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的想法很簡單,他不希望自己還如以前那樣去琢磨具體的某一件事情,而是隻需要掌控住整個玄清衛的大方向和大緻情況就可以了。不然一個黑旗營就讓他以前足夠忙碌了,如今掌控整個玄清衛又将多少事情?
其實龐斑的離任并沒有如最開始所說的那樣等兩三年,而是僅僅一年多便提前正式交接,這裏面的原因主要還是兩方面。一個是玄清衛和楓紅山莊的日益走近,加上宗門圈子的重塑,熟悉兩邊的人隻有沈浩,早點移交也有助于很多事物的開展。另一方面就是沈浩的修爲了,去年十月,沈浩就再次突破,邁入玄海境六重,這對龐斑來說刺激極大,也忙着甩開手裏的雜務,準備專心的靜修尋求突破。
接收玄清衛之後,沈浩也并沒有感覺到什麽阻力,内部很溫順,外部有皇帝頂着,就算廟堂上有些刺耳的聲音,暫時也無關緊要不需要在乎。
就是事情太多,太雜。
當然,沈浩也可以像之前龐斑那樣,對下面的事情采取逐層放任的管理模式,那就會輕松很多。而主抓鎮撫使一級就行了,千戶所一級的基本不去管。
可龐斑的管理模式會造成如之前秦家的那種隐患,以及如姜成那樣的派系。這對于沈浩而言不是什麽好事,盡管他自己也是靠着“派系”走上來的。
在沈浩的習慣裏,自己這一攤子就得看好,最煩有誰背着他玩什麽小動作搞事情。
又要看好,又不想那麽忙碌,那就必須要找一個信得過且能勝任的事務分析和處理的機構了。這個機構很自然的就落在了黑水身上。
沈浩找上黑水一方面是因爲黑水一直都在他的嚴密掌控之下,王儉身爲黑水的主事也一直深受他的信任,不論是能力還是品行都足夠優秀。
二來,黑水内部的結構從一開始就不同于一般的情報組織,采用的是沈浩提出并經過多年來摸索和完善的“案牍庫分析”的結構,抛開了因爲人的主觀判斷而影響結果的不客觀性,放大了以事實和實例進行慣性推演的結果。
這在沈浩看來更适合拿來作爲大範圍的情報收集和分析。如今稍加調整一下用來作爲監控下面個層級玄清衛的眼線也絕對可以辦到。再配合上黑旗營這張王牌,玄清衛在沈浩的手裏他有信心經營得牢不可破。
因爲黑水是現成的,案牍庫分析的路數也很成熟,沈浩要做的就是将一根根接頭從玄清衛的各個方向接入黑水的案牍庫就行,之後依靠黑水四部的強大分析能力,很輕松就可以掌握住至少八成的各方面動向,也就能實現對玄清衛的牢牢把控。
整合到黑水的還有外界的一些東西,比如朱壽那一攤子,宇文賀手裏的空調攤子。這些在以前都是以黑旗營的名頭在暗中布置,如今沈浩換成了玄清衛的名頭,力度和掌控力、滲透層面自然就需要跟廣更深入。
按照沈浩的想法,對内,玄清衛要做到四個字:無孔不入。
這是沈浩在接任玄清衛指揮使的時候給自己定的目标。不然這玄清衛監察天下的名頭如何去實踐?
不僅僅對内沈浩給自己定了目标。對外,指的是對所謂的世俗之外,他也有定目标。而針對世俗之外,這一直以來其實并不是玄清衛的職權範疇,隻不過如今因爲沈浩的雙重身份有了一些職權和往來上的重疊。
指望靠楓紅山莊的那些人來處理目前宗門圈子裏狀況?太複雜,楓紅山莊的那些人沒有這份應變的本事。
況且如今沈浩可是與“破天”前輩交好的唯一聯系,誰敢奪了沈浩在楓紅山莊的權力?
還有,如今沈浩已經踏入玄海境六重,算上他特有的魂力手段,如今整個楓紅山莊裏他的戰力比起他的兩位師尊來也不遑多讓了,誰又敢得罪他?
所以,對宗門圈子,沈浩也給自己定了一個目标:滲透侵蝕。
之前明山宗和萬卷書山與各宗門的對抗以及最後的走向表明想要靠蠻力讓宗門圈子服軟并不容易,稍有不慎便有可能翻覆。因此,沈浩不準備趁着宗門圈子裏的格局重塑繼續走兩家超級宗門的老路。而且相比起曾經的萬卷書山和明山宗,楓紅山莊也沒有那麽強橫的硬實力。
正巧,因爲玄清衛的存在,切入宗門圈子就有了一個新的方式。
沒有了萬卷書山和明山宗之後,這兩家曾經的超級宗門所占據的各種修行資源也就空出來了。兩座最頂級的福地洞天,數量近五十的各品級的靈石礦脈、藥田、煉器材料開掘地
可以說,在靖舊朝的地界上,除開靖舊朝,就屬萬卷書山和明山宗手裏拿捏的修行資源最多了,甚至他們兩家加一起所掌握的修行資源比各大宗門全部聚在一起掌握的資源都要多一點。
當然,與靖舊朝方面不同的是,宗門更眼饞的不是那些礦脈,而是兩座巨大的洞天福地。
這方面沈浩有經驗。按照之前那樣,福地洞天可以給,但需要用“租用”的方式,畢竟那是靖舊朝的國土,隻不過租期可以長一些,比如五十或者一百年都行,一次性給足租用的費用就行了。
但礦脈之類的資源,靖舊朝就要繼續拿大頭,各宗門自己去分剩下的。
那麽最後剩下的就是之前各宗門與兩家超級宗門撕破臉的關鍵了,也就是底層宗門與靖舊朝的雇傭協議的簽訂。
沒了兩家超級宗門的拿捏,沈浩直接将核準的權利放給了各大宗門,看起來是将之前超級宗門的權力交給了他們。可實際上雇傭的本質沒有變,甚至雇傭的範圍還增加了很多,幾乎囊括了九成的底層不入流宗門。
而且沈浩還給各宗門支了招,讓他們可以從底層宗門手裏收“入門俸”,一成到三成。而這“入門俸”則是底層宗門從靖舊朝身上以雇傭的形勢賺走的報酬的一部分。
如此一來豈不是三方受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