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連白崇悲都沒話說了。
老常都主動提出來晉升鍾毅爲上将了,他還有什麽好說的?
另一邊的陳實聽了又是嫉妒又是高興,嫉妒的是鍾毅這麽年輕就成了上将,居然跟他平起平坐了,高興的卻是鍾毅既然升了上将,就不可能再留在浙閩戰區當參謀長,那麽分化瓦解珞珈系的機會也就到來了。
隻要瓦解了珞珈系,江浙系根本不足爲慮。
對于俞良祯這公子哥,陳實從來不放在眼裏。
當下陳實對常校長說:“校長,如果鍾毅晉升爲上将軍銜,那他就不适合再擔任第10集團軍總司令兼浙閩戰區參謀長了。”
常校長假裝才想到這一點,一拍腦門說道:“呃,我怎麽把這茬給忘了。”
旁邊的白崇悲和劉聲便忍不住對視了一眼,心說演得跟真的似的,我差點就信了。
常校長又環顧衆人,又說:“辭修說的在理,子韌既然晉升了上将,确實不适合再擔任第10集團軍總司令兼浙閩戰區參謀長,要不然,将良祯調回重慶任職,直接讓子韌接任浙閩戰區司令長官?”
常校長這招叫堵路。
因爲鍾毅太年輕了,資曆也太淺了,而且剛剛晉升上将,直接就讓他跟閻老西、李廣西這些個軍中巨頭一樣擔任戰區司令長官,這也未免太誇張了。
但是劉聲是個憨憨,居然連聲附和:“我看行,讓子韌接任浙閩戰區司令長官,必定會給鬼子一種強大的震懾!”
白崇悲快笑破肚皮,表面上卻不動聲色的說:“我也覺得校長的提議十分恰當,由子韌接任浙閩戰區司令長官,再合适不過了。”
常校長便向白崇悲、劉聲投來無比幽怨的目光。
你們這樣子,這個人事會議就沒辦法開下去了。
最後還是陳實說道:“按道理說呢,良祯和鍾毅都在三次浙閩會戰中立了大功,将良祯上調到中央重用,再讓鍾毅接任浙閩戰區司令長官确實合适,不過有句話怎麽說的,叫做好鋼要用在刀刃上。”
“此話怎講?”常校長趕緊問道。
陳實又說道:“經過武漢會戰及三次浙閩會戰,鍾毅已向世界證明了他的能力,但是校長還有諸位你們想過沒?咱們中國就隻有一個鍾毅!”
劉聲哂然道:“一個還不夠,你難道還想要兩個?”
“爲什麽不?”陳實慨然說,“我不僅想要兩個,甚至還要想要三個、四個乃至成百上千個鍾毅,一個鍾毅不足以扭轉中日之間的巨大差距,但是如果有成百上千個鍾毅,國民政府就有足夠的信心将日寇驅逐出中國!”
聽到這話,劉聲的臉色便微微一變。
便是白崇悲也是下意識的輕輕颔首。
因爲陳實說的沒錯,一個鍾毅确實不足以改變大局。
但如果有成百上千個鍾毅,局面立刻就會大不一樣。
當下白崇悲問他道:“辭修兄的意思,是讓子韌回來當教書匠?”
“是的。”陳實點點頭說道,“自從百裏兄病逝之後,陸軍大學校長職一直空缺,當時國内也确實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選,但是現在,這個人選卻是已經出現了,他就是鍾毅,卑職以爲由鍾毅接任陸軍大學的校長再合适不過。”
聽到這,劉聲、白崇悲等人都紛紛點頭。
常校長更是向陳實投去無比贊賞的目光。
由鍾毅擔任陸軍大學校長,然後培養出一大批像鍾毅一樣能征善戰的高級将領,這對于黨國來說的确是一件天大好事。
更爲重要的是,不動聲色就解除了鍾毅手中的兵權!
“辭修兄的建議的确可行。”白崇悲深以爲然的說道,“尤其是在第三次浙閩會戰再次慘敗之後,短時間内日本政府不可能再發動第四次浙閩會戰,所以就算子韌調離鄞江,也不會有問題,就算有事,他再回鄞江去也是不遲。”
“那就這麽辦!”常校長一拍椅子扶手,慨然說道,“立刻以侍從室的名義下函,上調子韌到陸軍大學擔任校長,至于第10集團軍,就由王耀武接任總司令。”
這下,常校長終于是心花怒放,花了這麽長時間,用了這麽多心思,終于是将鍾毅這頭坐地虎從鄞江給調離了。
鄞江,終于姓常了!
……
在金華蘭溪,浙閩戰區長官部。
侍從室的電報和軍政部的電報幾乎是同時到達。
等鍾毅看完電報,俞良祯說道:“子韌,老哥我是真舍不得你走啊。”
鍾毅聞言隻是笑笑,沒有說話,他對于今天這個結果其實早有預料。
鳥盡弓藏,兔死狗烹,自古以來都這樣,雖說現在日寇還沒有趕走,但是世界大勢發展到今天這一步,中日戰争已經不可能再擴大,浙閩戰場的局勢也不可能再惡化下去,所以他留或者不留在浙閩戰場,關系其實已經不大。
而且說實話,鍾毅對常校長的這個決定,内心也沒太大的抵觸情緒,甚至于他隐隐還有些期待陸大的職業生涯。
經過這三年的戰争,鍾毅是真的感覺到,國軍的軍官隊伍素養不足,高級将領的軍事素養尤其嚴重不足。
比如說川軍,這次參加浙閩會戰的四個川軍集團,士兵都是好樣的,戰場上就沒有一個四種兵臨陣脫逃,就算是死也做到面向敵人!
但川軍的基層軍官,那就有些一言難盡。
而川軍的高級将領,更是讓人難以言表。
如果有機會,鍾毅是真想改造一下川軍。
俞良祯又說:“子韌,我是真舍不得你哪,不過校長考慮得更周全,爲了黨國,爲了整個中華民族,我必須放人!”
鍾毅道:“良公,走之前我得先回一趟鄞江。”
“那當然得回去,你是得跟鄞江父老道個别。”俞良祯點點頭,又道,“我也跟你一起回去,順便見見王耀武、邱清泉,還有李天霞他們。”
俞良祯的手裏可是還拿了厚厚的一疊晉升令。
這些可都是籠絡人心的利器,豈能假手他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