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郭湘在門診看病,有公安進來。
郭湘看到鄭興華,知道他現在在公安局刑偵隊,過來肯定是有事兒的,忙對面前的病人說道:“我這兒有點事兒,你先去隔壁找徐醫生看看。”
“好!”病人看見公安也知道有事,不敢多呆。
“郭院長!”鄭興華叫了一聲,之前他是和葉茜一起叫郭湘郭姐,現在有公務在身自然是叫職位。
“鄭隊!”郭湘也叫了一句,現在當然不好叫他小鄭。
蔣品超有點好奇,“鄭隊,你們認識?”
鄭興華點頭,“我愛人在郭院長公司上班。”
“哦!”蔣品超若有所思。
“郭院長,我們今天來有點事想向你了解一下。”鄭興華說道。
“請坐吧!”郭湘指指面前的椅子,“如果不介意的話。”
“沒關系!”鄭興華點點頭。
“小蔣,你來問吧!”鄭興華說道,有些事他是知道的,不過蔣品超也許不知道,要問自然要問清楚一點。
“是!”蔣品超點頭。
“郭院長,付佩文你認識嗎?”蔣品超問。
“認識,你們看過之前的報紙應該知道,我們之間有過節,她以前肖想我丈夫,後來求而不得,就讓一個懷孕的女人來陷害他,說懷的是他的孩子,不過被我揭穿了。”
“後來她被人綁架,出了事兒,腿也殘廢了,她懷疑是我幹的,又叫人來伏擊我,幸好我請了保镖,才沒出事兒。”郭湘說道。
“她找人伏擊你?什麽時候的事兒?”蔣品超問,鄭興華也看過去,他還不知道這件事,葉茜回去也沒有說。
“就是前幾天,在半路上,車開了一半有人過來碰瓷,我還以爲隻是想訛點錢,誰知道兩人想打我,不過我保镖是退伍軍人身手好,把人打跑了。”郭湘說道,沒說自己也有身手。
蔣品超和鄭興華對視一眼,賈老闆說付佩文去過兩次,看來這兩個人不是賈老闆那裏介紹的。
可能就是因爲這兩個人沒得手,所以她才說要找“能做事兒的,見過血的”。
“那她被綁架的事兒是不是你幹的?”蔣品超很直接。
“當然不是!”郭湘說得斬釘截鐵,“當時我要跟她打官司,怎麽會做那種事兒?後來她殘廢了,我就撤銷訟了,官司也沒打成。”
“她就去了國外治腿,治了半年也沒治好,又回來了,後來還找過我,不過我也看不了她的腿,太嚴重了,小腿神經都壞死了,我醫術有限。”郭湘說道。
“那你沒想過要報複她?”蔣品超問了一個比較尖銳的問題。
“想過!”郭湘沒有否認,“不過我們不會做違法的事兒,我愛人姥爺以前是檢察官,是不會允許我們做那些的,我們也不敢。況且付佩文的腿都廢了,也沒必要,就是要對付她,我也隻會打官司,讓她在全國人民面前丢臉,這不就是最好的報複?”
蔣品超一邊點頭一邊記錄,“可是付佩文死了!”
“什麽?付佩文死了?”郭湘大吃一驚,“什麽時候死的?”
“對了,昨晚,她好像是不見了,她父母還以爲是我們綁架了她,還帶着兩個公安跑到我家裏來,那時候我們一家人都在家,我正幫孩子洗澡呢。”
“後來沒找着?怎麽死的?”郭湘問。
“被人殺了。”蔣品超回答,“在一個酒吧裏。”
“酒吧?她都那樣了,還去酒吧?”郭湘驚訝。
蔣品超看了鄭興華一眼,也不好說出來她其實是想買兇殺你,倒把自己搞死了。
不過這跟郭湘沒什麽關系,就沒必要向她透露了。
蔣品超又詳細問了一下昨天晚上的事兒,先記錄下來,回去和派出所的同事核對一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問完之後,蔣品超和鄭興華都伸出手,“感謝您的配合!”
“應該的!”郭湘說道,和兩人一一握了手。
兩人一走,郭湘馬上給顧振南打了電話,跟他講公安來的事兒。
“付佩文死了?”顧振南也很吃驚。
“對,我也沒想到,被人殺了,她還有仇家?”郭湘也覺得很意外。
“别管那麽多,反正不是我們幹的。”顧振南說道。
之後鄭興華和蔣品超也去了顧振南那裏了解情況,自然說得和郭湘差不多,主要是他們根本不知道付佩文的事兒,所以也提供不了什麽有用的線索。
“難道真的隻是見色起意,然後殺人?”蔣品超對鄭興華說道。
“先回局裏,問問法醫和痕檢科的同事看看還有沒有什麽其他線索。”鄭興華說道。
想了想又說道,“那個大龍二龍既然是慣犯,局裏肯定有他們的資料,回去查查,上報申請通緝令,全國通緝!”
“是!”蔣品超點頭。
晚上郭湘回家,葉茜打電話過來才知道,原來付佩文去酒吧居然是想買兇來對付自己的,沒想倒把她自己給作死了。
還真是自食其果。
郭湘冷笑,這就叫惡有惡報,本來都不想理她了,她硬要作死,這下把自己折騰死了吧?
第二天刑偵隊開會,讨論這次案件的情況。
鄭興華向隊長彙報了這兩天了解到的大緻情況,也向隊長申請了通緝令,隊長說要向局長彙報。
過了一會兒法醫和痕檢的同事也過來了。
“有重大發現!”法醫說道。
“經解剖,發現死者體内有三組精Y,其中兩組基因相似,可能就是那兩兄弟的,還有第三組是另一個人的!”
“什麽?還有第三個人?”鄭興華大吃一驚,其他人也很驚訝,大家都以爲是那兩兄弟無疑了,想不到事情還有反轉?
“對!”法醫點頭,“還有死者脖子上的勒痕,昨晚在酒吧看不清楚,後來解剖的時候看,明顯有兩次。我懷疑第一次那兩兄弟以爲人死了,就逃了。後來又來了第三個人,發現人沒死,于是也……,結果人醒了,他就又掐了上去。”
大家都陷入沉思,這就複雜了。
“我們也發現第三個人的指紋,不過指紋庫裏沒有這個人,應該沒有前科。”痕檢科的同事說道,“當然還有其他人的指紋,畢竟那個包廂每天都有人出入,不過其他指紋比較模糊,沒那麽清晰,也許是第三個人的,但不能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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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