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置完各個基層的檢查組後,王迪表面上就進入了“無爲而治”的狀态。
藏于幕後,才能看清這些魑魅魍魉、牛鬼蛇神的小動作啊,而且,順便還可以甩鍋:對于官吏來說,不摻和就意味着“不想動你”,對于百姓而言,則可以視爲“看着辦吧”。
一開始,出于慣性,人民還是處于俯首帖耳(觀望)的狀态,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各個調查組的工作人員一個個都要長毛了,以至于懷疑:當初興沖沖的把自己給投票投出來就是個擺設嗎?這個套路不對啊,猶記得當初一個個可是憤世嫉俗,恨不得把這些個騎在頭上的“貪官”撕得粉碎,難不成就是過過嘴瘾?
但,就在好事者百無聊賴,爲官者暗松口氣的時候,終于有人打破了這表面的平靜。
這第一彈的觸發地還是在镡成附近的靖縣,舉報人(實名,這是王迪的要求,估計也正是這個原因,一開始才不會有人輕易出手)亮出了利劍,直接将矛頭指向了:本鄉的“三老”!
秦朝的時候已經有了鄉三老的配置,到了漢代,這一制度,自劉邦開始便進一步強化,劉邦規定了選任“鄉三老”、“縣三老”的兩條标準,一是年紀在50歲以上,二是個人德行能作爲民衆的表率。同時規定每鄉的三老隻限任1人,縣三老也限任1人,而且必須從鄉三老中挑選。“大率十裏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啬夫、遊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職聽訟,收賦稅;遊徼徼循禁賊盜。縣大率方百裏,其民稠則減,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漢書·百官公卿表》),這些基層幹部們雖然看上去“人微言輕”,但是卻一直受到領導們的重視和禮遇,他們除了可以免役之外,經常是皇帝加賜米、帛、爵級的特定對象,有些場合甚至是和“宗室有屬籍者”或者貴族、高官同時受賜。
這份尊崇和物質待遇,再加上本就“掌教化”,所以,在普通的村民眼中看來,或者說,在領導以爲的村民眼中看來,這都該是聖人一般的存在,應該當祖宗供起來(三老是縣官們的被咨詢者,他們也因此免除了徭役,每年十月,縣官們還要慰問獎賞)。
敢對本鄉的三老發出正義的“呐喊”,隻是要何等破釜沉舟的勇氣啊!
然而,偏偏有人真的出手了。
然而,專案組的工作人員興緻勃勃的接手之後,随即便大跌眼鏡:将之前疫情赈災中需要下發給受災群衆的20石糧食(不止這些糧食,所有的公職人員和志願者一起參與行動,這20石是他負責發給10戶村民,每家兩石),取其中3石放進了自己的家中。
不僅如此,手段還極其的猥瑣:将這這每戶的份額之中分别抽取一部分出來,“湊足”了3石“中飽私囊”,這樣,還是“不多不少”的給了10戶人家。
你可是受人敬仰的很有道德修養(其身不正有何臉面振振有詞的開會教育别人)的楷模啊,貪污就算了,但……能不能大氣一點?
而舉報人也是很“雞賊”,當初發到手中的時候,就敏銳的察覺到這分量有些不足,雖然沒有差多少,但手感是肯定不對的,雖說不至于爲此“斤斤計較”,但是,還是有些不爽,于是,一次閑聊中無意說了這件事自嘲一下——以爲隻有自己才是這個倒黴蛋。
結果,有了意外的收獲,竟然還有三五人手中的救災糧缺斤少兩,而巧合的是,這些受災糧都是來自于一個發放者:三老!
于是,他們有調查了另外幾個人員,稱量之後,發現,居然也都分量不足,而且,居然缺少的份額一樣!
天底下哪有這麽巧的事情?
不過,不至于吧……這幾位扪心自問,換做自己,也是看不上這點物資的,手法還這麽猥瑣,看人家平時一副對晚輩動辄慈眉善目的樣子,也許是上一級就搞錯了?
結果,後來出于是在壓抑不住的好奇,旁敲側擊了一下,發現,沒有自己這種情況。
這就很不爽了,不在于東西多少,單純的不爽而已。
所以,這十戶人家便“懷恨在心”,公文下發後,内心也是“掙紮”了很久之後,終于決定,絕不向惡勢力低頭!
雖然是勇氣可嘉,雖然這期待了很久的案件涉案金額令人哭笑不得,但是,專案組人員還是受理了案件。
現在的問題就是:隻有人證,物證早就被消化完了。這樣能辦成鐵案嗎?
看在人證數量太多(十戶人家,三十四人),所以,專案組還是很客氣的傳喚了犯罪嫌疑人,名喚李水營的三老“談話”——王迪嚴禁刑訊逼供哦。
消息傳出後,整個武陵都要震動了:難道這镡成又要開啓新一波丢臉了?不過,沒有确鑿證據,想必查查之後就無罪釋放了吧?也就是走過場而已——當然了,話又說回來,即便是走了過場,也是很丢人的。
然而,更加令人沒有想到的就是:“談話”之後,三老居然在組織的強大精神壓力面前瑟瑟發抖,不敢負隅頑抗,竟然供認不諱!
這孫子招了?隻被人談話了三天,就招了?招了自己“貪污”三石糧食?
幾乎所有人都懷疑,這三天時間裏,絕對不是“談話”那麽簡單,定然是遭遇了酷刑,或者被威脅了,比如家人什麽的,比如以前還有什麽不法行爲也一并曝光,不然的話,怎麽就承認了呢?除非是個傻子!
随即,有“有識之士”反駁:此案雖小,但受萬人矚目,專案組如何就敢下黑手呢?還是對“自己人”下黑手,況且,此番也強調過,隻針對疫情期間,絕不翻舊賬,再者,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就特麽貪了三石糧食,難道就不是個傻子?
又有知情人士反饋散播信息:非著名三老李水營同志,毫發無損,面色淡然,情緒穩定,家人的生活起居也和往常無二,應該是不存在威脅或者刑訊逼供,所以,結論應該就是:李水營犯罪證據确鑿,出于良心上的不安,自己招供了。
有了民舉官究,犯罪嫌疑人又供認一切,所以,整個審判流程就順暢了很多(專案組的特權,特事特辦,可以在證據确鑿、當事人認罪的前提下,将案件經過公布于衆之後便繞過司法部門直接處理)。至于處理結果嘛,雖然是有罪,但罪過太輕,就算是亂世當用重典,也不可能因爲“區區”三石糧食就把人家給砍了吧?判個三五十年也沒必要啊——反而會因此讓國家浪費更多的糧食,還不如直接砍了。
所以,最後的判罰就是:将三石糧食賠償給受損的十戶人家,另每戶補償兩石糧食作爲“精神損失”,上交國庫罰款二十石糧食和500錢,并做出書面承諾,絕不會打擊報複這些人家,還有就是,既然您這麽丢人了,三老也就别幹了——這樣的話,在基本面和政策面保證,不太可能對那些舉報人有什麽實質性的威脅了。
這個處罰結果,原告們普遍表示滿意,被告雖然不爽,雖然丢人,但畢竟經濟損失不大,還是可以接受的,于是,“皆大歡喜”,轟動一時的镡成案件第二波結束。
在官場中人分析看來,此事處理的很是“得體”,首先,拿破鼓萬人捶的镡成下手,對其他地區也是一個緩沖和“借鑒”,其次,案件本身不大,不會出人命,最後,作爲一個“樣闆”案件,也給後來者定量了,就從這個力度和角度下手吧,心裏舒服一點就得了,我們大部分人的位置也能保得住。相信,再發生幾次類似案件之後,這聲勢浩大的整風運動也就該偃旗息鼓了。
甚至後來官場之上,包括民間,都有一種比較統一的看法:某位高層的操控。
“當然是操控了。”
消息反饋回來後,王迪心中暗笑。
本來指着你們自發行動,但等了七八日也不見反應,隻好推出早就準備好的b計劃了。
沒錯,舉報人都是專案組事先聯系好的,而能聯系到他們,也是因爲之前輿情司派下去的志願者們探聽出來的衆多民間輿論和八卦之一。
王迪在衆多的觸發點中選擇了這一個,正如官場上分析的那樣,镡成有“深厚基礎”,案件本身又不會立刻激起他人警覺,作爲突破口的話可以順利的“溫水煮青蛙”。
不過,要是以爲這是做戲,沒有多久就會偃旗息鼓的話,那可就低估我了。
嗯,也低估了這位三老,李水營同志(不然怎麽可能這麽簡單就供認了呢)。
此次運動,隻是剛開始而已,開撕吧,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