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已經燒紅了半邊天,整個城市都映照在火光之中。
長街空曠。
握劍的手,漸緊。
握刀的手,更緊。
情緒漸漸緊張,腎上腺激素飙漲。
一男一女,在這寂寞的長街之上,即将碰撞在一起,炸裂出燦爛的火焰。
沒有呼喊。
沒有憤怒。
短刀遺忘帶起雪亮光弧,激蕩着空氣卷起狂風陣陣,力劈華山走中宮,霸氣絕倫,哪怕面前是一座山,也要在這一刀下被劈成兩爿。
吳麗華練的巫族功法。
巫族,從不來不以花枝招展的術法見長。
所依仗的僅肉身力量。
力量。
絕對的力量!
所以之前明知李鳳栖在消耗她的靈力,吳麗華也毫不介意。
哪怕是最簡單的刀,到了巫族手上,沒有一絲的靈力,也具有一刀斷嶽的威力,更何況手中的長刀是神器仿制品。
這一刀極重。
李鳳栖手中的長劍朝歌劍氣肆虐,化作一片黑色虹光,又如一座黑色虹橋,跨越了的時空,後發先至直奔那片雪亮刀光。
他有點不信。
隻要是人,隻要是活的血肉,怎麽可能真正的金剛不壞。
砍不動,不是她太強。
而是自己力量不夠。
無論是人類消失前,還是人類消失後,李鳳栖遇到自己做錯了的事後,都會先扪心自問,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夠好。
這一次不再平a,出手便是青雲三式第一招:君臨天下。
锵!
金屬交鳴的铿锵聲激蕩。
刀劍相處的地方,爆發出熾烈的光彩,黑白光華閃耀,炸裂,如宇宙大爆炸般,從相交的地方,沿着一個平面擴散。
絢麗無比。
大風席卷,氣浪湧滾。
不遠處的共享單車被氣浪席卷飛,撞在一堵牆上落地,變成一堆廢鐵。
吳麗華屹然不動。
李鳳栖臉色刷的一下變得慘白,身影倒彈而起。
他覺得被一列飛馳的動車撞上了。
不可阻擋。
磅礴的力量從劍上傳來,瘋狂的在體内肆虐,周天運轉的氣脈停滞了刹那,甚至感受到氣海穴附近的秘境在動蕩。
好恐怖的力量。
李鳳栖實在想不明白,吳麗華一個女子,她那具身體裏竟然藏着如此不可思議的力量。
落地,屈膝卸力。
剛擡起頭,眼前便出現一片雪亮的瀑布。
吳麗華已經淩空躍起一刀劈落。
雪亮刀光帶起的光華,宛若從天而落的銀河,狂野、霸道、無理至極,仿佛這一刀在手,世間任何人在她面前,都隻是蝼蟻。
一刀劈之。
刀名遺忘,一刀下去,斬情忘恨。
遺忘所有。
李鳳栖眼中,雪亮的刀光裏,竟然生出了一絲幻象。
他看見了一個女子。
一個漂亮得世間任何言語都無法形容的女子,女子腰間佩刀,仿佛仙女一般,從月宮之中踽踽而來,緩緩走向人間。
生死瞬間,李鳳栖不願硬撼。
側身閃開。
啪!
短刀遺忘劈空,斬落在地。
狂駁的純粹的力量透過刀身,迅速向着地面蔓延。
噼裏啪啦聲中,地面出現了一條長達十米的裂痕,最深處竟有一米多深,連不遠處的垃圾桶也被這股力量一分爲二。
吳麗華手腕一翻,順勢橫斬。
李鳳栖無奈,隻得再退。
形勢倒轉。
之前李鳳栖追擊吳麗華,吳麗華竭盡全力的拉開距離,此刻反而成了李鳳栖要拉開距離。
可惜,他低估了吳麗華。
這位短發女子忽然諷笑了一聲,“知道嗎,除了弓,其實那套步法根本不要靈力。”
話音未落,她已經出現在李鳳栖背後。
一刀劈落。
李鳳栖大驚,沒料到她竟然還在藏拙,速度竟然比之前更快了三分。
已經沒時間躲避。
反手就是一個蘇秦背劍。
啪!
短刀劈中朝歌,朝歌順勢拍在李鳳栖背上。
李鳳栖如斷線風筝飛落遠處。
渾身上下的骨骼似乎都斷了,背後的刀傷更是針刺一樣撕裂着神經,李鳳栖落地之後卻根本沒有停留,擡腿就跑。
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伸。
吳麗華目睹這一幕,愣了下,旋即醒悟,沒有覺得他懦弱,反而這樣的人更可怕。
追!
吳麗華一手握短刀遺忘,背負着神弓射日,身影鹄起鷹落,緊緊跟随在李鳳栖身後,因爲擔心他還有回馬槍之類的絕招,沒敢貿然出手,隻是咬在尾巴上。
李鳳栖不斷狂奔,速度越來越慢。
終究受了傷。
吳麗華好整以暇,勝利的天平在向她傾斜,殺了這個佩劍男人不過是時間早晚。
陰差陽錯。
來到了健身廣場畔,在老頭子陳樹經常坐的那張長椅後,有一條穿城而過的小河溝,水不深,僅齊膝,李鳳栖意欲一躍過河,卻不料高估了傷後的實力,跳到一半掉了下去,瞬間落入河中。
看着這一幕,冷笑。
沒有絲毫留情,居高臨下躍起,一刀劈落。
李鳳栖落水的刹那就已意料到吳麗華會趁勢出手,幾乎是本能反應,往上遊一個翻滾,起身後跳幾步,拉開了三五米距離。
雪亮刀光入水,濺起的水花,将兩人渾身打濕。
再次對峙。
李鳳栖盯着吳麗華,笑了。
自信睥睨。
吳麗華渾身衣衫被打濕,哪怕是穿着衣服也遮擋不住前凸後翹的好身材,此刻更是纖毫畢露的被佩劍男人看了個通透。
但她毫不在乎。
甚至有些欽佩。
因爲李鳳栖看她的眼神,除了自信,沒有絲毫的雜質,純淨得像一汪清泉。
李鳳栖在笑的同時出劍。
依然是那一招:君臨天下。
長劍朝歌缭繞着的黑色劍氣化作一座虹橋,直撲吳麗華,吳麗華想到不想,擡手就是一刀,震碎黑色虹橋的同時,将李鳳栖也擊退到十餘米外。
吳麗華欲要終結。
接連被震傷,又在水中,李鳳栖絕對躲不過這最後最快、最重的一刀,隻要出刀,他必然是劍斷人亡的下場。
但她起手擡刀的刹那,驟然停住。
落水後的李鳳栖起身,手中握的不是長劍朝歌,而是一柄長槍。
她見過這柄槍。
李鳳栖來到這座城市時,綁在車頂上,後來他入住的第一家賓館被燒,他就一直沒去取這柄槍,自己以爲這是他殺了天選之子搶奪來的寶物。
爲何會出現在河溝裏。
這麽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