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前鋒從歐陽臘梅那裏回到宿舍已經是下半夜兩點多鍾了,剛睡着不久,突然被手機鈴聲驚醒,一看是李橋派出所所長打來的,他立即按下了接聽鍵。
李橋派出所所長向他彙報了對失蹤人員李二寶的調查情況,在彙報他的社會關系時, 所長說到李二寶在南陽縣塘裏鎮有個叫方荷花的表姝,不知道是哪個村的,他們有來往,隻是來往很少。
這個消息所長隻是輕描淡寫的說了下,但對楊前鋒來說,無疑是個特大的好消息, 他叫所長明天務必把朱二寶的詳細情況報到支隊辦公室錢正芳那裏。
接完手機楊前鋒看看時間才四點半, 本來還很有睡意,這麽一來頭腦興奮睡不着了, 總想着‘陽山白骨案’,于是他認真的思考起這個案件來。
心想如果受害人真是李二寶,那這個案子就有希望破獲,但發案這麽長時間了,屍體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後扔到老枯井裏的,那第一現場在那裏呢?就是找到了第一現場,現場也沒有任何與案件相關的東西了;目前唯一可能找到的證據就是那支土制獵槍,但經過這麽長時間的偵查,專案組已經收繳了那麽多槍,動作這麽大,犯罪嫌疑人早就知道公安機關的意圖了,這支槍有沒有被犯罪嫌疑人偷偷處理掉也很難說,所以,這支槍在不在了,也是個未知數;再說犯罪嫌疑人現在的心理已經穩固,肯定也想好了對付公安機關審訊的辦法,如果是這樣,那這個案件就很難找到證據, 那隻有靠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突破口,再找相關證據印證其犯罪事實,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那這個案件很可能要成爲夾生飯,想到這他睡不住了,就坐在床上想打個電話給陶小寶或馮大斌他們,但他們這時很有可能在休息,想到他們一直在沒日沒夜的工作又不忍心打,想讓他們多休息一會。
于是他又想着這個案,認爲李二寶的屍體出現在陽山村的枯井裏,說明第一現場離那口枯井應該不是很遠,作案的人極有可能就是陽山村的人,按照他那天去看現場時目測的情況,他把這個作案人的家劃定在離這口井二千米以内的範圍,因爲根據那裏的地形情況和犯罪人的心理,超出這個範圍把屍體運到井裏一是不放便,二是經過村莊也有被人發現的風險。想到這他突然又想到,如果李二寶的表妹方荷花家就住在這個範圍的話,那……
想到這個情況他立即找到全市派出所電話通訊錄,很快找到了南陽縣公安局塘裏派出所聯系電話,打通派出所電話正好是所裏戶籍民警接的,戶籍民警叫宋國忠,他本來就是塘裏鎮陽山村的人,工作後就分配在這個所裏,所以對轄區的情況很熟悉。
宋國忠也參加了白骨案的前期調查工作,當楊前鋒提到方荷花時,他就知道支隊長這個時候打電話到派出所了解方荷花肯定和案件有關,于是他把方荷花家情況作了詳細彙報。
原來方荷花果然就住在塘裏鎮陽山村老井村民組,這個村民組的名字就是按那口老井叫的,也就是發現屍體那個老井。
方荷花的娘家在宣寶東區的李橋鎮,八年前嫁給了南陽縣塘裏鎮陽山村老井村民組的趙秋林,他們結婚後生了一兒一女兩個小孩子。
趙秋林長的瘦小,個子不到一米六,性格内向,平時話不多,但發起脾氣來很厲害,愛記仇還認死理,是愛鑽牛角尖的那種人。
以前前他們夫妻倆把小孩交給父母帶,自己出去外面打工,三年前夫妻倆突然都回來了,在家呆了近一年,兩年前夫妻倆帶着小孩又出去打工了,後來一直沒有回來,‘陽山白骨案’發現後他們也沒有回來。
楊前鋒聽了介紹後問宋國忠:“趙秋林和方荷花在哪裏打工?”
宋國忠想了下說:“三年前他們倆都在J省N市打工,但不在一個地方。兩年前這次出去,是到B市打工去了,聽說趙秋林在一個建築公司裏的工地上搞的還不錯。”
楊前鋒接問:“趙秋林會使用獵槍嗎?”
宋國忠說:“我家和他家雖然不住一個自然村,但相隔也隻有三裏多路,我小時候看他和别人一道上我們那邊的山上打過獵。”
楊前鋒又問:“槍是他自己的?”
宋國忠說:“他自己沒有槍,應該是借的他大哥趙春林的,趙春林有槍,但沒有辦槍證,這次收繳非法持有槍支,就從他哥哥家收了一支,對了,你不說我都忘記了,昨天我聽村上一個人到派出所來辦事對我說,趙春林家一共有兩支槍,上次收繳的時候他隻交出了一支,還有一支可能還藏在家裏的,這事我還正準備今天和專案組說呢!”
楊前鋒一聽說趙春林家裏還有一支槍,立即說:“這事我知道了,你暫時不要和任何人說,還有,我了解方荷花和趙秋林的事你暫時也不要對任何人說,我明天去你們局裏。對了,趙秋林方荷花常和家裏人聯系嗎?”
宋國忠說:“經常聯系,趙秋林和方荷花都有BB機。”
接着楊前鋒又問了一些相關的問題,宋國忠都一一作了回答。
楊前鋒和宋國忠通完話後,他心裏雖然很激動,但還是冷靜的思考着這個案件,他想:如果是趙秋林作案,那動機是什麽呢?是爲财?他想想不可能,打工也掙不到多少錢。是爲情結仇?想想也感到不可能,但又感到很難說,因爲表親之間都有結婚的,發生不正當關系也不是沒有可能。
想到因情結仇殺人,那李二寶和方荷花的關系一定是被趙秋林發現了,按說發現這個情況後,趙秋林在村裏應該有反應,最少要和方荷花争吵或打架,這樣村裏人應該知道情況呀!可專案組工作那麽長時間也沒有發現他們夫妻因第三者産生矛盾。
據此楊前鋒分析判斷,如果方荷花和李二寶曾有不正當的關系,應該是在外面打工的時候發生的事,也就是發生在J省N市的可能性最大。于是他又打通了李橋派出所的電話。
李橋派出所所長說:“據李二寶的老婆反應,失蹤前在J省N市打工,後來她還去他打工的地方去找過,和他一道打工的工友告訴她,李二寶走前接到了一個傳呼就說有個親戚找他有事就離開了單位,也沒有說是什麽親戚,以後在也沒有回來,不知道到哪裏去了。後來李二寶老婆把所有的親戚家都跑了一遍問了,說沒有人打過他的傳呼,也沒有找過他。”
楊前鋒挂了手機,頭腦中對這個案件有了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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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