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見過這麽好的硯台,從來沒見過更沒用過這麽濃渖的墨汁,聞起來不僅一點不臭且有股淡淡的墨香!
韓秀峰也算半個讀書人,怎舍得潘二把剛磨的墨汁倒掉,見柱子和大頭燒完紙回來了,下意識問:“大頭,你有沒有帶戶口牌?”
“四哥,啥叫戶口牌?”大頭一臉茫然。
“就是……就是證明你家住啥地方,家裏都有哪些人的衙門文書。”
“四哥,你又不是不曉得我爹我娘早死了,沒家也沒屋,哪有那個牌牌兒!”
潘二禁不住問:“我說大頭,沒那個牌牌兒你咋跟我們去京城?”
大頭真不曉得啥叫戶口牌,指着韓秀峰理直氣壯地說:“我沒那個牌牌兒四哥有!來前八爺和六哥都說了,讓我跟着四哥,聽四哥的話,四哥讓幹啥我就幹啥。”
韓秀峰反應過來,心想别說大頭這個沒爹親沒娘疼的瓜娃子,就算有家有口的平常百姓又有幾個能想到出門要帶戶口牌,因爲隻要不離家一百裏戶口牌就用不上,有時候出了一百裏也不一定能用上。但馬上要去的是京城,那是天子腳下,投店住宿沒戶口牌是萬萬不成的。
再想到潘二磨的墨汁能派上用場,韓秀峰不禁笑道:“沒有沒關系,我幫你填一個。”
潘二覺得不可思議,驚問道:“四哥,辦戶口牌不用去找保正、裏長、鄉約?不要去找官代書?”
“你忘了我以前是做啥的,不就是一張戶口牌嗎,找他們幹啥!”韓秀峰看着硯台裏濃渖的墨汁,搓着手笑道:“柱子,我床底下的箱子裏正好有幾張空白的,你上樓幫我拿兩張。”
“好的。”柱子像看白癡似的看了潘二一眼,得意洋洋地跑去拿空白戶口牌。
潘二猛然明白過來,不禁帶着幾分自嘲地笑道:“是啊,你之前一直在衙門幫閑,而且正好是戶房的清書。戶口牌一式兩份,戶主一份,另一份要交到縣衙存檔,全巴縣的戶口牌你都有機會經手,手裏有空白的再正常不過,根本用不着去求人。”
“别說戶口牌,拿人的傳票我也有空白的!”韓秀峰咧嘴一笑,轉身從堆滿黃紙的貨架上取來一支筆,順手遞給潘二:“潘兄,勞駕你幫我拿去洗洗,洗幹淨點。”
大頭覺得他四哥太有本事,竟一臉崇拜地說:“四哥,我去吧,你是幫我寫那個牌牌兒的。”
“一邊去,你龜兒子笨手笨腳的别把我的筆弄壞。”
“一邊去,聽見沒有?”潘二接過筆,眉飛色舞地笑道:“給我記清楚了,我潘長生才是四哥的長随,隻要有我潘長生在,筆墨伺候這種事輪不着你。”
“不就是洗筆嗎,又不是寫字……”大頭嘴上雖然嘀咕着,但心裏還是覺得筆墨紙硯這文房四寶不是他一個腳夫能摸的,悻悻地站到一邊,等着看他四哥舞文弄墨。
“四哥,咋還有這麽多。”柱子蹬蹬蹬跑下樓,遞上一疊空白的戶口牌。
“我哪記得,隻要兩張就夠了,其他的先收着。”
“我收着也沒啥用。”
“有用沒用回頭再說,”韓秀峰把最上面的兩張攤到八仙桌上,從潘二手裏接過剛洗幹淨的筆,用筆頭輕輕醮了一點墨,邊填邊喃喃地說:“朝天黨袁大頭年二十一歲,系本縣朝天坊籍街民……現在房産無,别方房産無,在縣冊田無,父母均故,妻氏子無,已冠丁男無,義男無,佃客佃主無,老人婦女俱無……”
柱子沒少見韓秀峰幫人家填戶口牌,忍俊不禁地說:“大頭,你這戶口牌最好填了,啥都是無!”
“無是啥?”大頭傻傻地問。
“就是沒有,沒爹沒娘沒屋沒田沒婆娘沒娃,要啥沒啥,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我本來就要啥沒啥,你又不是不曉得,這有啥好笑的。”盡管被柱子笑話,但大頭依然很高興,因爲他至少有了戶口牌,有了一樣真正屬于他的東西,竟也跟着笑了起來。
這時候,韓秀峰已填好坊正、街約和官代書的名字,仔仔細細看了一遍确認無誤,開始填第二張。
潘二忍不住拿起剛填好的戶口牌,一邊吹着未幹的墨迹,一邊好奇地問:“四哥,大頭這個戶口牌咋跟我的不一樣,啥叫朝天黨朝天坊?”
不等韓秀峰開口,柱子就笑道:“這有啥好奇怪的,大頭雖要啥沒啥但也算城裏人,城裏不是十戶編一牌,十牌編一甲,十甲編一保,而是編爲若幹黨,黨轄若幹坊,全城共二十九坊,太平坊、宣化坊、巴宇坊、東水坊、翠微坊、朝天坊、金沙坊有沒有聽說過,全屬朝天黨。”
“所以城裏就沒有保正鄉約,隻有坊正街約?”
“正是。”
潘二真不曉得這些,想想又問道:“那城外呢?”
柱子心想你潘家有錢又咋樣,說到底還不是鄉下人,禁不住笑道:“曉得啥叫‘三裏之城七裏之郭’嗎,城外就叫附廓,既不編黨也不編坊,而是編成廂,城牆外那一圈共編爲太平、太安、東水、豐碑、朝天、西水、千厮、洪崖、臨江、定遠、望江、南紀、金紫、儲奇、人和一十五廂,也就是常說的附廓十五廂!”
“還有這說法,以前我不咋來縣城,哪曉得這些?”潘二不想再被柱子當成鄉下的土包子,立馬岔開話題:“四哥,你字寫這麽好,一看就曉得沒少讀書,咋不去考個功名?”
“柱子,等墨迹幹了把這張收好,哪天去衙門幫我捎給陳叔,請他塞進戶冊存個檔,免得大頭在外面得罪了啥人,外地衙門發文過來查無此人。”韓秀峰把剛填好的第二張遞給柱子,回頭解釋道:“潘兄,考功名哪有你說得這麽簡單,考官從四書五經裏随便挑出一句讓你引經據典做文章,不熟讀聖賢書這八股文章咋做?會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且不說考舉人考進士,就算考秀才也沒那麽容易!”
所謂“官代書”,是指由官方對散居民間的“代書人”通過考取和認可後,遵守衙門規定的司法程序,給人代寫訴狀并收取一定費用以自養的職業“捉刀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