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海走後,楊前鋒立即把這個情況向蘇來甯說了,讓他把這個信息通報給各組的負責人,讓所有的參戰人員知道程大朋真的回來了,要求從現在起,各組要提高警惕、堅守崗位, 一旦發現程大朋立即抓捕,決不能讓他再跑掉。
程大朋,男,三十歲,家住城區的小東門。
其父母結婚後,因都沒有正式工作,爲了生活他們在小東門的街道邊擺了個攤點做小生意,賣各種鈕扣、針線、拉鏈、氣眼、橡皮筋等等小百貨,雖然是小本經營,但是維持兩個人的生活還行。
婚後的第三年生了程大朋,有了他以後,其父親感到生活壓力大多了,想擴大經營增加收入,可又沒有本錢,于是跟人學了修補鞋子、打鞋掌和修雨傘的手藝,學出來後,就在他們的小百貨灘邊上做起了修補鞋、雨傘和打鞋掌的生意,這樣一來,經濟收入增加了不少,一家三口也生活的很惬意。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在程大朋五歲的時候,母親突然生病去逝了,母親的去逝對他父親的打擊特别大,一度生意也不當生意做了,一天要喝三餐酒,整天暈暈乎乎的, 程大朋好動不聽話他就打他, 顧客來買東西或修補什麽,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莫名其妙的向顧客發火,一些老顧客感到他得了精神病,就不到他這裏來了,因此生意明顯差多了。
半年後,他才從失妻的痛苦中走出來,開始正常做生意,但這時他已經喝酒成瘾不喝不行了,于是不管生意能掙多少錢,他都先要把酒買回來,生意不管多忙、也不管兒子有沒有調皮做錯事,他都要先把酒喝下去再說,一直到現在他都是這樣子,所以二十多年來,他一點也沒有發展,期間也有人給他介紹過兩個女人,可女人見他這樣過日子,都被吓走了,因此,他除了兒子一天天長大,自己在一天天變老外,其他沒有任何變化,沒有存錢,也沒有外債。
程大朋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的,脾氣古怪,從小在父親的影響下就學會了喝酒(雖然酒量不大,但天天要喝點),上初中時學習成績倒數是小,還經常和人打架,爲此,學校多次嚴厲的批評了他,可上初三後不到兩個月,又和同學打架,這次他還沒有等老師找他,他就決定不上學了。
父親爲他打架的事,也多次被老師叫去過,可回來後父親講他一句,他要講父親十句,根本聽不進父親的話。
這次他決定不上學了,父親認爲他也不是上學讀書的材料,不上就不上吧!于是就叫他跟自己學補鞋修傘,可怎麽說他也不願意幹,父親隻好懶得管他了。
轉眼幾年過去了,父親感到兒子長期這樣下去不行,于是托了一個在他那裏補鞋修傘的老顧客(鋼鐵廠的老工人)幫忙,把程大朋介紹到鋼鐵廠去做臨時工,老顧客爽快的答應了,沒幾天還真把這事搞定了。
程大朋在家玩了幾年已經玩膩了,感到特别沒意思,就同意到鋼鐵廠去上班,由于脾氣不好,和同事們總是處不來,爲此,也沒少給車間主任添麻煩,好在他不做什麽太出格的事,同事們慢慢的也了解了他的脾氣和特性,并發現他也不是特别的壞,後來遇到事大家也都盡量不和他計較了,他也就在這裏一直做到現在。
程大朋做的事雖然不輕松,工資也不高,但總能讓他一個月快樂一次,那就是每月發工資的時候,這也是他能在這裏做下去的動力。
按說他吃喝全是父親的,每個月發的錢應該能存點,但是,從小受父親的生活影響,從來沒有存錢意識,基本上是月月光,有時離月底還遠的很,口袋裏的錢早就沒有了。
日子過的很快,那些和自己年紀差不多大的男女都結婚生子了,而自己還是光棍一個,于是也想找個女人,但他的條件還很高,自認爲自己長的還不錯,所以要找的女人必須是城裏的非農戶口,最好是有工作的那種。
廠裏的女同事都了解他,不可能和他一起生活,于是好心的同事在外面給他先後介紹了兩個,哪知道這兩個女人都很聰明,見面前先對他進行了了解,得知了他的情況後,連面都沒有和他見就完了,後來也沒有人再給他介紹,所以他的個人問題也就一直沒有着落。
一轉眼快三十歲了,這年廠裏又招了批新的臨時工,其中一個是李紅鄉下的表弟方高興,方高興是高中畢業生,因爲沒有考上大學,準備邊找點事做邊複習再考,這樣也能減輕家裏的負擔,但他爲人很老實,一來上班就有老臨時工欺負他,而程大朋不知怎麽回事,過去最喜歡找新人的麻煩,可這次不但沒有找新人的麻煩,還處處護着方高興,對此,方高興很感激,多次對李紅講了此事,特别是有次一個同事欺負他時,程大朋一怒之下把那個人打了一頓,方高興特别感動,當晚就把這事對李紅講了。
李紅雖然不認識程大朋,方高興在她面前多次講了後,她認爲程大朋還真是個有正義感的大好人,叫方高興拿了工資要好好謝謝人家,方高興認爲她講的有道理,于是第一個月工資拿到手後,就請程大朋和李紅喝酒。
李紅雖然長的不是漂亮型的,但還是很耐看的那一種,她初中畢業後在家待業了一年多,前年絲織廠招工她被落取了,成了絲織廠的一名合同工。
絲織廠裏女多男少,像她這樣長相的肯定排不上隊,廠外也有不少青年到廠裏去泡女朋友,但她不善于和陌生人交談,尤其是陌生異性主動接近她時,讓她特别反感,所以她還沒有談過戀愛。
方高興在一個小飯店點了四個菜一個湯,還拿了瓶五元的白酒,程大朋本來以爲方高興就請他一個喝酒,沒想到菜上齊後,突然來了小姑娘,經方高興介紹才知道小姑娘叫李紅,是他的表姐,當時他就高興的合不攏嘴,感到她真是太可愛了,心裏就有了想法,于是他處處注意自己的形象,吃結束後,他說:“來而不往非禮也,明天晚上我坐東,請你們倆喝酒,誰不來誰是小狗。”
本來程大朋在李紅的印象中是不錯的,通過吃飯發現他人長的還不錯,吃飯喝酒時還很有禮貌,加上平時又很正義的保護方高興,認爲和他在一起很安全,于是就答應了他的邀請。
就這樣一來二去,程大朋和李紅悉了,不久程大朋向李紅說出了心裏早想說的話,李紅這時看到的全是程大朋的優點,并且她都很滿意,于是就同意做他的女朋友。當時程大朋就高興的跳起來大喊道:“我終于找到愛情了。”
這事很快被李紅的父母知道了,他們堅決反對李紅和程大朋來往,爲此,李紅都差點和父母搞反目了,李紅父母見軟硬兩手都用了,但李紅還是堅持自己的選擇,隻好随他們去了。
一個人再會裝,也隻能裝一時,時間長了肯定要露餡。程大朋和李紅交朋友後,他極力壓住自己的短處,充分展現自己的長處,可兩個月後,李紅發現他家境就那個樣子,要什麽沒什麽,而他那麽大的人了一點不會安排,工資到手就光了,于是勸他存點錢爲他們以後考慮,他開始還聽,認爲她說的對,但他畢竟這麽多年月月光搞慣了,從來沒有人管他,突然一個人來管他很不習慣,再說有錢放在銀行不用不是他的風格,這樣做了他心裏總想把拿出來用,特别是身上沒有錢的時候心裏特别的癢,結果還是沒有控制住自己,把存的錢又拿出來用掉了。
李紅知道後,和他大吵了一頓,程大朋自知不對,就向她發誓,保證沒有下次了,李紅就原諒了他。
可程大朋這些習慣是從小養成的,一下子根本改不.過來,後來又一犯再犯,讓李紅感到太失望了,爲了能讓他改,她要控制他的經濟權,這下程大朋火了,本來面目一下全部暴露了出來,除出言傷人外,狠狠的打了李紅幾個耳光……
李紅長這麽大哪受過這樣的委屈,父母也沒有這樣打過她,幾個耳光雖然打在她臉上,但疼點在心裏,一下把她的心打死了,決定立即和他分手。
李紅家裏人知道這事後都很氣憤,準備找程大朋算賬,可李紅沒有讓他們這樣做,并很感謝家裏人對她的支持,她要自己處理這個事。
程大朋開始還認爲李紅在氣頭上說的是氣話,沒想到她真的要分手,并且态度很堅決,他一下子受不了了。整天纏着李紅,還到她單位去找她,李紅一氣之下請了長假,連家裏人都沒有說,去了同事家,目的是回避程大朋,認爲讓他冷靜幾天可能就好了。
李紅突然不見了,程大朋像掉了魂似的到處找,最後認爲是李紅的父親把她藏起來了,于是決定要向他要人,就氣勢洶洶的來到了李紅家,沒想到李紅父親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裏,反過來還向他要人(其實他真不知道李紅在那),程大朋以爲李紅父親在故意爲難他,于是一怒之下出手把李紅的父親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