若是有這樣一雙靴子,就方便很多了,至少像之前他半決賽那場,遇到那樣的情況的時候,她有足以自保的跑的能力。
勳王是這樣想的,就選了這雙靴子出來。
對于淩清的選擇,容瑛身爲師父并沒有說什麽,畢竟這比賽是他自己赢得的,而那裏的物品本身因爲等階限制并沒有太好的,容瑛以後自然會給他準備更好的。
但是這雙靴子,對于雲碧來說确實有用,爲了低調,目前隻有容瑛知道,等返回雲辰宗以後,雲碧将會成爲元羲長老的徒弟。
怎麽說也是師徒一場,她那邊沒有什麽适合雲碧的東西,這個送給雲碧倒也好,到時候她再備一些女孩子用的到的東西。
所以,勳王選了這樣一雙靴子,别人都覺得淩清瘋了,但是容瑛卻覺得淩清選的不錯。
勳王将靴子找機會交給米琪,米琪沒想到,淩清去選了半天,居然是爲自己選了一樣東西。
說不感動是假的,米琪真沒想到,這位契約者穿成淩清之後還能對自己這麽好,那也就是說明,淩清的遺願怕也是和雲碧有關。
随着頒獎結束,各大派都開始陸續準備回去了。
米琪有些舍不得這裏,這裏實在是太好了,每天都過的很快樂也很充實,和在雲辰宗那種枯燥的日子比,這裏每天都豐富多彩。
知道以後再想來彩鬥國,也不知道是否還有機會麽,所以米琪約了裘家兄弟還有淩清一起,去城裏上次她們吃飯的那家店。
“淩清師兄,你上次沒跟我們一起過來,這家店的菜特别好吃,又很特别,别的地方沒有呢。”米琪拽着淩清一路出來,這邊位置她記得很清楚,畢竟和自己所在的世界裏的菜式一樣的菜,米琪怎麽可能不印象深刻。
隻是,等幾個人到了那邊之後,發現有不少人圍在那邊說着什麽。
米琪擠過去一看,那家店居然關門了。
“這……”米琪揚起頭,朝着圍觀的一位問道:“這位大叔,這家店怎麽關門了?您知道嘛?”
“小娃娃,你也是來這裏吃飯的吧?這家店搬走了,修鬥大會結束那天,這家店就搬走了。唉……”那人邊回答邊歎氣,似乎很惋惜的樣子。
“搬走了?您知道店搬去哪兒了嗎?”米琪很是疑惑,這店生意這麽好,怎麽會突然搬走了呢?
“不清楚,似乎是因爲那位掌櫃的要回老家去,具體的我也不知道了,可惜呀,可惜呀,他家的菜我可是吃不膩的,居然就這麽搬走了。”
米琪看看關上的店門,也很是惋惜,轉頭擠出來,朝着淩清攤開手:“淩清師兄,我們來晚了,這家店搬家了。”
“啊?搬家了?我還想吃那個爆炒醬片呢,怎麽會搬走了呢,這不過幾日沒來。”裘康健一臉的失望,他可是盼了好久的。
“聽說修鬥大會結束那天,這家店就搬走了,說是掌櫃的要回老家什麽的,就是也不知道掌櫃的老家在哪兒,如果知道,以後說不定還能找過去。”米琪也是遺憾,早知道那天就多和掌櫃的聊幾句,說不定就知道掌櫃的老家在哪兒了。
“算了,我們去另外一家吧!雖然名氣不如這家,但是也是彩鬥國數一數二的飯莊。”裘康安看到兩小隻無精打采的樣子,提議道。
勳王倒是無所謂,反正他對食物也沒有太大的念,他們說要去哪兒,他都可以。
而另外一邊,離開彩鬥國的吳浩言,一路往岚國走。
其實原本他并沒有打算搬店,是想先準備好東西,然後讓店在這邊繼續運行,他自己去岚國再起一處爐竈,等時機成熟,看看是搬過來,還是收一個信得過的徒弟幫他經營、制作佐料這些。
誰知道,店裏出了叛徒,将他原本準備好的一批留下來的調味包全都偷走了。
若是再繼續制作,也不知道要花多久時間,那些調味品都是他好不容易制作出來的,存了很久才有那麽多。
另外,若是再做,也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叛徒存在。
所以吳浩言就決定,幹脆賣掉店,然後遣散了一批人,留了一些他之前還比較信得過的,還有願意跟他一起走的,然後帶上東西,整個将店遷走了。
既然整個店都搬走了,吳浩言要考慮的東西就多了,畢竟一開始過來是打算先從糖果起家,可現在多了這麽一大家子人,吳浩言就要考慮最快的翻本。
目前距離他要參加的庖丁大賽還有一年多的時間,他不僅要把自己的店建起來,還要有一定的名氣,這樣他才能夠面了初賽。
上一世原主就是在初賽的時候遇到了他父親的那個妾室,然後在淘汰賽中,就被人在物品上動了手腳。
所以這次,他要殺一個出其不意,不會給他們任何一個可乘之機,他一定要完成這次任務,同時也一定要替原主讨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