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兵的龍井茶、雪茄煙、限量版的勞力士金表,來路都不正!
龍井茶和雪茄煙是一個小偷送給他的,目的就是爲了讓張兵放他一馬,張兵收了這兩樣東西後,果然就目無法紀,私自把這名小偷給放掉了!
至于這限量版的勞力士金表,來曆就是更加地吓人了。
那是一名川東市富豪的兒子,一不小心打死了人,這名富豪找到了張兵,給他送了這塊價值十幾萬的勞力士金表,張兵就讓人給這個富豪的兒子,做了一份正當防衛的假供詞。
如此一來,這個暴戾殺人的富豪兒子,到現在都還高枕無憂,連一天的牢房都沒有蹲過。
平時這塊限量版的勞力士金表,張兵也是不敢戴的,主要是這東西實在是太引人注目了,要是被普通人看見拍照發到網上去,那他張兵就死定了!
但今天張兵的心情實在是太好了,因爲周家承諾隻要他弄死葉冷風,就給他搞到川東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職位,這一下子就讓張兵膨脹和得意忘形起來,直接把大金表戴出來顯擺了!
“呵呵,蔣局長您說笑了,我這哪兒是什麽限量版的勞力士金表啊,就是市場上面的仿品水貨,我是拿來充面子的,這也就值幾百塊錢罷了!”
張兵谄媚地笑着,繼續嘴硬強辯。
看到蔣局長又要開口說什麽了,張兵吓得是一個激靈,連忙又笑着問道:
“局長,不知道您今天到這裏來,是有什麽工作指示嗎?”
蔣局長在心裏冷笑了一下,心想就等着你張兵問呢,不然你這貪污受賄的事情,我要問得你吓暈過去不可!
“聽說你們抓了一個叫葉冷風的人?”蔣局長開口問道。
張兵愣了一下,以爲蔣局長也是搭上了周家這條線,是過來看他怎麽弄死葉冷風的,所以就連忙開口說道:
“是的局長,葉冷風這小子狂妄無比,他殺了齊鎮的兒子,并且我們去抓他的時候還拒捕,甚至是還出言不遜地辱罵我們的警員,我決定立刻就控告他的死刑,将其盡快槍斃!”
“槍斃?”蔣局長冷冷地問道。
“是,是啊局長,難道局長覺得這樣還不夠嗎?那就先讓這小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好了,折磨到他生不如死,再将其槍斃掉!”張兵以後蔣局長是不滿意他對葉冷風的處理,又是更加狠辣地說道。
“混賬!葉冷風是我的朋友!”蔣局長狠狠地看着張兵罵道。
懵逼了!
傻眼了!
張兵聽到蔣局長的話,整個人都是震驚得目瞪口呆!
朋友?葉冷風是蔣局長的朋友?
張兵的内心是震驚不已,心想這個葉冷風到底是誰啊?他不就是一個普通老師和普通的銷售員嗎?怎麽會是蔣局長這樣大人物的朋友呢?
并且,現在蔣局長擺明了就是爲了救葉冷風,才親自跑到這裏來的啊,如此看來的話,蔣局長這個大人物對葉冷風是相當地重視啊!
張兵心裏咯噔一下,覺得這事兒難辦了,他要是無法弄死葉冷風的話,那周家那邊可不好交代啊!
不行!
就算是蔣局長來了,我也得想盡辦法弄死葉冷風,因爲周家可以幫我當上副局長啊,到時候蔣局長也拿我沒辦法了吧!
想到這裏,張兵就故作正義淩然的樣子說道:
“局長,的确是有個叫葉冷風的人被我抓來了,他犯的是故意殺人罪,證據十足,鐵證如山啊!”
“故意殺人罪?我怎麽聽說他是正當防衛呢,張兵你所謂的證據又在哪裏?拿出來我看看吧!”蔣局長皺了皺眉頭說道。
“這……這……”
張兵一下子噎住了,好半天都是說不出一句話來。
“張兵,你身爲一所之長,就是這樣辦案的嗎?有些事情我就不明說了,你自己心裏清楚,立馬将人給我放了!”蔣局長命令着張兵說道。
“局長,我這都是依法辦事啊!”張兵還在狡辯地說道。
嘭!
蔣局長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大聲訓斥說道:
“依法辦事?葉冷風明明是自衛殺人,你非要說他是故意殺人,你不去抓逃跑的那些犯罪分子,反而将好人給抓進來,你到底是糊塗還是故意的!”
“局長,既然你說葉冷風是自衛殺人,那總得有證據證明他自衛吧?如果沒有确切的證據,這人不能放!”張兵一咬牙沉聲說道。
如果是平時的話,就算是借給張兵一百個膽子,他也不敢得罪蔣局長!
但是,今天的情況不同,張兵知道蔣局長是爲葉冷風而來的,而他現在得罪了葉冷風,就算是已經得罪了蔣局長,以後的日子隻怕不好過了!
更重要的是,張兵覺得自己有周家撐腰,隻要幫齊鎮辦好了弄死葉冷風的事情,必定能夠當上公安局的副局長,甚至是替代蔣局長也不無可能,想到這裏,他就不怕蔣局長了!
“是嗎?這麽說來的話,你有證據證明葉冷風是故意殺人的了?”蔣局長臉色一沉,冷冷地看着張兵問道。
蔣局長看到張兵竟然敢當衆頂撞他,着實也是心裏詫異。
不過,到了蔣局長這樣的位面,很快明白了張兵如此大膽是爲什麽。
張兵一定是受到了周家的指使,覺得有周家在背後撐腰,就算是他這個局長也不能怎麽樣!
“局長,我當然是有證據的了,我一向都是秉公辦案,絕不徇私枉法,您請稍等!”
張兵說完話,就是走到辦公室門口喊了一聲。
不一會兒,六七名警員都是快步走了進來,整齊地站成了一排。
“局長,這些都是當天行動時,親眼目睹葉冷風故意殺人的警員,如果你不信的話,就可以問問他們!”張兵得意地笑着,看着蔣局長說道。
蔣局長皺了皺眉頭,掃視了一眼戰戰兢兢的幾名警員,看着最年輕的一名警員沉聲說道:
“把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地說出來,漏說半個字或者敢添油加醋半個字,以綁匪同罪論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