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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案件還是沒有取得新的證據,刑警隻得将拘留的房偉釋放了。
案件沒有新的進展,田春達心裏焦急得很。晚上他睡不着覺,就到街上散步,以排除心中的焦慮。走了一段路,他看到路燈下一個廣告牌,上面有一個女子在練習健美操,這是一個健身俱樂部的招生廣告。看着那女子健美的腰身,飒爽的動作,田春達心裏一動。被奸殺的三個姑娘身材都很苗條、健美,她們會不會是一個健身俱樂部或健身會所的會員?這樣她們三個就有一個共同的結合點了。而健身俱樂部的教練也會對她們很熟悉,掌握她們的動向。
第二天一上班,田春達馬上派出刑警,對三個被害姑娘的家屬再次進行調查。果然,這三個姑娘業餘都在美康健身俱樂部練習健美操和遊泳。
田春達馬上帶領部下來到美康健身俱樂部。經調查,遊泳教練賀雲龍納入了他們的視野。賀雲龍26歲,身高172,體重73公斤,健壯結實。穿41碼鞋。三個被害姑娘生前都跟他練習遊泳,每周三次。
田春達和郝東、孟曉春對賀雲龍進行了問訊。可他說他與三個姑娘隻是教練與學員的關系。三個姑娘被害的晚上他都在家裏睡覺,父母可以證明。
田春達等又來到賀雲龍家,隻見他的父母都病弱不堪,而且耳朵都很背,要大聲說話才能聽見。他們說他們老兩口每天晚上過九點就上床睡覺了,兒子好像每天晚上也都在家睡覺,包括警察問的那三個姑娘被害的晚上。賀雲龍母親說每天早上都在家給兒子做早飯,兒子天天都在家吃。
田春達想,這老倆口每天睡得早,耳朵又背,就是兒子晚上九點後悄悄出門了,他們也未必能發覺。
田春達又問賀雲龍母親:“你兒子處過女朋友麽?”
賀雲龍母親點頭:“處過,可又黃了。”
田春達問:“爲什麽黃了?”
“起初他們倆處得還挺好。後來那女的嫌貧愛富,被一個台灣老闆勾搭上了。我兒子跟她大吵了幾次,最後一次還打了她幾下,她就跟那台灣老闆跑了。”
“噢。”田春達聽後想,這樣賀雲龍就有向年輕女子出氣的可能呀。
賀雲龍母親又開口了:“可我兒子最近可能又處上女朋友了。”
“是麽?你見過這姑娘?”田春達問。
“沒有。可我前幾天給兒子收拾屋子,晾曬被褥,看到他褥子底下有一條金項鏈,我想他可能是給新處上的女朋友買的。”
“那項鏈什麽樣?”田春達想到杜月月的母親說,她女兒被害後身上值錢的物品也被拿走了。其中就有一條帶心形紅寶石鏈墜的金項鏈。
“那項鏈挺精緻的,帶有一個心形的紅寶石鏈墜。”
“是麽?能不能拿給我們看看?”
“現在褥子底下沒有了,可能讓我兒子送給姑娘了吧。”
這是一條重要線索,刑警馬上又向賀雲龍訊問。可賀雲龍說這條項鏈是前女友留下的。最近因家裏缺錢,他要拿出去賣,可在路上讓小偷偷走了。
離開了賀雲龍,田春達對部下說:“那條帶心形鏈墜的項鏈,很可能就是杜月月的。也很可能讓賀雲龍賣了。我們要到各金銀首飾店去查找。
警察在全市上千家金銀首飾店和攤位全面排查。幾天後,終于在一家叫鑫興的金銀首飾店發現線索。
孟曉春看到這家首飾店的櫃台裏擺着一條帶心形紅寶石鏈墜的項鏈。便掏出警察證件給老闆看,又問:“老闆,這條項鏈是哪來的?”
樣子很精明的中年男老闆說:“這項鏈是前幾天一個男青年來賣的。”
“他長得什麽樣?”
“1米70出頭的個子,身體健壯。他戴着棒球帽,又戴着大墨鏡。看不清臉。”
“再見到他你能認出他麽?”
“這不好說,因爲當時看不清他的臉。”
“聽聲音能聽出來麽?”
“這也不好說,當時他好像感冒了,聲音嘶啞。如果現在他感冒好了,聲音就可能不一樣了。”
孟曉春有些失望。
可這男老闆又說:“我當時覺得這男青年有些可疑,他遮掩得很嚴實,項鏈又急于出手。這項鏈最少值五萬,他一萬元就出手。所以我留了個心眼,看到他把喝完水的礦泉水瓶扔進了門外街道上的垃圾桶裏,我就撿回來留下了,那上面有他的指紋。”
孟曉春一聽這話喜出望外。她立即說:“這太好了,請把這礦泉水瓶交給我吧。”
孟曉春戴上手套,拿過礦泉水瓶,裝在取物證的塑料袋裏。然後說着感謝的話離開了。
刑警又采取了賀雲龍的指紋,經過鑒定比對,證明礦泉水瓶上的指紋就是賀雲龍的,他就是那個賣有心形紅寶石項墜的項鏈的人。
警察又來到杜月月家,請杜月月母親辨認。杜月月母親一見那條項鏈就哭叫着說:“這是杜月月生前戴着的項鏈,是她過二十歲生日時我和她爸爸一起給她買的,不會錯的。我還保留着發票呢。”說着她找出發票給警察看。
田春達對她說:“這發票請借我們用一下,我們要作爲證物。”
“可以,你們拿去用吧。要盡快抓住殺害我女兒的兇手,并讓他抵命。這樣我才能睡好覺呀。”
田春達說:“請你放心,兇手跑不了了!”
警察逮捕了賀雲龍,在确鑿的證據面前,他不得不垂下頭招供了:“三個年輕女子都是我奸殺的。她們都是我的學員,我利用教她們遊泳的機會,熟悉了她們,掌握了她們的動向,于是在她們回家的路上在偏僻處伏擊了她們。我都是先用手掌把她們拍昏,然後強奸了她們,再把她們掐死。因爲她們認識我,我隻能殺人滅口。”
“你不但奸殺了她們,還殘忍變态地禍害她們的身體,爲什麽這樣?是跟他們有仇麽?”田春達質問。
賀雲龍咬着牙說:“我的前女友跟她們差不多,漂亮,愛打扮,很風騷。可她嫌貧愛富,遇到有錢人就背叛了我。我恨這樣的女人,恨得睡不着覺。就想找這類女人發洩,報複。這就是我犯罪的原因。”
“你還很愛錢,把她們身上的财物無論貴賤、多少都搜刮一空。”田春達又說。
“是的。我賭錢欠了債,很需要錢。所以就搜走了她們身上财物。又急于把得到的首飾出手,結果露出了馬腳。”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隻要你做了案,終究是難逃法網的。蒼天有眼呀。警察也不是白吃幹飯的。”田春達說罷,大口吸了一口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