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再說鍾毅。
打發走康茂德、李奇摩跟麥約瑟三人之後,鍾毅便開始處理起公務。
但是處理了沒幾樁公務,鍾毅便不耐煩了,因爲這些公務大多都是工業學校深感師資力量不足,所以想招募幾個名牌師範畢業的教員,又或者什麽街什麽巷自來水管破裂,需工工務科抓緊維修等等。
對于鍾毅來說,全部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鍾毅當即讓龔衛謙去把副市長胡保真請來。
胡保真的副市長辦公室也在二樓,隻不過鍾毅的辦公室在東頭,他的在西頭。
所以胡保真很快就走進鍾毅辦公室,恭敬的道:“市長,您找我?”
這會,胡保真對鍾毅的恭敬絕不是裝出來的,而是發自内心的。
胡保真就覺得,一個連洋人都敢硬剛的市長,不是他能招惹的。
鍾毅指了指桌上堆積的公文,說道:“老胡,這些日常事務就不要送我這兒來了,我忙着呢,哪有時間處理這些事情呀?”
“嘎?”胡保真聞言便愣在那裏。
不對啊,作爲市長,不是應該把大大小小所有事務都抓手裏麽?
之前兩任鄞江市長就是這麽做的,那真是一點權力都不給他留,所以胡保真火了,就夥同陳金木把他們趕走了。
但這次,胡保真卻是心甘情願的。
而且現在再也沒有陳金木幫他了。
所以,胡保真甚至已經下定決心,今後就做個閑人,啥都不管。
可現在,鍾毅卻又要把權力還他,這就讓胡保真有些驚疑不定。
“市長,這些事情說大不大,但是說小卻也不小,最好還是由你親自定奪爲好。”胡保真不确定鍾毅是認真的,還是試探他,決定謹慎應對。
鍾毅卻擺擺手說道:“老胡,你就别跟我鬥心眼了,我不是在試探你,我真沒有時間處理這些雜務,這些事就交給你了。”
胡保真這才确定鍾毅是認真的,當下高興的說道:“市長你放心,我一定把這些日常事務都處理好,你就隻管放心辦大事!”
“那就這麽定了。”鍾毅把桌上的文件一推,說道,“都交給你了。”
“得嘞。”胡保真答應一聲,從大闆桌上抱起成堆的文件興沖沖走了。
目送胡保真的身影出門而去,鍾毅起身伸了個懶腰,又摁鈴把龔衛謙叫了進來。
“龔秘書長,去安排一輛車!”鍾毅道,“我要去一趟鎮海縣,看看招寶山炮台。”
鎮海的招寶山炮台,是鄞江的門戶鎖鑰,曾經在鴉片戰争中痛擊過英國的軍艦,鍾毅要想把鄞江打造成爲一座軍事重鎮,就必須經營好招寶山炮台!
“好的。”龔衛謙答應了一聲,旋又問道,“要不要通知鎮海縣公署?”
“不用。”鍾毅暫時還沒有精力顧及鄞江下屬的七個縣,一擺手說道,“我就是去看看招寶山的地形,不用驚動鎮海縣公署。”
“好的。”龔衛謙答應一聲走了。
不一會,一輛八成新的奔馳轎車就停在市政府大院裏。
鍾毅下樓之後,一眼就認出這是陳金木的那輛奔馳車。
雖然直到現在,重慶方面都還沒有給陳金木一個定論,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陳金木是不可能再翻身了。
人都已經死了,就憑他那幾個姨太太,還能翻得了身?
所以龔衛謙自作主張,直接把陳金木的奔馳車拿來給鍾毅當了專車。
說起來,鄞江市政府是真的窮,以前的幾任市長,還有胡保真這個副市長,都沒有自己的專車,油水都歸了陳金木了嘛。
鍾毅隻帶了山娃子和龔衛謙,才剛出門,秘書處的一個參事急匆匆追出來,示意奔馳轎車停車,山娃子便一腳刹車踩停。
龔衛謙從副駕駛探出頭問道:“周參事,什麽事?”
名叫周寶玉的參事喘息着道:“剛剛接到江東區公署打來的電話,說是李副官已經把警備師的三個主力團都拉回了鄞江,現就在江東大教場。”
“知道了。”龔衛謙縮回腦袋,問鍾毅:“市長您看?”
鍾毅便對山娃子道:“山娃子,先去江東大教場看看。”
“是!”山娃子答應一聲,當即一腳油門,奔馳車便平穩的滑出去。
出了市政府之後,便來到府前街,又從府前街拐入竹林巷,一路上幾乎每個路口都設有路卡,都有警察執勤。
鍾毅的轎車就被攔下多次,當然,見是鍾毅便又趕緊放行。
到東牌樓的時候,前方忽然響起幾聲槍響,緊接着一個身穿青衣的小混混就從一條巷子裏竄出來,山娃子下意識的想要掏槍,卻被鍾毅一聲低喝制止。
很快,一隊巡警便從巷子裏追出,不等那小混混竄入另外一條小巷,就是一通亂槍,小混混背上連中了數槍,當即撲倒在地。
然後,這隊巡警就看到了奔馳車。
“站住,什麽人?”巡警立刻上前來盤問。
龔衛謙降下車窗,沉聲道:“這是市長的車,全都記住了!”
聽說車上坐的是市長鍾毅,幾個巡警趕緊把胸脯挺得老高,擡槍敬禮。
鍾毅并沒有理會,示意山娃子開車,龔衛謙嘴巴動了兩下,有心想要勸說鍾毅幾句,戒嚴行動差不多就行了,經過這一波清掃,鄞江的黑惡勢力不能說連根拔起,但遭到重創卻是毫無疑問的,今後很長一段時間都不可能緩過來!
但最終,龔衛謙卻是什麽都沒有說,因爲他不确定鍾毅是個什麽看法。
鍾毅其實已經看出了龔衛謙的心思,但他并沒有将此點破,還是那話,鍾毅對黑惡勢力就是零容忍,考慮到之前鄞江的惡劣的治安形勢,采取長時間的高壓清掃,很有必要!這就是所謂的矯枉必須過正,又或者說亂世當用重典!
既便這麽做難免會傷及無辜,那也是值得的!
因爲這世界上從來就沒有十全十美之事,也絕不存在隻有好處而沒有壞處的事情,作爲一市之長,鍾毅能保證大多數人的合法權利,就已經是不錯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