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的是,如果錄下了嫌疑人的聲音,經過技術科的聲音檢測,同樣可以确定嫌疑人身份。
擔憂的是,這可是出租車的行車記錄儀,跟普通的私家車不同。一天至少要開個幾百公裏,行車記錄儀的内存卡未必有那麽大,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天的時間,前天晚上的音頻很可能已經被覆蓋了。
這就像一個餓了幾天的人,突然撿到了一份盒飯,但是又發現盒飯可能過期了,能不能吃還不一定。
“沈師傅,你的行車記錄儀能保存前天晚上的視頻嗎?”
沈斌龍想了想,“這我也說不大準,一般這行車記錄儀都是發生車禍後立刻查看,這都過了兩天了,内存卡夠不夠用我也說不好。”
韓彬道,“沈師傅,如果方便的話,讓我們技術科的同事去檢測一下。”
“可以,這都不叫事。我的車就停在院裏了。”
韓彬吩咐道,“曉鵬,你叫上技術科的同事,跟着沈師傅走一趟。”
二十分鍾後,技術科那邊傳來了消息,前天晚上的視頻的确被覆蓋了,暫時無法查看婁鶴翔乘車的視頻。
不過,技術科會嘗試恢複前天晚上的視頻,至于能不能成功,是否會破壞原視頻,誰也說不準。
韓彬内心可謂是喜憂參半。
……
接下來兩天,韓彬一直關注着民心河打撈隊和技術科那邊的情況,但進展一直不大。
針對婁鶴翔的審訊,也是遲遲沒有進展。
雖然現場發現了婁鶴翔的血鞋印,但婁鶴翔依然抱着一絲僥幸,他覺得警方這是在诓他,他不認爲鞋印和指紋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其實,韓彬并沒有诓他,鞋印也能作爲證據。
但前提是要有省廳刑偵總隊的專家出具的足迹鑒定書才行,雖然市公安局和玉華分局的人都知道韓彬是足迹鑒定方面的專家,但是韓彬沒有證,在法律層面就不好使。
但想要從刑偵總隊獲得足迹鑒定書,這個流程是比較長的,至少也要等一周。
沒辦法,任何事情都要走程序,更何況是人命關天的事。
……
十二月十五号,中午。
民心河岸邊。
李輝站在河邊,一邊啃煎餅,一邊看着不遠處的民心河。
這兩天,天氣愈發的冷,打撈工作也很困難,因爲民心河早晚溫度較低、光線較暗,所以打撈工作在上午十一點到下午三點之間,其餘的時間無法進行打撈作業,這也是遲遲沒有找到證據的原因。
這是客觀自然原因,也非人力所能改變。
“嘭……”的一聲,打撈人員浮出水面,李輝将剩下的煎餅栽進嘴裏,一溜小跑的趕了過去。
打撈人員爬上岸邊,左手關掉頭上的探照燈,摘掉了手上的面罩,右手拿着一個背包。
李輝快步走過去,戴上手套,接過打撈人員的背包,拿在手裏仔細查看,跟視頻中婁鶴翔背着的包一模一樣。
李輝深吸了一口氣,将背包打開,裏面裝着藍色羽絨服和一個損壞的小型攝像機,已經被摔的不成樣子了。
羽絨服的顔色和嫌疑人穿的一樣,上面還沾了血迹。
攝像機顔色、品牌、款式和金志文丢失的一樣。
“這個混蛋!”李輝罵了一句,背包裏有不少小型攝像機的零件,沒有發現内存卡。
打撈人員喘了口氣,問道,“李組長,這個背包是不是你們要打撈的證據。”
“不錯,應該是嫌疑人丢棄的,下面還有沒有其他東西?比如說刀子、鞋子一類的。”
韓彬再搜查婁鶴翔家裏的時候,沒有發現婁鶴翔作案時穿的鞋子,應該是一并處理掉了,還特意叮囑了李輝,鞋子也是很重要的證據。
“河底的淤泥很厚,這個包還比較容易找,如果是刀子的話,很可能會掉入淤泥裏,找起來難度會更大。”
“這樣,你先在岸上休息會,然後在找到背包的附近打撈一下,看看還能不能發現其他作案工具。”
“好。”打撈人員應了一聲,一旁的工作人員給他擦了擦身上的水,還有人拿着被子和電暖器走了過來。
打撈人員休息了一會,吃了點東西,半個小時後再次下水打撈……
……
翌日上午。
韓彬掌握了足夠多的證據後,再次提審婁鶴翔。
玉華分局審訊室。
婁鶴翔這已經是第二次被抓了,跟上次一樣,依舊是坐在審訊椅上咬右手食指的指甲。
韓彬坐在審訊桌後面,不緊不慢的收拾文件,過了一會才說道,“婁鶴翔,你在這也待了兩天了,說說你的想法吧。”
“警察同志,你們不要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了,趕緊放我走吧,我真是清白的。”
“婁鶴翔,自從你這次被抓進來,我已經審問了你兩次,但這兩次你都不肯招供,事不過三,這次我坐在這裏就是有十足的把握。”
“呵呵。”婁鶴翔笑了,“那您說說看,您到底有什麽證據,您要真是鐵證如山,那我想不認也不行呀。”
“十二月十一日晚上八點,你離開了國貿小區,步行趕到了金志文家,而後進入他家中将他殺死,搶走了金志文的小型攝像機,并且僞造了搶劫殺人的現場。
在殺死金志文的時候,你身上沾了不少的血。爲了遮掩身上的血迹,你穿了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還拿走了一件皮夾克。
離開金志文家,你步行去了民心河,将作案工具、小型攝像機、衣物、鞋子都扔進了民心河,然後穿上了黑色的皮夾克,這時候你很冷、還沒穿鞋,沒辦法再走回家,就在東安路口攔了一輛出租車,将你送回了國貿小區。
而後,你翻牆進入了小區裏,将黑色的皮夾克扔進了垃圾桶,這才返回了自己家中,所以我們趕到你家後,沒有搜出任何跟金志文案件有關的線索。”
婁鶴翔露出緊張的神色,咬着右手食指的指甲,他似乎沒想到韓彬會把他的行蹤摸得這麽清楚。
韓彬繼續說道,“我們警方既然敢第二次抓你,就說明我們有了充分的證據。”
韓彬拿出了一張婁鶴翔行兇當晚的照片,“這張照片裏,你雖然穿的很嚴實,但我還是可以用專業的刑偵手段,一眼認出你的身份。”
韓彬又拿出了一張照片,“這是我們從民心河中打撈到的物品,一件帶血的藍色羽絨服,還有一個小型的攝像機,羽絨服上有金志文的血迹,攝像機上有你的指紋,幸好我們打撈的夠及時,否則,上面的指紋很可能被水溶解。”
“對了,我們還有一位人證,就是你當晚乘坐的出租車司機,他車裏安裝了行車記錄儀,沒拍到你的人,但是卻錄了你的聲音,隻要将音頻文件拿到技術科做鑒定,足以證明你的身份。
以上的種種證據可以組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你賴不掉的。”
随着韓彬的描述,婁鶴翔額頭上已經布滿了汗水,臉色也是一片慘白。
韓彬語重心長道,“婁鶴翔,你犯的罪,你應該很清楚,如果你認罪态度好,或許還有活着的希望,如果你一意孤行,警方也一樣能給你定罪,隻是到時沒人能救得了你。”
婁鶴翔臉色變了又變,長歎了一聲,無奈道“我沒想到自己計劃這麽嚴密,還是被你們抓到了!我認了,金志文是我殺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