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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第491章 我寇季……被秀了……

第491章 我寇季……被秀了……

寇季果斷搖頭。

移動靶,可不是劉亨那種練習了沒幾天的槍法能夠打得中的。

而且死囚一旦坐上了馬背,一定會瘋狂的往外沖。

劉亨用的是短筒火槍,近距離還行,遠距離就懸了。

以寇季對騎兵的了解,騎兵一旦開始沖鋒,速度十分快。

眨眼的瞬間,就能拉開近丈的距離。

必須用長筒火槍應對。

“我試試,不行再找陳大頭?”

劉亨見寇季搖頭拒絕,趕忙道。

寇季盯着劉亨,認真的道:“聽命令!”

劉亨長歎了一聲,讪讪的将抽出了半截子的火槍,重新塞進了懷裏,派人去宮殿外召陳大頭。

片刻以後,

陳大頭抱着一根長筒火槍,出現在了宮殿内。

陳大頭,人如其名。

腦袋大,身軀卻并不魁梧。

他那個大腦袋,十分引人注目。

一雙賊溜溜的眼睛,進了殿内以後就四處亂瞟。

瞧見了寇季身邊的美人以後,愣了一下,迅速的将目光落在了其他人身上。

他如同一個賊偷一樣,目光閃爍着,走到了寇季面前,躬身施禮,“小少爺,您找小人?”

寇季瞪了這憨貨一眼,“還不向青塘侯施禮?!”

陳大頭有些不情不願的向角厮羅拱了拱手。

青塘的那些文武大臣們對此雖然有些不滿,卻也沒有開口喝斥。

别看這憨貨地位不高,性子傲着呢。

寇季又瞪了陳大頭一眼,指了指穿戴上了皮甲的死囚,道:“稍後此人會策馬狂奔,你需要在他跑出十丈以後,舉槍射殺他。”

“十丈?!”

陳大頭傲然的挺起胸膛,道:“小人可以讓他先跑三十丈。”

寇季冷笑了一聲,“你倒是夠自信的。若是他跑出去了三十丈,你打不中呢?”

陳大頭傲然道:“那你就砍了小人。”

寇季冷哼道:“罰你半年不許吃肉。”

陳大頭聽到這話急了,“小少爺,别啊……半年不許吃肉,那是真會死人的。”

寇季冷哼了一聲,沒有說話,陳大頭卻纏着寇季,讓寇季換一個條件。

安子羅在這個時候,悄無聲息的放了那個罪囚去騎馬。

陳大頭有些目中無人,所以安子羅有心教訓一下陳大頭。

反正‘炮仗’就在哪兒,一次試射不成,還有第二次。

牢房裏死囚多的是。

然而。

安子羅根本不知道陳大頭這憨貨有多精明。

這厮雖然背對着那個死囚,可在那個死囚邁步往外走去的時候,他已經開始悄悄默默的往火槍内裝彈。

等那個死囚坐上馬背的時候,他已經裝彈完成。

死囚策馬而出。

陳大頭這憨貨還纏着寇季在嘀咕。

寇季知道,這憨貨是學壞了,學會了炫技,學會裝逼打臉了。

“啪~”

死囚坐上了馬背以後,甩了一下馬鞭,騎着快馬,瘋狂的往外沖去。

胯下的馬兒如同箭矢,猛然竄出,眨眼的時間,躍到了一丈開外。

急促的馬蹄聲,從殿外,傳到殿内。

一丈。

五丈。

十丈。

……

二十丈。

二十五丈。

……

三十丈。

……

當死囚騎着馬跨出了三十丈外的時候,寇季下意識的皺起了眉頭。

長筒火槍,殺傷力雖然強。

但是火槍終究是火槍,有效射程并不長。

三十三丈,是目前長筒火槍的有效射程的極限。

超過了三十三丈,那就得随緣了。

角厮羅,以及一衆青塘文武們,精神一直緊繃着。

眼看着那死囚,騎着馬奔出了三十丈以後,陳大頭還沒有任何動作,他們皆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等到死囚策馬奔出了三十三丈外以後。

角厮羅等人徹底失望了。

弓箭的有效射程,在二十五丈左右。

超出了二十五丈,就隻能用強弓、重弩,才能做到有效射殺目标。

然而。

超過了三十三丈,在沒有工具輔助的情況下,人眼看到的目标就開始變得渺小。

即便是能看見,能射中,也未必能夠射死。

強弓、重弩、床弩等有效射程多大百丈以上的重型武器,到了戰場上,大部分都是在敵軍洶湧沖過來的時候,随緣射殺的。

因爲敵人夠多,所以隻要将弩箭往人多的地方射過去,總能射到人。

鮮有人能在超過了三十三丈以後,指哪兒射哪兒。

寇季眼看着死囚奔出的三十三丈外,一路沖到了三十五丈,瞪起了眼準備喝斥陳大頭。

就在他準備開口的時候,聽見了陳大頭嘿嘿一笑。

“嘭!”

寇季回過頭的時候,就看到了長筒火槍槍管裏噴出的火焰。

陳大頭這個憨貨,開槍了。

目光卻盯着他。

不看目标,能射中?!

寇季快速的往外看去,就看到了策馬狂奔的死囚,從馬背上跌落到了地上。

寇季瞪起了雙眼,看向了陳大頭。

陳大頭腼腆的笑道:“小少爺,超過了三十三丈,小人就算盯着目标,也不一定能打中。但是小人發現,小人憑着耳聽,判斷馬的位置,判斷馬的速度,以及馬在快速奔跑的時候,人在馬背上下伏的姿勢,可以射殺三十三丈外的目标。

不過,這一招超過了四十丈,就不靈了。”

寇季瞪起眼,沉聲質問道:“鐵彈超過了三十三丈,就會飄,你知不知道?!你還盲射?!你信不信我戳瞎你,讓你用耳朵聽一輩子?!”

陳大頭似乎沒聽到寇季威脅的話,他覺得,他打中了,寇季後面威脅的話,完全沒必要聽。

他對自己的射術很有信心。

他僅憑耳朵聽,就能打中山林裏那些隻有巴掌大的鳥兒。

打一個目标龐大的人,輕而易舉。

他更多的關注點,在鐵彈會飄的事情上,他驚喜的不能自已的喊道:“小少爺,您居然知道鐵彈飛出去三十三丈以後會飄?!小人還是摸索了很久以後,才發現這一點的。

小人發現了這一點以後,就嘗試了一些弓箭的技巧,發現隻要稍微将槍口往上揚一點點,就一點點。

就能打中三十三丈以外的目标。

不過那一點點真的很微妙,那種感覺也很難找。

小人把這門手藝教給了那些兄弟們,可他們都掌握不了。

……”

陳大頭像是找到了知己一樣,湊在寇季身邊,絮絮叨叨說了一大堆。

寇季狠狠的瞪了陳大頭一眼。

他發現自己被人給秀了。

以往都是他秀别人,今天居然被别人給秀了。

豈有此理。

不過陳大頭這憨貨,真的很有射擊天賦。

若不是這憨貨力氣不夠大,拉不開強弓、重弩,估計早就被人撿走了。

寇季又瞪了陳大頭一眼,“我自己造的東西,是什麽樣子,我自己能不清楚?速速滾蛋!”

陳大頭聽到這話,急忙道:“别啊!小少爺,您看在我立功的份上,能不能賞一點肉吃?!”

“沒有……”

“那您再給小人發一點兒火藥和鐵彈……”

“八盒,近千的鐵彈,這麽快就用完了?!”

“練小人這門手藝,廢鐵彈。”

“回去找你們老大領。”

“得嘞……小人告退。”

“……”

寇季打發了陳大頭這憨貨,回過頭看向角厮羅等人的時候,就看到了角厮羅等人微微張着嘴,目光直直的盯着殿外。

寇季也向殿外望去。

就看到了殿外有兩個青塘勇士,擡着那個從馬背上跌落的死囚,快速的跑進了殿内。

陳大頭那厮抱着長筒火槍路過那個死囚的時候,瞧着死囚脖子上的血洞,皺了皺眉頭,嘴裏嘀咕了一聲。

“打偏了一點點……想打頭的……卻打中了脖子……這門手藝還得練……難怪小少爺不給我肉吃……肯定是看出了我手藝還沒練到家……”

寇季沒有聽出陳大頭那個憨貨的嘀咕。

他一直盯着角厮羅等人的神色。

等到兩個青塘勇士擡着那個死囚出現在了殿内以後。

角厮羅匆匆的離開了座位,其他青塘文武也離開了座位,齊齊湊到了那個死囚面前。

死囚已死,脖子上面有幾個血洞,血洞爛成一團,裏面還有黑血滲出。

角厮羅等人,齊齊瞪大眼,張大嘴,顯然是被震懾到了。

他們中間大多數人,皆是在馬背上長大的,皆精通箭術,明白在三十三丈外,精确的射殺一個目标,有多難。

殿内的青塘人當中,隻有安子羅,以及王前近衛統領,開強弓,才能做到。

然而。

寇季的手下,一個并不魁梧的人,看着也不像是天生神力的人。

僅憑着一杆小小的鐵筒筒,就做到了。

角厮羅等人的目光很毒辣。

他們可以輕易的判斷出,陳大頭手裏拿着的長筒火槍,并不重,甚至可以說很輕,即便是殿内最小的那個十三歲的嬌滴滴的姑娘,都能拿得起。

也就是說,這種強悍的武器,人人都能拿得起。

隻需要熟練的掌握那種武器,人人都能上陣殺敵。

全民皆兵,似乎不再是一種奢望。

而更重要的并不是武器的本身,而是武器本身帶來的變化。

訓練一個合格的勇士,需要很久很久。

而比勇士更猛的悍卒,卻不是能培養出來的,而是需要戰場的磨練,不斷的磨練,需要的時間更長。

有些人,也許一輩子也不可能成爲悍卒。

更多的人,則死在了磨砺的路上。

所以悍卒在軍中十分珍貴。

往往一支萬人的兵馬,其中精兵也許隻有三四千,悍卒也許隻有數百人。

可有了這種武器以後,隻要稍微訓練一下,就能讓每一個人踏上戰場。

經曆幾次磨練,就能磨砺出戰鬥力不輸給精兵的兵馬。

雖說難以媲美悍卒。

但卻能媲美精兵,已經很不錯了。

精兵可是軍隊作戰中的中堅力量。

精兵的訓練時間被大跨度的縮短,精兵的數量也會急劇上升。

青塘若是掌握這種利器,那青塘的精兵數量,就會成倍數增長。

到時候何懼西夏?

何懼遼國?

何懼……

宋國還是得畏懼一下,因爲這東西是宋人造出來的。

回憶寇季剛才說過的話,宋國似乎還有比這更厲害的利器。

總而言之,這東西若是被青塘掌控,那青塘稱霸西域,指日可待。

角厮羅和自己的文武大臣們對視了一眼,皆看到了對方目光中的震撼和堅定。

角厮羅暗中點了點頭。

衆人齊齊将目光從那個被打死的死囚身上收回。

角厮羅鄭重的看向寇季,沉聲道:“大宋不愧爲天朝上邦……”

寇季很滿意角厮羅的态度。

這證明角厮羅被震懾到了。

後面借兵的事情,就好談多了。

寇季就像是什麽也沒發生一樣,淡然的笑道:“青塘侯也是大宋之臣,大宋的東西,也是青塘侯的東西。”

聽到寇季這話,角厮羅并沒有反駁。

反而笑容燦爛的點點頭。

若寇季在展示火槍之前,說出這話,角厮羅一定會淡然一笑,不做任何表示。

青塘的文武們,會追着寇季口誅筆伐。

但如今寇季展示了火槍,讓角厮羅見識到了火槍的威力。

角厮羅自然十分願意承認自己是大宋之臣。

别說讓他承認自己是大宋之臣了,就算讓他上表一封,稱呼趙祯那個比自己小很多的官家一聲幹爹,他都願意。

隻要大宋能将火槍的制造工藝給他。

最好大宋能直接造好,給他送過來。

面子對角厮羅而言,無關緊要。

早在他被宗哥僧李立遵挾持的時候,他就已經沒有了面子。

這些年,他别的沒學會,隻學會了一件事。

拳頭才是硬道理。

隻要能讓他的拳頭變強,他不在乎任何顔面。

隻要他的拳頭夠強,任何丢掉的顔面,都能找回來。

遼皇耶律隆緒厲不厲害,強不強?

厲害!

強!

他認韓德讓當幹爹的事情,衆所周知。

他幹爹和他親娘同榻的事情,衆所周知。

誰敢在他面前将此二事當成恥辱說?

沒人敢。

敢說的都成了他鐵蹄下的肉泥。

剩下的皆是一些跪在他面前,喊他大哥,或者幹爹的人。

所以面子不面子的,根本不重要。

拳頭大,才是硬道理。

“寇吏部,此物……”

角厮羅剛剛開口。

寇季果斷打斷了他的話,笑道:“此物名叫火槍,最大的特點,就是隔着老遠的距離,就能将敵人一擊必殺。

遠勝于弓箭。

一個合格的弓箭手,需要從上百人中挑選。

需要磨練一年以上,才能成爲合格的弓箭手。

而此物,人人皆可使用。

隻需要一日,便能駕馭。

僅需要不到一個月,就能媲美合格的弓箭手。”

“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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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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