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傳統,這類描畫吐納導引之術的秘圖風格都差不太多。它們的内容往往都以标注了穴位經脈的人物坐像爲主,以箭頭代表行氣方向,十分簡明易懂,很适合那些初學吐納導引之術的新手閱讀。
然而藏在鐵匣中的這卷真氣運行圖卻和那些常見的圖錄相反,隻有一副立像。而這幅立像也并不是那些标注了穴位經脈的**人形,而是一名手提斬馬重劍的武士。
在這名武士的周身,有無數雲氣湧動,又有火光、雷電、飛霜諸般異象相随。
在一般人眼裏,與其說這是一副真氣運行圖,倒不如說是一副筆力極爲精到的神将圖。
然而魏野修成了軍中望氣之術,在他的眼裏,那些用墨線描畫出的雲氣、火光、雷電、飛霜,其間自有無窮意味。雲氣流轉,是一股飒然狂飙之風;火光爍目,是一片侵山略林之勢;電閃雷鳴,是蓄勢而突發、萬鈞一擊之威;飛霜凝雪,是萬物凋敝、肅殺而死寂的終末。
大凡望氣之術,都是以自身靈識感應天地間元氣變化。齊燕之地的方士,于此道上最爲精通,觀測星氣,勘察地氣,觀望王氣,以望氣之道推演世事,以尋天人交感之應,是這一派的拿手好戲。
而魏野所傳習的軍中望氣術,卻與兵家有幾分淵源。兵聖孫武留下《孫子兵法》十三篇,爲将之道何者爲先?
善察爲先。
自廟算而起,軍形需察,兵勢需察,地形需察,用人需察。
軍中望氣術自然也是兵家善察思想的具體體現,這一部望氣術,能望軍氣,能占風侯,能知晴雨晦朔,能觀地氣吉兇,也能被魏野當成道術版秘法視覺來用。所以盡管這類望氣術哪一個方面的内容都談不上高深,卻非常地萬金油,很适合兵家一派的實際需求。
所以這部望氣術一再被魏野嫌棄粗淺,連望氣觀禍福的能力都差了些,隻好當秘法視覺專長來用。然而仙術士卻忘了一點,它善于察微。
在這部軍中望氣術的幫助下,魏野的靈識固然可以獲得類似秘法視覺的加成,然而同樣的,靈識也會因爲這部軍中望氣術而變得過于敏銳,而過于敏銳并不見得都是好事。
聽力過于敏銳,面對廣場舞的噪音就毫無抵抗之力。
視力過于敏銳,面對春哥鳳姐,就隻能碎了一地的氪金狗眼。
嗅覺和味覺過于敏銳,面對油炸臭豆腐和臭鲭魚罐頭這類具有極大刺激性的食物就隻好撲街。
同樣的,過于敏銳的靈識在接觸到了一件暗藏玄機、靈蘊極端的物件時,又會如何?
魏野以前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現在卻是體會得異常深刻。因爲就在他的靈識将要深入感應這幅真氣運行圖上的玄機之時,卻發覺有一股淩厲煞意猛然生出,以仙術士的靈識爲橋,侵入了魏野識海!
在魏野的靈識感知中,那些構成畫上将領衣褶、雲氣、火焰、雷電的墨線,陡然活轉過來。素絹再也不能限制這些墨線,任由這些墨線化爲無數呼嘯奔騰的烏黑飓風,直貫入魏野腦海,卷起大浪接天——
意識到煞意反侵入識海,魏野的反應也是極爲迅速,他立刻收攝心神,以太平經章句爲引,欲要将這股煞意驅逐出去。然而識海中剛剛響起太平經中《修一卻邪法》卷首“天地開辟貴本根”七字,欲借順應陰陽之意一舉将這股煞意鎮伏下去,卻引來了這股煞意更激烈的翻湧。
而随着魏野欲以太平經法鎮伏這股煞意的舉動,那張素絹之上的持劍将軍圖開始散發出淡淡光焰,時而燦爛炫目,時而幽亮清寒,投射出繁密的光線,變幻不停。
便在這片光焰的包裹中,魏野置身之地已不在那個偏僻的供着霍去病牌位的隐秘小房間裏。
腳下踩着的不是堅硬而帶着一絲凄冷氣息的石闆,而是一片細密幹爽的黃沙,面前所見,也不是地夷夫人的觀台内部,而是一座夯土柳條築造的烽燧台。環視四周,隻見黃沙之間半掩半埋着無數人馬屍骸,血肉早已化去,顯露着潔白的骨骼和破碎的刀劍衣甲。
很明顯的,這是一處地處塞外西域的古戰場。
而在魏野面前,立着一位玄甲武士,那身衣甲,怎麽看怎麽眼熟。
但不論是這位看身量背影都分外眼熟的玄甲武士,還是四周的黃沙萬裏,舉目無邊的塞外瀚海景象,卻都是凝固的。玄甲武士身上衣帶似是随風飄動,卻凝固在半空,魏野腳邊熱風卷起的浮砂也固定在半空,甚至頭頂太陽投射下的光芒,都是凝固的。
難道說這裏是一個被玄異力量封存了時間流動的時空?
這個疑惑,馬上就被魏野自己否定了:“當然不可能,隻是畫出那幅真氣運行圖的家夥,以筆下神念之力,封存了這樣一個畫境。而就在剛才,借着畫上煞氣和我的靈識相争之機,這個畫境趁機印入了我的元神識海之内。”
随着魏野的話語,此間景象頓時不再凝固,而是瞬間鮮活起來,玄甲武士的衣帶輕輕飄舞,魏野腳邊的浮砂随着熱風漫過靴尖。隻不過一瞬之間,靜止的畫境就變成了難以分辨的實境。
魏野負手而立,靜靜等待着這處高人封存的畫境下一步的演化。
便在此時,黃沙之中,那些白骨開始動了。
最先爬起來的那些白骨,身上的甲胄依然完好,盔甲雕金,帶着鷹隼虎狼紋飾。其中最爲高大的那具白骨,手中持着一杆大旗,旗尖處懸着一隻剝了皮的狼頭骨,狼牙鋒利,沒有了眼珠的白色眼眶帶着一股異樣的兇殘意味。
仙術士當然知道這是什麽旗幟——匈奴單于所用的儀仗,狼頭大纛。狼頭大纛所立之處,就是單于的王庭。
似是感受到了這些白骨從黃沙中爬起的情形,一直背對着魏野的玄甲武士提着斬馬重劍,轉過頭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