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隔壁房間的審訊正在進行。或許是聽了莊律師的交代,房偉在審訊一開始态度就很強硬,而且将一切過錯全推給了李燕。
“我是同她住進了旅館。是她邀請我去的,她也承認是情投意合。可誰想一住進旅館,她張口就向我要一萬元!”房偉向負責審訊的向海洋刑警生氣地說。
“是你掐住她的脖子吧?”向海洋問。
“沒有啊。爲了錢的事,我們起先口角,後來撕打起來,也許在撕打中我的手碰了她的脖子。說我掐住她的脖子,要掐死她,這确實是她信口開河、胡說八道。”
“李燕沒有說她向你要錢呀!”向海洋說。
房偉聳聳肩:“胡說。她幹的簡直是妓女的勾當,當然不會承認。我雖然犯了動粗的錯誤,她誣陷我也不對呀!”
“那你爲什麽匆匆逃跑呢?”
“她拼命地叫喊,憑誰也得跑,況且我聽到了男人的腳步聲。我也是藝術家,害怕自己的名譽受損害。”
“藝術家?”
“是呀,發型設計是了不起的藝術嘛!”
“這是你的東西嗎?”向海洋把從房偉房間搜查來的杜月月的照片放在桌子上。
“從我房間偷出來的?”房偉不滿地問。
“不是偷,是以物證收存的。”
“什麽物證?跟我上旅館的可不是這個女人。”
“我知道。這是杜月月,前幾天被奸殺的女人。”
“從報紙上己經知道了。”
“你怎麽會有她的照片?”
“有照片也構成犯罪嗎?”
“你是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拍的這張照片?”
“是杜月月送我的照片,她常找我理發,就送了我這張照片。”
“你很喜歡她嗎?”
“你問這個幹什麽?”
“你鄭重地收藏她的照片,這不說明你很喜歡她嗎?”
“談不上很喜歡,她就是我的一名熟悉的顧客而已。”
“你對普通的性行爲不能滿足吧?掐住女人的脖子,見她痛苦,你才會興奮吧?”
房偉一聽惱羞成怒,象發瘋的野獸一樣吼道:“你說的像什麽話!我是正常人,不是變态人!”
“可是,你十八九歲時曾掐過女人脖子,被派出所拘留過呀!”
“那是女孩不接受我的求愛,我發怒才掐住她,從那以後再沒犯過。”
“你一怒就會掐女人脖子嗎?這次你也是一怒就掐女人脖子吧!”
“不,是撕打時,手碰到了她的脖子。”
“是律師要你這樣說的嗎?”
“我說的是事實的真相,你們仔細調查自然就了解了。”
“我們當然要調查的。”
審訊就這樣結束了。
14
向海洋從審訊室出來,正好與田春達走了個碰頭。
“房偉交代得如何?”田春達問。
向海洋聳聳肩,說:“他死咬住女的突然要錢,他勃然大怒才動手,并說他們隻是因吵架急了才動手打架。”
“這是莊方同律師讓他這麽說的。”
“我也這麽想。可是,目前還難證明他是連環奸殺案的兇手,沒有确鑿證據呀。”
“你說得不錯。”田春達點頭說,“可是,房偉還是有嫌疑之處,不能被解除懷疑。”
“我們可以以毆打婦女的原因将他收審,以找到突破口。”
“可以這樣。但很難拖延拘留時間。最多隻能拘留四十八小時。在這個時間内,我們必須找到充分确鑿證據。”
“實在不行,我們再找理由多拘留他幾天。如果他真是連環殺手,至少可以暫時放置下一次的奸殺案。”
“可莊方同律師的話我們也得考慮呀。”
“莊方同說了什麽?”
“他說如果對房偉處置不當,會使我們背上包袱。”
“那是他故弄玄虛。”向海洋不屑地說。
“莊方同可是個很有經驗,很會找空子的律師。隻有對他有利的案子,他才會接辦。而且,他也有些名氣,榮譽心很強。僅僅是房偉委托,怕是不會答應的。”
“這麽說,想必是另外有人請莊方同給房偉辯護?”
“我想是這樣,而且那委托人不是有相當的地位,就是很有錢。不然是請不動莊方同的。”田春達思索着說。
“會是什麽樣的人呢?”
“與他談話時我就在想,如是房偉家的人,莊方同不會不直說。因爲家人委請律師是理所當然的。我分析,大概替房偉委請律師的人一定是與他的職業有關。”
“依你這麽說,可能是常去新新人類發廊的貴夫人了。”
“正是,房偉對女性還是很有些吸引力的。”
次日,又一件事情令田春達瞠目結舌。
受害人李燕的父親來到重案一組,申請撤銷對房偉的控訴。
“這究竟是爲什麽?”田春達問李燕父親。
郝東等幾個年輕的刑警臉色都異常難看,他們鄙夷地睨視着李燕的父親。
李燕父親眨着眼睛,說:“女兒堅持要撤訴,我也願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爲這事對女兒來說總不是光彩的。”
“可是,李先生,你在醫院曾要我們盡快逮捕兇手啊!”田春達說。
“那時,因爲女兒受傷,我太着急了才那麽說的。幸而女兒的傷并不嚴重,她也有受拐誘的過失——”李燕父親說話不那麽硬氣了。
“見過莊方同律師了,是不是?”田春達注視着對方的表情,态度嚴肅地問。
“我不認識莊方同律師。”李先生臉色現出尴尬。
“是被威脅,還是接受了賄賂?”田春達有意剌激他說。
“真不像話!我不會拿心愛的女兒作金錢交易。”李先生臉上又現出氣憤之色。
“那是受威脅喽!人家會說,一旦到了法庭,女兒的醜事被公之于衆,會傷害名譽對不對?”
“我确實不願意讓女兒受更大的傷害。如果在法庭上兇手胡說八道,女兒日後還怎麽做人?那後果更不堪設想。”
“這話很像莊方同律師說的。”
“警官,我隻希望以父親的身份保護女兒的名譽,這就是我撒訴的原因。”
“你的意思是說把旅館一事化爲無事?”
“是的。”
“可是,李先生,有件事希望你考慮一下。”
“什麽事?”
“前面已經發生了連環奸殺案,我們認爲房偉還是有一定嫌疑。”
“既然這樣,那你們就逮捕他好了。爲什麽非要以我女兒的輕傷作兇手的依據呢?”
“很遺憾,因爲還要進一步落實證據。”田春達老實地說。
“那你們去找證據好了,這正是你們警察的工作嘛!”李燕的父親幾乎憤怒地吼道。
“當然,我們也在全力地去搜集證據。爲避免再出現新的被害者,我們想先拘留房偉。所以,我們很需要李燕的幫助。“
“不管怎麽說,我女兒與連環殺人案沒關系,我要堅決撤訴。否則,即使交付審判,我女兒說她絕不上法庭,如果被強行拉去,也絕不作證。對此,我們己經決定了。”
“李先生,我們是爲你的女兒受傷害拘捕兇手,到現在你竟然說要化作無事,這是什麽意思?你也太輕視警察的使命了!”向海洋生氣地吼了一句。
田春達一面用手示意、安撫向海洋,一面對李先生說:“李先生,你的心情,我很了解,也請能體諒我們工作的難處。請你們再等等再作出決定。”
“要等多長時間?”
“不會太長時間,幾天吧。我們要在這期間争取找出證據。”
“那好吧。我也希望能盡快捕獲連環強奸殺人的兇手,并祝你們成功!”說完李先生如釋重負地告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