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前半段,那些手稿裝訂成冊的部分,記載着天火之怒的功法秘籍。
但那秘籍又與她所修習的天火之怒有所區别,最主要區别在于法力的驅動與攻擊目标的範圍上。
古書中所提天火的修煉,唯一可驅動的動力便是強大深厚的法力,且其攻擊目标範圍也并未因修煉等級的提高而變化,從始至終隻有一個修煉等級以及7*7的攻擊範圍。
也就是說,若照那古書記載來修煉天火之怒,修煉者本身必先具備深厚的法力,否則根本無法催動其功法的形成。同時,她回想到所見黑袍人放出的兩次天火,不正是差不多7*7的範圍嗎?
而她于封魔塔中修煉的天火之怒,随着修煉等級的提高,範圍分别爲3*3、6*6、9*9,且對每個等級所需法力,是随着攻擊範圍的增加而逐漸增加的,是一種循序漸進的完善的修煉過程。
且封魔塔中所刻錄的功法中特意提到,修煉之人除可用法力施出天火,亦可借助意念或精神力,融會貫通于此功法之内。
若是修煉之人無與等級匹配的法力,或無法借助與之相等的外力而強行修煉此法,則會自損功力或走火入魔。
當看到那部天火之怒的手稿,她想起來,那字迹爲何那般熟悉……封魔塔中刻寫着的字迹,不正與那手稿上的字迹如出一轍嗎?
所以,手稿與塔裏刻錄的,應是出自同一人之手。隻不過塔裏的功法,明顯是暗格中這部手稿修改與完善後的成熟版本。
也正是看到暗格中這部天火之怒的功法秘籍,她确定尹若雨就是黑袍人無疑!
隻是,這些手稿究竟出自何人之手?又爲什麽會落到尹若雨手中呢?
單看到古書的前半部,她并沒有驚慌。
如今她早已掌握帝滅天的全部功法技能,且她所修煉的天火之怒,是這古書中記載的升級完善版,更何況她早有了破解天火之怒的方法。
讓她震驚的是古書的後半部。
後半部記載的,竟然是有關藍靈仙草的信息,而那其中竟有很多内容是她這個主角都不知道的。
書中詳細記錄了藍靈仙草遺落瑪法大陸的經過,對于藍靈仙草可使人獲得天神的靈力、可起死人肉白骨等功效也作了詳細說明。
另外,書中竟還提到,藍靈仙草作爲天神遺落在瑪法大陸的唯一神物,經五千年可開靈智,八千年可幻形。
當她看到這些時,她不得不震驚。
這記錄的人竟然知道得如此詳細?竟然連她能幻形的秘密都知道?
再往下看,書中除了詳細的文字介紹,還畫着幾幅精緻的圖。其中兩幅圖更是讓她心驚肉跳。
第一幅,是藍靈仙草本體的樣圖。那圖中,寥寥幾筆畫出了一株小草的模樣,長長的根莖上四片纖細的葉子,很似竹葉。
這是她第一次看到自己本體的模樣,看着圖中的藍靈仙草,她很難想象這看似纖細小巧的植物,竟然能會蘊藏着世人夢寐以求的天神靈力和與天齊的壽命。
圖旁邊,還有着幾行字的注解:藍靈仙草通體透藍,經脈血液均爲藍色,若幻形,其性不改。
“卧槽!寫這書的人連這個秘密都知道?難怪當年白羽哥讓我千萬不能被别人看到我的血液……”
她隻覺得背脊有些發涼,再想到這本書尹若雨肯定早已看過不知多少遍,她所謂的秘密,尹若雨早就知道了……想到這裏,她發涼的背脊便冒出了冷汗。
随着她不停的翻動,書後另一幅圖再次讓她全身發冷。
那是一幅瑪法大陸的地圖。
地圖中并沒有詳細标明各個地名,也許是由于畫這幅圖時距現在年代已是久遠,那時的瑪法大陸很多地區還沒有形成和建立。
在那地圖中,有十數個令她觸目驚心的紅色标記,她仔細看過,地圖中清溪村所在位置,也被紅色做了顯着标記。
而在這幅圖邊上,其文字注解爲:藍靈仙草疑似遺落地。
看到這行注解,她想明白很多。
路雲初曾說尹若雨近幾年一直行走于瑪法大陸各地,爲百姓義診,同時于各地尋找名貴草藥,以便爲更多百姓醫治疑難雜症。
“哪是什麽義診,哪是爲了百姓醫治疑難雜症?分明就是打着尋藥和義診的幌子,到處尋找藍靈仙草!”
她心中冷笑,最讨厭這種打着行俠仗義旗号,卻背地裏做偷雞摸狗的小人行爲!
這也解釋了,爲什麽當初尹若雨會那麽有針對性地攻擊清溪村。
隻怕當年路雲初和葉子晴從清溪村回來後,無意中告知了尹若雨清溪村存在以及進入方法,結合古書地圖中的标注,當時的她才會不惜花了半月時間破陣進村。
結果尹若雨在村裏并沒有找到藍靈仙草,這才惱怒地放火燒村。
可想而知,她在地圖中的其它标注地找尋無果後,定也會做下如此滔天惡行。
想到這一切,寶珠恨得牙關緊咬,真恨不得立刻找到尹若雨,再用風火雷電各虐她一百零八遍!
……
她本想拿回或毀掉那本古書。但在離開書房之前,她還是将那本書整理好,按原樣重新放進了暗格,并小心地将暗格關上。
古書中記載的内容,尹若雨應早就熟記于心。此刻她若是毀掉或拿走這本書,一旦被尹若雨發現,那隻會打草驚蛇。
直到隐身移形回到路雲初的小院,她心頭的震驚,以及知道真相後所産生的更深、更迫切的恨,都一直盤踞在心頭久久無法消散。
對于那本古書,她還有另一發現。
功法手稿部分,與封魔塔内記錄是同一人,而藍靈仙草那部分的字迹,卻比之前的字迹多了一份勁道少了一份柔和,多了一份執着少了一份灑脫。
也就是說,古書的前後兩部分,明顯不是同一個人的手筆。
那麽,又是誰将這兩部分内容裝訂成冊并保存下來的呢?
她猜測應是這兩種筆迹中的其中一人,甚至她傾向斷定爲第二種筆迹的人,或是除此之外的第三人,做了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