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黃杏兒和陸晨交往,已和賀明珠翻臉,兩家父母對面撞見都不怎麽說話,但黃父黃母沒想到賀父居然厚着臉皮來說服他們投資什麽房地産。
夫妻倆面面相觑,明輝地産?壓根沒聽過。
賀父口沫橫飛地描述美好前景,“投十萬塊錢,一個月就有三千的利息,幹什麽都沒這樣輕松!我知道你們的老底兒,這些年沒什麽大的開銷,總有三五十萬的積蓄,五十萬投進去,每個月的利息就是一萬五,一年十八萬,比你們老兩口的工資加起來都多!”
“三分利息?那不是高利貸嗎?不行,不行!”黃父本人雖然沒有太大的成就,但他在廠子裏做會計,對錢相當的敏感。
賀父把頭轉向黃母,“老嫂子。”
做了多年的鄰居,他知道黃家是由黃母當家,黃父幾乎不管錢。
黃杏兒的精明,就是學自她的母親。
在賀父殷切的目光下,黃母也搖頭道:“别說我們家沒錢,就是有錢,我們也不打算賺那個利息!高利貸是違反國家規定的,我們不能知法犯法。”
何況,她聽賀父的意思不僅僅是高利貸那麽簡單,用非法集資來形容更合适一些。
這話她壓在心裏沒說,不代表她不清楚。
“什麽知法犯法呀?就是民間的私人借貸,哪個地方沒有這樣的事啊?比放在銀行裏來來錢快。”賀父心裏瞧不起他們的膽小,但确實想用他們的錢來給自己生錢,就繼續遊說他們:“我和你們關系好,才第一個來找你們,别不識好人心哪!”
黃母笑了笑,推辭道:“她賀叔,我們真不需要,你來跟老黃一塊喝茶,我們歡迎,别提錢的事兒,大家多年的街坊鄰居了,談錢傷感情。”
“别啊,老嫂子,這是好事,又不是壞事,你們就不想多掙點錢給杏兒做嫁妝嗎?”賀父心裏認定聰明的女兒能把陸晨奪回來,但錢在眼前招手,他就繼續道:“那個陸晨可是陸晴晴的親弟弟,你們得多準備點嫁妝才有面子。”
黃父臉色更淡,“我們就是普通人家,沒有大富大貴,我們做父母的在杏兒嫁妝方面盡力而爲就行了,用不着打腫臉充胖子。”
“哎,我說老哥,你們就是不給杏兒籌備嫁妝,也能賺了來給自己存養老錢啊!”
“真不用!”黃母的态度非常堅定。
賀父費盡了唇舌仍不能說服黃父黃母,隻得悻悻地告辭,轉而到小區内遊說其他居民,大部分都是退休職工,手裏都有不少養老錢。
幾天後逢雙休,陸晨前來拜訪,拎着陸晴晴寄給他的一些上好補品。
得知此事,他忙說千萬不能投錢進去。
“我可是清楚得很,投錢的人想賺利息,卻不知道人家集資的人想要他們的本錢!大概五六年前吧,我記得我們家鄉這樣集資後卷錢跑路的老闆得有好幾十個,數額在上億的有十二個,數額在十億以上的有兩個,緻使無數想賺利息的老百姓血本無歸。”
黃杏兒好奇地問道:“你怎麽知道?那時你在明珠市讀書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