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少年人的喜歡很淺薄,最容易讓人淡忘,可他自己很确定,他隻是閉口不提,卻是把她藏在了心裏。
這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如果你心裏有三分喜歡一個人,恨不得時時挂在嘴邊上;如果你心裏有五分喜歡一個人,就會偶爾提起;如果你心中全心全意隻喜歡一個人,就不舍得說了,隻想偷偷的留在心裏。
他出身低又怎麽樣?三哥還是商籍出身,不是靠着自己寒窗苦讀,一步一步走向朝堂,成了不可忽視的二品大員,大甯國立朝以來最年輕的閣臣,最有政績的刑部尚書,如今他權柄在握,整個甯國的女子,又有哪個是他配不上的?
三哥可以,他也一定能夠做到。終究有一天,他也會成爲一代藩王,封疆大吏,他也會守護一方土地,被人景仰。到時候,又有誰能說他配不上她?
夥房的士兵送來吃食,是一個很大的白瓷碗,裏面裝了熱騰騰的米飯,還有一些肉和青菜,紀泓煊和紀泓煥人手一碗。納蘭錦繡吸了吸鼻子,覺得這味道還挺香的。
“你幹嘛,想吃?”紀泓煊問。
“不怎麽想吃,我都用過晚膳了。”
“那我可就不管你了。”紀泓煊低頭正要吃的時候,又看見她眼巴巴的瞅着自己。
他笑道:“分你一半行不行?”
納蘭錦繡兩世爲人,卻都是錦衣玉食的,從來沒吃過苦。可能因爲平時的吃食太精緻,她現在竟然覺得他們行軍的飯很香,聞起來就很有食欲。
她想到哥哥一向是和士兵們一起吃的,在鎮北王府似乎沒有那麽多規矩。隻不過她畢竟是女子,又貴爲郡主,這樣和大夥一起吃飯,不知道傳出去會不會被人笑話?
可她确實很想嘗嘗,而且上次在攬月樓吃的全魚宴,好像也是和大家夥一起吃的。應該沒什麽事的吧!
“你要不要?”紀泓煊見她半天不回答,又問了一遍。
納蘭錦繡點頭,他便讓人取來一個空碗,把自己的飯菜分了一半給她。納蘭錦繡指着他之前的那隻碗,問是不是他自己的餐具。
紀泓煊點頭,他們每個人都得把自己的餐具帶好,如果搞丢了,行軍途中一時又補給不上,就真的隻能用手捧着吃了。納蘭錦繡又指着他的碗道:“那我要你那隻。”
紀泓煊噗的一聲笑了,道:“第二隻碗是新的,還有筷子。”
納蘭錦繡怕他耍自己,半信半疑的:“真的假的?那這碗長得都一樣,你怎麽知道就是新的?”
“不一樣。”他把兩隻碗遞到她跟前,道:“你看,第一隻碗是有名字的,而第二隻碗什麽都沒有。”
納蘭錦繡一看,确實如此,紀泓煊的碗上,刻了一個小小的煊字,而另一隻碗卻是光滑可鑒,上面什麽都沒有。紀泓煊沖她揚了揚下巴,得意地道:“怎麽樣,我沒騙你吧?”
“嗯。”納蘭錦繡接過那隻碗,秀氣的吃了一口米飯。
“我處處爲你着想,你怎麽連聲謝謝都不說?”
“謝謝六哥。”她不情不願的說。
“哈哈哈,不謝不謝,舉手之勞。”
紀泓煥一看弟弟得意的樣子,不禁搖了搖頭,無奈道:“你倒是很會邀功。”
納蘭錦繡擡頭看紀泓煥,他道:“你是咱們鎮北王府的郡主,玄甲軍中總有人認得你。”
“嗯?”
“而且王府裏本就沒有女眷,除了你,就隻有新王妃了。你沒梳婦人發髻,能猜出你的身份,也沒有什麽困難。郡主來了,大家自然會取新的餐具給你。”
納蘭錦繡這才明白過來,自己剛剛是被六哥騙了,白給他說了一聲謝謝。她伸筷子夾走了他碗裏的肉,自己都給吃了,然後還驕傲的揚了揚下巴,大有你能把我怎麽樣的派頭。
紀泓煊扒着白米飯吃,心下卻愈發愉悅了。錦兒還是以前那副樣子,沒有因爲分别而疏遠他,也沒有嫌棄他是個征戰沙場的武人,還會像以前那樣搶他的東西吃。
士兵們一看郡主來了,就不敢往火堆跟前圍了,都跑回自己的營房裏去吃。
紀泓煥看着他們兩個,一邊吃飯一邊說話,非常想告訴他們食不言寝不語。可又覺得這個場景挺溫馨的,他們如今能坐在一起吃飯,其實是經過很多考驗的。
沙場上刀劍無眼,從踏上北疆的那一刻起,他們兄弟兩年就做好了馬革裹屍的準備,也正是因爲這樣,他們更珍惜能在一起的時光。
吃完了飯,三個人繼續烤火聊天。紀泓煥覺得,自己也不能一直隻聽他們兩個說。奈何根本就加入不到他們的話題中。
他們的思維跳躍很厲害,前一刻還在說戰場上的險情,後一刻就跑到大雁身上去了。好不容易等他們停下來,他才撥了撥火,很平常的問:“錦兒表妹可還适應赤陽城的氣候?”
“嗯,現在算是适應了。一開始來的時候覺得不習慣,這裏風沙大,而且早晚都很冷,中午的時候又會特别熱。爲了能夠維持正常溫度,我這一天要換三次衣服。”
紀泓煥聽她這麽回答,也忍不住笑了,他說:“那是你還有空折騰,我們就沒那麽好運了,不管是冷還是熱,铠甲都要穿在身上。”
“铠甲重不重?”
“重,也不保暖。冷的時候穿着它不暖和,熱的時候穿它卻是炙人。”
納蘭錦繡點頭,悠悠地道:“不穿的話是不是不可以?你們還要靠它來抵禦傷害。”
“是。”
這時候紀泓煊也加入了話題,他沉思着說:“其實那種金蠶絲軟甲就很好,既輕便又刀槍不入。”
納蘭錦繡還是第一次聽說這種東西,想到若是有了它,那他們在戰場上不是要降低了很多風險嗎?刀槍不入,可以讓他們少受傷,而且輕便的話,在行軍途中也會比較好。
但是大甯的士兵既然沒有,那也就證明這種東西極爲稀少。不知道父親手上有沒有,若是有的話,她可以給六哥讨一件來。她問紀泓煊:“金絲軟甲是很難得嗎?”
“是非常難得。金蠶那種東西,隻有魔刹一族能養活,而且每隻金蠶能産出的絲很少。因爲金蠶絲的特殊性,金蠶産完絲以後就會死,要想織一件铠甲,就不知道要多少金蠶才可以。”
“但你既然知道,一定是見過的吧!金蠶軟甲長的什麽樣?哪裏有?”
紀泓煊被她這一連串的問題砸暈,一時竟然不知道該先回答哪個。紀泓煥接過話:“元帥有一件,外表看起來也沒什麽特别,就是可以水火不侵,刀槍不入。”
納蘭錦繡點頭,果然不出所料,這種珍稀的東西,父親是有的。她現在對他們在戰場上的事,還是有些好奇的。漫漫長夜,他們又許久未見,不知不覺就聊了起來。
“紀氏雙傑?”納蘭錦繡聽到紀泓煊說出不來的奇妙稱呼,忍不住笑出了聲。
紀泓煊卻不以爲然,神色很正常,沒有因爲她笑話,就不好意思:“怎麽了?這個稱呼聽起來不霸氣嗎?”
納蘭錦繡搖頭,笑着解釋:“不是不是,就是覺得很好笑。特别像房間流傳的那些話本子上,說的什麽江湖俠客,這個三怪那個雙雄似的。”
紀泓煊淡淡的瞥了她一眼,那眼神十分不滿。果不其然,他伸手戳了戳納蘭錦繡的額頭,有些氣急敗壞:“我們那是軍中士兵給的敬稱,你那些胡說八道的三怪雙雄,怎麽能和我們比?”
“有什麽不一樣的,不就是都以組合的身份出現嗎?”她笑的還是很厲害。
紀泓煥想到自己第一次聽說,很多人把他和六弟稱之爲“紀氏雙傑”的時候,和她的反應差不多。都是笑到停不下來,覺得又幼稚又好玩。
真不知道取這個代号的人是怎麽想的,竟然會把這麽俗氣的名字挂在他身上。當私下裏很多人這麽叫的時候,他漸漸就習慣了。
這也許是大家對他們兄弟二人的一種認可。因爲他們接連幾次任務完成的好,爲大家減少了不少損失,所以才會有人爲他們取了這個代号。
納蘭錦繡終于止住了笑,看着他們問:“那你們給我說說,紀氏雙傑的由來,不會就因爲那一次奇襲成功吧?”
紀泓煊驕傲的挑了挑眉毛,決定要和她說一說自己的豐功偉績:“奇襲那一次,其實有很多偶然的原因,就是我和五哥比較幸運吧!還有後來的一次給北燕騎兵下巴豆,那才是讓我們名聲大噪的一戰。”
“下巴豆?”
“對啊!當時我們一個小隊在鎮上遇上了北燕騎兵,他們的速度非常快,爲了能夠脫身,五哥就想到了這個辦法。你是不知道啊,馬拉肚子走不了,騎兵一人拉一馬的情形,笑死人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