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回


()對于一個弱者來說,不想受人擺布控制的唯一辦法是掌握強者的弱點來加以制衡。成功的話自然是能争取平等的地位來進行對話與協商,失敗的話,爲了保住自己最重要的東西,她隻能選擇妥協。

在别人的地盤,李海棠明白此刻不是與人翻臉的時候。想救家人,她得先救自己。

她忍住氣,努力放緩聲調,“你先别生氣,我沒别的意思。我身上确實有一件寶貝,如果你能力不夠,給了你你也保不住,日後不但害你死于非命最後還得連累我,我這是爲大家着想。”

“哦?拿出來瞧瞧。”真有寶貝?要麽送給她,然後她藏芥子裏,這樣的話誰也不知道更搶不走;不給她也行,要麽雙手送給敵人,要麽毀了,多麽容易解決的問題。

重要的是,寶貝沒了,李海棠今世是人應該沒什麽内丹,因而性命得保。而自己的任務也完成了,皆大歡喜。

聽了秋寶的話,李海棠神色十分矛盾。終于,她伸出雙手,緩緩閉上雙眼口中念念有詞。頃刻間,她攤開向上的雙手掌上紅光浮現,沒多久,一件折疊成四角狀的布匹整齊地被她捧在秋寶跟前。

“這是……”秋寶蠻感興趣地過來打量了下,“你們天蠶一族家傳的奇花織錦?金縷玉衣?”這算什麽寶貝?因爲是妖怪織的所以價值連城?扯淡!爲了它被人攆得雞犬不甯?隻能說她活該。

“它不是普通的衣裳,是天蠶族每任族長嘔心瀝血才織出來的天蠶血衣,刀槍不入,水火不侵,還能防靈防潛……”

“防潛?什麽意思?”李海棠說得賣廣告似的。秋寶表示不解。前幾種功能她還聽得懂,後邊的有些難理解。

“意思是防止被人上身。”

嘁,秋寶不禁哂了聲,揶揄道:“昨晚我親眼看見你被人上身……”廣告含有誇張成分,牛皮被吹破了。

“你沒見我是用手捧着嗎?我遭暗算是因爲我當時沒穿!”李海棠的語氣有些激動,“因爲我隻是一個普通人,沒能力也沒資格穿!我穿不上!你懂了嗎?!”

穿不上就穿不上。沖她發什麽脾氣?秋寶沒好氣地離她遠些。

“你激動什麽呀?你明明是天蠶轉世。是它的主人……”能力未覺醒的緣故?

被别人一再挑起她傷心的地方,李海棠徹底發飙,“我哪兒知道?我連自己是不是人都不清楚。隻知道體内藏着這麽一個不能吃不能穿還招來生命危險的玩意!”

“你把它給人不就安全了?”水火不侵,憑李海棠的能耐确實很難銷毀,唯有把它送人或者扔了。

聽了秋寶這話,李海棠默了默。然後慘然一笑,“你以爲我不想扔?隻有我心甘情願地把它送出去才甩得掉它。而且除非我死了。否則它真正的主人永遠是我。”

“所以那姓曹的想……讓你心甘情願地付出,然後再殺了你?”秋寶終于明白原因了。

李海棠嗯了聲,“我的直覺是這麽說的,他總有辦法接近我。神出鬼沒地仿佛哪裏都有他,那段日子太可怕了!”每當想起自己被劊子手盯上的那些日子,她十分的恐懼。那股冰涼的死亡氣息讓她無比心寒。

秋寶想了一會兒,與她打了個商量。“要麽我先替你保管?然後把曹家引到我這兒來,我替你幹掉他們再還你就是了。反正你是它的主人,我對别人的東西沒興趣。”很好奇那些人會用什麽手段來對付她。

“不,除非你穿上它,否則它的氣息一直在我身上。”惹來麻煩最終還是她倒黴。

秋寶啞然,珍寶什麽的還好說,把别人的法寶穿在身上?鬼知道這玩意有沒什麽副作用?例如穿上它就得聽從真正的主人吩咐啥的。先是被命運坑了一把,繼而被老天坑,後又屢遭同事紅狐的算計,秋寶的戒備心越來越重。

“那再想想别的辦法。”秋寶果斷地說。反正她不穿,咱不貪這種便宜。

李海棠神情黯然,“暫時也隻能這樣了。”

于是,秋寶把它接過來準備扔進芥子裏保存。但是,她剛接到手便覺得身上一緊,一股暖意湧遍全身……尼瑪,她穿上了!

發現自己一身紅裝,一頭短發居然恢複長發飄飄,該死的是這衣服她怎麽脫也脫不掉。

一番好心再次被辜負,秋寶惱意頓生,揮出旗子化成的棍子抵在李海棠的肩窩上,厲聲道:“給我脫了。”總有刁民想害朕。

甩掉包袱的李海棠還來不及高興,見秋寶毫不掩飾地冒出一條棍子,立即明白她對自己動了殺意。

隻有在死人面前,一切秘密才不必掩飾。

她連忙解釋:“你先冷靜一下,我剛才說謊是有苦衷的。這衣裳一旦穿上就脫不下來了,除非你死。當然,這衣服現在的主人不是我,絕對不是我!怎麽說呢,你先聽我解釋。”

原來,天蠶一族的長老們個性孤傲蔑視六道輪回。他們不願意死後進入輪回,加上天蠶絲屬于比較罕見的靈物,導緻天蠶經常遭到其他生靈的捕捉,修爲稍低一些的常常出外一趟不見得能回來。

修爲高的天蠶長老十分痛心,不知是哪一屆的族長預見了自己族人極可能被滅族的悲慘未來,于是下定決心鑄造一件天蠶血衣來庇護天蠶的子孫後代。

所以,這件血衣不是普通靈力所造,而是每一屆修爲最高的天蠶臨終前用畢生的功力、内丹與精血所化。它不僅能刀槍不入水火不侵,其實還可以守護主人的靈魂。

前提是,這血衣得浸滿九位天蠶的功力、内丹與精血才能護主靈魂,而耗費這些精血的天蠶下場是魂飛魄散不入輪回。到目前爲止,血衣還差一位大能的精血煉化,而天蠶一族隻剩下李海棠。

隻有她主動獻出生命,這件血衣才算得上精品,才能達到護主靈魂的功效。

“我以前一直想讓人穿上,可惜找不到有能力的人。曹家又在旁邊虎視眈眈,他們知道我有血衣,肯定有辦法阻止我念咒語讓人提前穿上身。現在血衣被你穿上就等于半廢了,當然,它除了無法護主靈魂其他功能還是有效的,對你有很大的益處。其實我那些祖宗本意很好,可惜凡事總有兩面性,反而險些害了我的性命。”

即使被秋寶的棍子威脅着,甩掉大半生包袱的李海棠依舊一副如釋重負的樣子,說話輕快滔滔不絕。

但是,任她舌燦蓮花秋寶也不再上當,語氣逐漸加重,“當我傻子哄呢!能穿就能脫,你是它的主人,最好别逼我動手,脫!”打個死結還有兩種解法呢,何況是一件衣服?

再說,這件衣服剛才看着光芒閃閃格外漂亮搶眼,一旦穿在身上卻成了普通絲綢裝,而且款式古老不夠時尚新潮,脫不下來難道讓她平時穿着去上學?

要麽脫,要麽讓李海棠死了由她這個次主人做主脫了,反正她不丢這個臉。

說來說去,秋寶隻信她之前的話,不管李海棠怎麽說她也不肯相信。

李海棠見她不信,不禁有些急了,“我說的全是真話!不信你滴一滴血在衣服上,與它徹底融合你就會知道它該怎麽用了!”

秋寶被她氣樂了,“信你一次我是蠢材,再信一次我豈不成了白癡?好,不脫是吧?那你别怪我心……”才殺一個人而已,她還有很多機會才到達祭旗的标準。

秋寶殺意剛起,腦海裏卻出現了神隐榜。

诶?任務完成了?!秋寶一怔。

這一次她沒浪費時間,利索地把李海棠打暈在床上便消失了。來到任務榜前一看,果然,榜上顯示出獎勵,證明她的任務确實是完成了。

也就是說,李海棠最後那番話沒說錯?想驗證的話很簡單,她此刻身處天庭的地界,在這裏試驗一下總比在下界試驗的強,出了岔子她還能及時向單位求救,如果沒人救她就把這裏拆了出口惡氣也行。

想罷,秋寶果斷地把手指割破,然後把湧出鮮血的傷口直接往身上一按,但覺體内的靈魂一陣動蕩,片刻功夫立即恢複了平靜,然後她的腦子裏又多了一種信息。

真相是這樣的,天蠶血衣之所以穿上身變得樸實無華,是因爲缺少李海棠的精血獻祭導緻它功能不全。它原本該與主人的靈魂融合,由于不完整,所以隻能穿在身上黯淡無光。

李海棠後來沒說謊,這件血衣現在的真正主人是秋寶。雖然脫不下來,平時卻能隐在體内讓她與常人無異。

不過,以後她再上來接任務就得穿成這樣了。除了人間界,在其他地方她得以本體出現,這身衣服以後就是她的标志。

秋寶得知李海棠沒說謊後,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趁現在把識海裏的女人一并除了。

秋寶再次沉入識海當中,這一次她暢通無阻直接落在山頂的屋宇前,發現那婦人還在煮茶。

見她下來,婦人頭也不擡,素手纖纖地拈起一個小杯子,輕啓櫻唇,“既然來了,與本夫人一同品品這盞茶如何?此乃雪嶺特産,在别處是找不到的。”

雪嶺……果然是她!

紅狐是怎麽辦事的?沒把人宰了反而把人攆到她的識海裏安居?更滑稽的是,紅狐的任務居然完成了!把同事給坑了也算完成?秋寶覺得在天上更加沒天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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