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年後,NBA格局發生了變化,球隊防守更加嚴密,尤其是聯防的使用,使進攻球隊通過一次傳遞球就能得分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想要完成一次進攻更多的是幾人之間的配合。所以,球隊的助攻數也更多地分散在幾名球員身上。
國王隊就是典型的例子,在季後賽期間,畢比、克裏斯蒂和韋伯三人的助攻都排在聯盟前20位,布拉德的助攻數也排在第26位,迪瓦茨受上場時間的限制沒有太多表現,但他的傳球能力在國王隊首屈一指。上場的五人,人人都能組織進攻,這才是21世紀的球隊風格。
NBA的第一屆選秀始于47年7月1日。當時的選秀順序是根據球隊前一賽季的戰績倒過來排,即戰績最差的球隊有第一簽,戰績最好的球隊最後一簽。在當時,由于籃球運動的不普及,選秀大會并不受大家關注。
當時各支球隊也不富裕.沒有财力做好挖掘球員的工作。别說球探.很多球隊甚至連一名助理教練都沒有。因此球隊選秀就隻是依靠一些人如大學教練的推薦或報紙的小段報導.當時的做法是你隻要在選秀當天通個電話,聯盟總部就會有人向你報知情況,然後輪到你選時通知你,你隻要喊一個有點陌生或從沒看過他打球的球員的名字,這樣就完成了選秀。
當時的選秀輪次非常多,選秀多達21輪,到年減爲7輪,88年再減爲3輪,自89年起才縮爲現在實施的兩輪制。由于新秀在球隊中作用的日益突出.球隊對選秀工作逐步重視,并爲各自的利益,頻頻叫闆,修改選秀制度,于是就産生了多種不同的選秀方式。
爲了刺激球隊當地的票房,從49年開始,聯盟開辟了所謂的地緣選秀。即球隊可以優先選當地大學的球員。55年,凱爾特人的老闆布朗對地緣選秀提案做出了更詳細的規範:一是地緣選秀每支球隊每年隻限選一人。這是針對53年,費城勇士隊曾一口氣選了三個當地大學的明星球員;二則是動用地緣選秀的球隊.要自動放棄該年第一輪的選秀權。
到了59時,費城勇士老闆埃迪爲了能選到當時就讀堪薩斯大學的明星中鋒張伯倫,他提案對地緣選秀做出擴張解釋,認爲凡是在當地出生和是當地高中明星球員,也适用地緣選秀。而當時聯盟也通過了此一提案,這使得費城勇士在該年順利用地緣選秀選到曾在費城高中就讀的張伯倫。
而随着信息的越來越發達,大學籃球的蓬勃發展,一些大學明星球員的曝光率越來越高,也廣受各球隊注意,但受限于地緣選秀,有些球員你卻是能看不能吃,如早年的海因斯,後來的張伯倫、羅伯特森和盧卡斯等人都是出自地緣選秀。
地緣選秀和當時選秀順序安排的公平性一直受到質疑。地緣選秀的制度是想當然的不公平,那些球隊所處的當地大學,如果恰好是所籃球名校,每年就能定額提供明星球員。
那麽,不消幾年,這支球隊就可以組成一支無敵的夢幻陣容。從年,七次的年度最佳新秀有四次是由地緣選秀出身的新秀獲得。這樣即違背了初衷,又限制了人才的流動,因此遭到了大部分球隊的反對。
銅闆選秀制的産生,按照戰績的倒序來排選秀順位又有什麽不公平呢?當時提案的活塞隊總裁弗雷德是這樣說的,他認爲東西區球隊一年間相互隻交手兩場,而同是東區或西區的球隊一年甚至要交手九場,所以依照一個賽季戰績的倒序來排是不公平。
當時聯盟執行長官肯尼迪和各隊老闆也覺得言之有理,但大家都無法提出有效的方案來解決,于是肯尼迪就提議由當年度東西區戰績最差的球隊來猜銅闆決定誰有狀元簽,輸家則拿第二簽,其它的球隊依然按戰績的倒序來排順位。
65年董事會就取消了地緣選秀制度,建立猜銅闆制度同時也通過了聯盟史上第一次擴張球隊選秀的一些細節,如各隊列出一些未入保護的球員供擴張球隊選擇,今年的山貓隊的絕大多數球員就是這麽被挑來的,而擴張球隊的選秀規定在後來又陸續有所更改。
猜銅闆決定狀元簽的制度,一共實行了19年。這一制度産生了很多戲劇性的結果,像69年雄鹿和太陽是當時東西區戰績最差的球隊,太陽先猜,他們猜頭面,結果卻不是,雄鹿毫不猶豫地選走了早已名滿全國的埃爾斯多,于是球隊成立才兩年的雄鹿隊戰績馬上由27勝猛增到56勝,并在第二年拿下隊史惟一一個總冠軍,也創下擴軍球隊最快拿到總冠軍的紀錄。
猜輸的太陽呢?他們選了沃克,一個新秀賽季平均每場8.2分,5.5個籃闆的平庸球員,而賈巴爾第一賽季的數據是28.8分、14.5個籃闆。其它像79年湖人猜赢公牛選到魔術師約翰遜和84年火箭猜開拓者選到大夢奧拉朱旺都是令人津津樂道的例子。
的選秀開始,是禁止各球隊選沒讀完大學四年的球員的,否則就要等球員滿21周歲後オ能加盟。他們本着鼓勵球員讀完大學,擁有較健全心志的心理,于是産生了一個例外條款叫大三先選條款。
所謂的大三先選條款是指球隊可先選擇在讀大三的球員,等一年後該球員完成學業,再到球隊效力,但若在來年合約沒談攏,該球員可重新再投入選秀大會。聯盟還在71年通過貧困條款,讓球隊可選擇沒讀完大學而棄學的球員。
大三先選條款保留了十幾年,用此條款選的最有名的球員就是大鳥伯德,波士頓在78年用首輪第六順位選擇了印第安納大學當時已是全美第一隊而卻決定要讀完大四的大三明星球員伯德。
随着聯盟開放球隊可選擇棄學球員的規定出台後,此一條款也在80年代中期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