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原計劃


俗話說的好:飯後一根煙,快活似神仙;飯後一杯酒,活到九十九。衆人酒足飯飽之後,賀浩随手從兜裏掏出一盒黃嘴芙蓉王香煙,分發同事,自己則點上一根,吐出口煙,道:“剛剛吃了飯,先休息下,反正又不是什麽急事,等會救他們也不遲。”

“頭,我剛剛想起一件事,聽小道消息說,大水鄉最近常鬧鬼,而我們即将解救的那一夥遇險青年,該不會讓惡鬼給纏上了吧。”那名嚣張警察一改氣焰,露出讨好樣子。

“惡鬼!?”賀浩冷笑一聲,掏出54型手槍,啪的一聲,放在桌上,豪氣幹雲道:“管他是人是鬼,我朝它開兩槍再說,管它是大羅金仙轉世,也要打它兩窟窿。”

中國54型手槍能夠滿足惡劣環境下的作戰需要,它的射程不錯,穿透力強,威力大,在50米内的距離上能夠适應戰鬥中自衛武器的需要,屬于大威力警用手槍,敵人士兵中54式一二槍就足以喪命。

54型手槍雖然殺人可以,但賀浩口氣也太大了。如果他面對的是一頭稍微兇悍的雄性野豬,54型手槍連雄性成年野豬頭蓋骨都打不穿,就是把54型手槍裏的子彈全打出去射中野豬,都未必打得死。

還有關于警察配槍問題:警察大部分是不配槍的,是爲避免槍支出事,報紙上以前也報道過多次警察開槍傷人案件,警察配槍是嚴格控制,如果帶槍的話,嚴格按五條禁令的話,都會被開除的,把飯碗就給砸了。所以很多民警不會配槍,除特殊警員外。

今天天氣還不錯,陽光明媚,我們中午又享受了一餐臘肉稀飯,順帶加了點我帶來的蔬菜火腿。本來還打算上山去采些野菜,但細想下還是算了吧,萬一遇上花怪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警我們已經報了,現在什麽都不需要做,隻需要等待,熬過這幾天,警察自然會找到我們。爲了打發難熬的這幾天,我們五人閑暇之餘玩起了打地主,撲克牌是付偉帶來的,他本來打算旅遊,找到一處心曠神怡的好環境,大家圍在一團,坐在草地上打牌,是多麽惬意。不過好環境倒是沒找到,但此刻也可以派上用場,其實我不怎麽喜歡打牌,沒辦法,莫說大水鄉窮,買不起什麽電腦,就算買的起,沒電源也白費,不能上網不能看電視,不打地主幹什麽。

下午四點多,差不多過去近六個小時,警車才終于趕到大水鄉不足五裏處,被推積泥石給擋住去路。四名警員随即下車,其中一名皺眉看了看前方,罵罵咧咧道:“媽的,看來他們說得是真的,被泥石流給困住。”

“罵有什麽用,趁天黑之前盡快找到那夥年輕人。車留在這,我們徒步上去,包子(其中一位警員的綽号),順便提包帶上,包裏面還有幾瓶礦泉水,萬一兄弟們路上渴了可以用上。”賀浩語氣重了些,作爲帶隊的頭,官調是一定要的。

爬上泥坡不久,四名警員踏入一片密林。林中多是樟樹,且雜草叢生,如果沒有路标,不熟悉當地的人很容易迷路。魯迅先生《故鄉》一文的最後一段,有句名言,提道: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當然運用到此刻環境也一樣,密林本來以前也沒路,自從有人居住後自然而然便踏成了路。大概二十分鍾左右樣子,四名警員就從雜草叢中摸索到一條羊腸小道,隻要順着這條羊腸小道一直走,因該就能很快到達大水鄉。

賀浩走在最前頭,帶領三名同事順道直奔大水鄉,行至一裏處,忽然耳邊隐約傳來陣陣嗡嗡聲。賀浩連忙止住腳步,與其他同事舉目尋聲望去。隻見遠方飛來一團形狀飄忽不定的黃雲,煞是稀奇。四名警員從未見過如此詭異怪雲,深深被它吸引。

待那團黃雲離他們漸漸逼近時,賀浩才猛然回過神來,蹲下身子,道:“大夥小心,注意隐蔽!”随着老大一聲号令,三名警員趕緊蹲身。

嗡嗡嘈雜聲音非常大,甚至比紡織廠運作機器噪音更響,幾乎震耳欲聾。黃雲盤旋在四名警察上空,已經漸漸清晰,是一大群黃壓壓的馬蜂。

賀浩擡頭望向黃色蜂雲,心頭預感到一種不祥,嚷道:“快跑!”跑字剛落,四名警察慌不擇路轉身便逃。蜂群似乎也發現他們,如狂風卷葉般鑽入林中,論速度,馬蜂明顯比人快。

奔逃中,賀浩發覺身後蜂聲逐漸增大,随即拔出腰間54型手槍,頭也不回,甩開膀子向後就是兩槍。

砰砰兩聲槍響,迅速被數以萬計的蜂群嘈雜聲給淹沒。賀浩本欲想用槍聲吓退蜂群,可就這點槍聲,對于巨大蜂群顯得太微不足道。莫說賀浩手裏握着隻是把手槍,就算此時給他把沖鋒槍,在亡命弑血蜂面前都是毫無殺傷性的武器。

一陣兇煞黃風掠過,就如同天空上龍卷的黃沙。四名警察渾身皆落滿弑血蜂,同時無數根毒針紮進他們血肉裏。仔細想想,如果有上千根利針瞬間刺入你身體,那滋味真是堪比刑房用刑更爲痛苦難受。

一杯茶功夫,連滾帶爬,嘶聲慘叫的警察們躺在草地上一動不動,停止呼吸,而弑血蜂則繼續對四具屍體瘋狂進攻,将尾針刺入,絲毫沒有罷休的意思,直到确定四具屍體完全死透,方才罷休。

弑血蜂:一種變異馬蜂,它們不以花粉爲食,倒跟蒼蠅相似,喜好吸食腐爛汁液,不同的是,蒼蠅不會殺生而它們會。它們殺戮成性,凡是被它們盯上的獵物,其結果都是一個字——死。論弑血蜂尾針上的毒性比普通馬蜂強上數倍,當然一隻弑血蜂毒不死人或者動物,但弑血蜂是群居昆蟲,出動皆成群結隊,經過之處,如狂風暴雨般生靈塗炭。

弑血蜂的壽命比普通馬蜂較爲長點,它們用尾針刺傷獵物,自己也會死去,這一點與普通馬蜂存在共同性。至于它們怎樣獵食和繁殖乃是先将人或動物毒殺緻死,然後在屍體上留下它們體毛上的氣味,過不了幾天,屍體受到陽光暴曬,會迅速腐爛,到那個時候它們會聞着自己遺留下的獨特氣味尋找到屍體目标,開始吸食屍體上的腐汁,有一些母弑血蜂甚至還會将卵産入腐屍裏,讓卵在腐屍裏吸收營養自己孵化。

四具屍體裹滿弑血蜂,尚有大群弑血蜂占不到屍體,隻能爬在樹上或草地裏,細看蜂群面積足有方圓近百米。

待氣味留下後,蜂群疾風般飛離叢林,獨留下四具警察屍體,死狀痛苦不堪,露出肌膚之處千創百孔,那慘樣酷似古代對犯人用過的一種躺針闆的極刑,令人不敢再望一眼。

一絲清風拂過,四具面呈蒼白痛苦之色的屍體直挺挺躺在雜草叢之中,樹林又恢複以往沉靜,好象剛才什麽事都沒發生過……。

昨日因爲遇到花鬼的襲擊,所以才提了半桶水,煮晚飯時,早已用盡。到今天下午,李娜準備做晚飯又催我們男生去打水,不然沒水喝又沒水煮飯,怎麽過日子。

這回我和廖志強商議,此次我倆再去打井水,以安全爲重,如果倒黴碰到花鬼則調頭就跑,反之幸運沒遇到,打完井水就走,至于付偉就留下繼續照顧兩女孩子,原計劃不變。

今天打水我和廖志強挺順利,不但路上沒碰到一個花鬼,并且我倆還在井邊找到上次落下的一個水桶。如此,我和廖志強,一人手提一個打滿水的水桶,快步原路返回。

剛回到避難屋,我和廖志強進門立即放下水桶,叫苦連天,順便喊兩女生給我倆取來兩杯子。近半裏左右的路呀,兩手提着四十斤重的水桶,對于山裏人來說可能不算什麽,但對于我們城裏年輕人來說那可算是夠嗆了。

這不,我和廖志強剛接過杯子,就各自從自己打來的水桶裏各舀了一杯,一抹脖子,中途沒帶喘氣,一杯見底。好爽呀……鄉下井水就是甜,比娃哈哈礦泉水還甜!

兩位女生見我和廖總提來兩桶水,笑得合不攏嘴,不但今晚做飯不用愁,順便可以擦洗下自己身體,因爲她倆自打來了大水鄉就沒洗過澡。

要我說女生就是麻煩,不知道寶貴的水是我和廖總冒着生命危險換來的嗎!?女人啊,就是矯情,看我們男生多簡單明了,俗話說得好:臭男人,臭男人,不臭怎麽叫男人,洗什麽澡嘛,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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