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是一說,那些人自然贊成,于是,我便被他們拽到集市之中,來到中間的一個旗杆前面,有人找來繩索,将我衣褲全部扒掉,就那樣赤條條地綁到旗杆之上。
不用說,偌大集市的人群全部被吸引至此,窘困之情,實難盡述。
男人見了我這副模樣,一個個笑嘻嘻地圍着我,女人則現出一非害羞的樣子,掩面退後。
不多時,裏三層,外三層圍得水洩不通。
爲首的那個人高聲的對衆人說:“今天我等捉住了一個外鄉的蟊賊,他偷了我家祖傳的老酒,爲了懲罰他,特将他綁在此處,讓鄉裏鄉親們都認識認識一下此人的嘴臉,也好免得再受其害!”
我拼命地搖着頭,高聲分辨:“不是我,不是我!”
“不是你,爲什麽綁你,咋不綁我呢?”人群之中走出一個年青人,湊近了問我。
我漲紅了臉,委屈地說:“他們捉錯了……”
還沒等我說完,那個年青人劈手就給了我一個大嘴巴,打得我兩眼冒金花。
人們頓時哈哈大笑,紛紛叫嚷:“打得好,打得好,直到現在還不認罪,往死裏打,看看他還敢再狡辯!”
話音未落,一些小孩子也喊叫起來:“打,打死他!”
說着,有的拿出樹枝抽我,有的撿地地上的石塊,向我投擲,打得我連聲慘叫,苦苦求饒,可是誰也不聽,繼續擊打不止。
有人見了,生怕出人命,連忙出面制止,人們激動的情緒才勉強有所平息,但是呼聲還是持續不斷,一緻要求嚴厲地懲罰我。
這時,我已經遍體鱗傷,眼睛可能是被什麽打腫,有些睜不開了。
我費力地向人群中看去,期望守生能夠挺身而出,解救我于危難之中。
可是,打眼望去,呈現在我面前的全是一雙雙憤怒的眼睛,人們嘴裏不停地在喊着:“打,打,打死他!”
我不敢再看了,剛想閉眼,突然,一個熟悉的眼神映入我的眼簾,我的心不由得一亮:是守生!
隻見人群中,一個滿臉漆黑的面孔,混迹在人群之中,他不但沒有一絲憐憫之情,反而還在嬉皮笑臉地嘲笑我。
我看出來了,守生不知從哪裏找來鍋底灰,抹在臉上,擠在人從中。
我羞愧難當,憤恨不已,在心裏痛罵守生,你真不是個人,見到朋友爲你背黑鍋,竟沒有半點愧究之意,你的良心都叫狗吃了不成?
隻因我看了這一下,引起了爲首的注意,順着我的目光看去,他立即發現了守生。
但是他并沒有立即聲張,這樣做的目的不外乎是不想打草驚蛇,以免被守生逃掉。
我見到,他悄悄地隐入人群之中,然而向守生那個方向快速迂回。
我見到此情此景,不由得有些着急,立即喊了一聲:“守生……”
還有幾個人同時也發現了守生,見到我要喊,有人立即伸出手來堵住我的嘴。
守生這時其實已經警覺起來,發現勢頭不妙,頭一低,即欲逃遁,不想爲首的那個人已經潛行至其背後,得守生一轉身,恰好與他打了個照面,被他逮個正着!
不用說,守生的下場也與我一樣,被扒光了衣服,一前一後,我們兩個人全被綁在旗杆上了。
爲首的興奮地叫道:“現在他的同夥也被捉拿歸案,就讓大家認識一下他的嘴臉吧!”
話音即落,守生自然亦未能幸免,招來一陣陣更爲猛烈的毆打,痛得他“嗷嗷”直叫。
我在可憐他的同時,心裏也罵道:你該嘗嘗這個滋味了!
就在人們情緒激昂,個個憤怒異常之時,突然聽得人群外面有人高喊:“爾等爲何聚衆鬧事,還不速速散去!”
擁上來的人群立即退後,随之又讓出了一條路,兩個身着衙役服裝的人走了進來。
衙役們問了事情的原委,爲首的那個人情緒激昂地陳述了前後經過,衙役們一聽,也非常同情他,呵斥了我倆一頓,然後讓他們爲我們松綁,準備帶回衙門審理。
那些人不肯,認爲官方一定會從輕發落我們。
衙役一聽,有些不耐煩,再次重複了一遍他們的意思,見到衆人還沒有放過我們的意思,便惱怒起來,對他們說:“爾等光天化日之下動用私刑已屬違法,又将人衣服扒光進行侮辱,此又是一罪,如若縣太爺知道一定會命令我等對你們治罪,爾等還如此執迷不悟,待官府怪罪下來,恐将悔之晚矣。"
衆人一聽,盡皆啞然無語,爲首的向其他人使了個眼色,上來兩個人,将我們倆個從旗杆上解了下來。
衙役命令我倆穿上衣服,用鐵練子鎖住我們的雙手,牽着我倆回衙門。
進入縣衙,首先映入眼簾是照壁,爲青磚浮雕組成的一字型建築群,正中有一個形似麒麟的怪獸,據說那叫“犭貪 ”,我有一個叔公曾在衙門謀過事,有時也帶我們去那,我聽說過,那主要是警戒官員不要貪贓枉法。
照壁對面的牌坊叫“宣化坊”,它面南書“菊潭古治”,面北書“宣化”二字,是知縣每月的初一、十五宣講聖谕,教化百姓的地方。大門面闊三間,明間爲百米甬道的過道,東梢間的前半間置喊冤鼓一架,供百姓擊鼓鳴冤之用;西梢間的前半間立有兩通石碑,上面刻着“誣告加三等,越訴笞五十”,使人備感縣衙可畏。
進入大門,可見寅賓館、衙神廟、三班院。
過了儀門,是高大壯觀的縣衙大堂,堂門上挂有一個牌匾,上面書有“鳳儀獸舞”四個大字,筆體遒勁有力,非同凡響。
堂前有寬闊的月台,堂内雕梁畫棟,彩繪清晰美觀。堂中有一暖閣,爲知縣公堂。暖閣兩側分置仗、刀、槍、劍、戟、刑具等,也爲知縣審理重大案件、舉行重大典禮的處所。
暖閣中間的八卦圖,精緻優美,周圍的三十六隻白鶴栩栩如生,欲展翅飛翔,令遊人留連忘返。兩塊跪石上留下的跪坑格外引人注目。大堂前甬道的兩側,東爲吏、戶、禮房,西爲兵、刑、工房。
三堂前挂有對聯對聯,上書:“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勿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縣衙大門東側有一鼓架,鼓架上放大鼓一面,我知道,這是專供告狀人擊鼓喊冤用的。如沒有人命案或大冤,告狀人是不能随便擊鼓喊冤;但告狀人擊了堂鼓,知縣就必須立即升堂理事。
進了大廳,還沒等穩過神來,隻聽得突然響起一陣“嗒嗒“聲,原來是站立在兩側的衙役們在用棍子敲擊地闆,所發出之陣陣有節奏的響聲,随之, “威武”之聲響徹大廳。
我倆,包括随同進來的人們被吓得立即下跪,不敢發出半點動靜。
這時,一個身材矮小,蓄着八撇胡,穿着官服的人從左邊的一個門踱了進來。
肅穆的公堂,頭頂着“明鏡高懸”匾額的縣太爺端坐在公案之後,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兩班,縣官驚堂木一聲脆響:“升堂——噢——”
我見到守生這時已經撲甫在地,面色蠟黃,不敢動一下,我自然也十分畏懼,但是見到守生這樣子,不免有些好笑,也有些瞧不起此類人物,你平日裏爲非作歹,天不怕,地不怕的,想必于在這世上一定是無所畏懼,可是爲何今天卻變得膽小如鼠,差點吓尿?
真是應了老人那句話:狼心兔子膽。
見我精神不集中,堂上又是“啪“的一聲響過,縣太爺大喝:”大堂之下,如何敢東張西望,來呀,打他三十殺威棒!“
我慌了,連忙求饒,可是卻沒人聽那些,那些兇神惡煞的徭役們不由分說,上來就把我按在那兒,打了起來。
十幾棒之後,我便被打得皮開肉綻,痛不欲生,我連連喊着:“縣太爺饒命!”
可是那些徭役絲毫沒有停歇下來的意思,一直打到三十棒爲止。
此時,我有些明白了:守生爲何會那樣老實,極有可能他早已知道衙門這些鬼道道,對于想方設法找個茬子打你一頓,以便使此後的審理得以順利進行。
本來,犯事的是他,我卻成了整個事件的受害者。
縣太爺在聽了那些鄉民的陳述之後,得知守生才是真正的作案者,不用說,他受到的刑罰比我還重,因爲他在開始還不想承認自己的罪過,隻說是那些人冤枉了他。
縣太爺立即動了夾棍,把守生夾得連聲哭叫,最後隻得老老實實地交待了作案的經過。
縣太爺聽了後,不屑地地說了聲:“呔!”
命雙方簽字畫押,判決打闆四十,關押7日。
而後讓告發我們那些人退下。
鄉民們自然不幹,還在要求縣官嚴懲我倆。
縣太爺這時有些不耐煩:“如此蟊賊,隻不過幹了這雞鳴狗盜之事,爾等還想讓本縣如何處置,關押7日難道還不夠嗎?”
那些人還想争辨,隻聽得震耳的“嗒嗒”聲複又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