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琳琅記得前世有個同學,擅長模仿别人的筆迹,有個親戚有一次求到他頭上,讓他寫了一整本的賬本名字,最後親戚是假冒别人的簽名做假賬,親戚被抓時,剛滿十八歲的同學也被當做同犯抓了起來,關了幾個月。
雖說後來經過上訴和證明,但是一旦坐過牢,這個記錄不止會記錄在案,還會在别人的口中跟随這位同學一輩子。
一時的炫技都能惹來官司,謝琳琅此時也覺得謹慎爲好。
紅姐頹然,她能讓外面的人進來幫忙,将東西搶走,然後立刻搬離這個地方。
但是不行。
謝琳琅這姑娘,以前她就欣賞,後來又幫過夏自強。
而且,對于自己要挖地面找東西的請求,謝琳琅也答應了,。
于情于理,紅姐都沒辦法對謝琳琅強勢。
她沒那麽緊繃了,有那麽點破罐子破摔。“要看就看吧,不許外傳就是了。”
謝琳琅跟沈固分别看了幾封,不由得擡頭看了一眼紅姐。
基本上,信件的内容都是一個男人給紅姐的情書,裏面基本都是情話,首飾也是紅姐的積蓄。
不過看信件的内容,那個男人似乎是有了婚約又有壓力,所以一邊抵抗婚姻一邊跟紅姐保持往來。
信件最新的也是半年多以前了,謝琳琅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履行了婚約,但是,要真是個有擔當的男人,不會那麽久了一個消息都沒有的。
哪怕說一聲已經結婚了,也好過給一個人無盡的等待。
她忽然覺得紅姐也是個癡情人。
信件沒什麽問題,首飾的來曆看樣子也是那人贈送的。
那麽之前那個人是爲什麽追着紅姐?
“那個人的領導跟我之前是合作關系,十月底的時候,領導的靠山被抓,他自身難保想離開,所以需要大量的錢,我給他湊的錢,他嫌棄不夠,就安排人蹲點了我将近兩個月,想找出我最後的底牌。”
謝琳琅點點頭,将首飾都還給了她。
紅姐要抽出裏面一條瑪瑙項鏈給謝琳琅作爲謝禮,謝琳琅沒收,但是也客客氣氣的将人送走了。
她是沒打算跟紅姐她們深交的,大家保持之前明碼标價互相交易的關系就好。
離開了好一會,夏自強才問;“這姑娘不止一次跟你做交易了?”
“嗯,第一次來的時候才十來歲吧,光着一隻腳,要哭不哭的,偏偏一滴眼淚都不掉下來。”
紅姐失笑;“是個倔強的妹兒,膽子也大,前段時間我想着拉她來跟我們一起做生意,被她拒絕了。”
“她看着不像是違法的。”如今黑市,都是明面上被大家诟病和不敢在公共場合提及的,沒想到謝琳琅都接觸了好幾次了。
紅姐搖搖頭:“小年輕,你不懂,這個東西……誰也說不上是對還是錯,有需求才會有市場,沒人買,就不會有這個東西的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