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吃個飯王旭倒是并沒有動用那長生真氣清除酒精什麽的,雖然現在是可以調用長生真氣,可是每次調用之後身體都會被千刀萬剮似的可不好受。
一頓飯吃了一個多小時,王旭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反正就是那種飄飄然的微醉狀态,感覺還是挺不錯的,在洗手間内洗了把臉人也清醒了不少,不過看到鏡子裏的形象,還真是有點被吓到了。
臉色蒼白的如同電影中的像吸血鬼,趕緊的拍了幾下臉,才算稍微的恢複了一絲血色。
“看來以後這種喝酒聚會這種事,還是盡量少參與,弄不好真會影響身體!”
出了洗手間直接下樓準備回家,突然感到有個人從背後靠近,甚至伸手拍向自己的肩膀,下意識的反映向着邊上一閃,随手推了一把偷襲者……
頓時聽到了尖叫聲,這位偷襲自己的人竟然是潘霜妹子,見她驚叫着向前飛去,眼看着就要滾下樓梯,吓到王旭趕緊的一個箭步沖了過去,雖然借住了人,樓道上到處都是監控攝像頭,不想表現的太神奇,所以隻能倒地給人當了肉墊。
“……你要死啦,隻是和你打個招呼,你幹嘛要躲開,還要推我?”回過神的潘霜很郁悶的從王旭的身上爬了起來,揉着被撞到一點的膝蓋抱怨道。
“我真不是故意的,剛才腦子有點暈……你還好吧?”王旭也站了起來,見她被吓的臉色發白的樣子,關心的問了句。
“腳痛,你得扶着我才行……”話音還沒下,王旭卻是直接抱起人了人,不過卻是引來了一聲高分貝的尖叫聲。
“停,你叫那麽大聲幹嘛,不知道的人還以爲那個啥呢。”
“豬頭快放下,隻是叫你扶着,又沒讓你抱着!”
“女人就是矯情!”當然這話隻是在心裏編排了一句,放下人扶着人。
話說另外兩位姑娘本來見潘霜和王旭摔倒了,本來還想過來看看情況的,不過見那位閨蜜已經把人給套住了,也直接轉身離去,而小李子本來還想叫王旭一起去k歌,也被人給拉走……
“……潘霜,你是住幾号房間的?”
“誰說我要回房了?”
“你不是撞到膝蓋了,不應該回去休息下?”
“撞到膝蓋就一定要回房間?”
“這個,那要不送你去醫院?”
“就撞了下膝蓋,就要去醫院,你以爲我是林黛玉呢。”
“那現在要去哪裏啊?”
“怎麽,隻是讓你扶一下我,難道讓你覺得很丢人啊?”
“不是,怎麽會呢,隻是總得有個目的地吧?”
“吃了飯,當然出去散散步!”
王旭真的很想說我想早點回去睡覺,不過想了想終究還是沒說出來,可以看得出來這姑娘對自己是真的有點意思,而且當初還沒開始拍戲時,這妹子好像就對自己有點意思,這可不是自戀的錯覺。
可是自己現在的情況真的不合适談女朋友,不知道什麽時候莫名其妙的穿梭時空,這事情被人見到肯定不妥,因此最妥當的辦法還是一個人獨居比較好……
隻是許多時候人是真的挺好色,也難怪孔聖人也說食色性也,貌似握着潘霜妹子那柔若無骨的小玉手,就是有點舍不得放手,加上時不時的身體接觸以及那荷爾蒙的刺激,要說直接丢下人掉頭就走,還真的做不出來。
兩人手挽着手慢悠悠的走在大街上,雖然已經夜裏十點多卻依然很熱鬧,兩人誰也沒有說話,就這慢悠悠的走着,不知道的人肯定會以爲這是一對小情侶在散步吧。
“……怎麽不說話,你不會這麽小氣吧?”沉默了許久後潘霜終于開口問了句。
“當然不是,隻是我是個招黑體,咱們一起逛街被人見到了,說不定連帶你一起黑了呢!”
“什麽招黑體,現在黑你的人已經寥寥無幾了……你是不是覺得我是見你火了,所以才故意拉着你逛街操作的?”潘霜很認真的問了句。
“當然不是,怎麽會呢,你不是那樣的人!”
“也許我就是那樣的人呢,要不然爲什麽以前不拉着你逛街?”潘霜半真半假的說道,作爲一個表演系的演員,是真的有這麽點心思,不過對王旭有好感其實早在當初有事沒事請教那些運動器材怎麽用時,就有了,本來還想着這位小哥哥挺主動,應該不用倒追才是,沒想到人家就是撩幾下,就不撩了,被弄得七上八下的有點不痛快。
“呃……其實出名後,也挺麻煩的。”
“這話可别對别人說,要不然肯定會被罵,太嘚瑟了……”
“其實我現在真的不想出名了!”
“你就繼續裝,讓我們這些怎麽努力也出不了名的人,羨慕嫉妒恨,你就舒服了是不是!”
兩人有一句沒一句的聊着,走在熙熙攘攘的步行街上,還真有點像對情侶,竟然沒有被人認出來,看來也是太高估自己的知名度了,當然最重要的是今天晚上,街道上成雙成對的男女好像特多。
“還真是奇怪,今天街道上的情侶怎麽會這麽多?”
“你是剛從火星回來呢,這都不知道?”潘霜反問道。
“是啊,出了趟遠門趕回來……原來是七夕節啊,你的生日還真是挺特别的。”轉眼四處觀望,看到一個七夕節特有的廣告牌才想起今天是七夕節的事。
“我記得的是陽曆生日,今年是七夕明年就不是了呢,所以今年的生日很難得的。”
“記農曆生日不就好了?”
“當然不好,又沒人陪着過,被人撒狗糧了咋辦呢。”潘霜看着王旭别有所指的說了句,按照常理來說,王旭應該回一句以後我陪你過吧,然後就正式的在一起了。可是王旭卻沒有接這話,甚至避開了對方的目光裝傻充愣。
“王大英雄,你以前是怎麽過七夕的?”見王旭沒回答,潘霜又說了句。
“這個,我以前真沒過七夕節的!”
“……你還真是豬頭,難怪以前會分手!”潘霜有點懊惱的說了句。
“其實吧,當時我創業,實在是沒錢,根本就過不起什麽七夕節。”
“對于一對正常的情侶來說怎麽可以不過七夕節?沒錢自然有沒錢的過法,不過節那就是态度問題了。”
“也許是我不懂得生活吧,當時創業爲了盡可能的節約開銷,連買束花都舍不得……”王旭很是感慨的說了句,雖然按照現實世界的時間來說,分手不過一年多一點,可是穿越好幾次時空,感覺卻像是過了幾輩子似的。
貌似當時分手,好像就是因爲七夕節忘了約她,所以鬧情緒提出了分手,如果當時的自己死皮賴臉的求一求,還是有機會挽回的,可當時一門心思的想着着創業發财,根本就沒花什麽心思去挽回,所以……
“小哥哥,給小姐姐買束花吧!”突然一位抱着一束花的小姑娘擋住了去路說了句,見兩人愣了下,又指了指胸前牌子上的二維碼說道:“沒帶錢也沒關系,掃一掃就行呢!”
“呃,小姑娘,你這花是怎麽賣的?”平時比較節儉的王旭習慣性問了句,不過胳膊卻是被潘霜掐了下。
“小妹妹這花我自己買就行了!”說着就要掏出手機掃那個二維碼,卻是弄得王旭有點莫名其妙,不過見到那小妹妹一臉驚訝的看着自己時,王旭突然覺得有種很丢人的感覺,趕緊的搶先一步掏出了手機掃碼,買下了一束花送人。
“……其實你看起來很紳士,很尊重女生,實際上心底裏的大男子主義思想還是相當嚴重呢!”收到了鮮花的潘霜想了想還是很直白的說了句。
“不是吧,難道這也算我錯了?”
“你剛才爲什麽會覺得很丢人,你現在又不是我男朋友,又沒有追我,不給我買花爲什麽要覺得很丢人?”
“潘同學,這事本來就很丢人的,剛才你說要自己買時,那小姑娘好奇的看着我,我不丢人誰丢人啊!”
“你想多了,她好奇的看你,隻是因爲認出你了,王大英雄連小朋友也崇拜你的感覺如何?”
“其實感覺并不好。”
逛着街聊着天,直到深夜才把人送回了賓館,自己一個人回的家……實際上如果稍微主動些,其實完全可以把潘霜妹子帶回家,或者是随便的找個借口留在她的房間的。
隻是認真的考慮了一番得失後,終于還是忍住了沖動,放棄了那個相當誘人的事。也許從今以後在潘霜同學的眼中,自己會成爲一位不解風情的無聊男人了吧,不過這樣好像也挺不錯的,在現實世界裏和姑娘們保持一定的距離,繼續過着單身的生活會比較安全。
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實在睡不着,主要是被妹子給撩撥的,滿腦子都是男男女女的那點事,隻能起床繼續改造完善下那把高斯步槍來打發時間。
同一時間的潘霜也是輾轉反側的睡不着,心裏确實有點郁悶,都主動了竟然會被人嫌棄,自己好歹也算是美女吧,追求者衆多,怎麽會被人嫌棄了,或者是還在玩什麽欲擒故縱……
“這渾蛋實在是太過分了,竟然害的本小姐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