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蕭太後想廢了自己的大兒子耶律宗真,然後立年紀幼小的重元爲皇帝。
這樣做的目的,是想繼續把持朝政不想把權利交出去。
皇權,自古就在誘惑着人們的欲望。
父子相殘兄弟操戈,甚至于母子反目。
而耶律重元卻把母親想廢帝的消息通知了哥哥,加上石小凡的提醒,這才使得耶律宗真提前有所防備。
終于先下手爲強,将母親貶爲庶民。
看着自己的這個小兒子,蕭太後“哼”了一聲:“重元,你還真是不錯。
爲娘的得好好謝謝你,皇帝,我來是有事求你。”
終歸是自己的母親,耶律宗真施了一禮:“母親但有所命盡管吩咐便是,何來求之一說。”
蕭太後不想跟兒子繼續争執,她直接單刀直入:“你既然還認我這個母親,那我就請你幫個忙,放了蕭惠。”
此言一出,耶律宗真兄弟二人大吃一驚。
蕭惠,他什麽時候和太後攪合在一起了,蕭太後這麽一說,耶律宗真的臉色瞬間陰沉了下來。
這一切都瞞不過蕭太後的眼睛,她冷冷的說道:“我也是受她人之托,皇帝既然不同意,這事也就罷了,就當是我從來都沒有提過。”
“兒臣尊聽母親大人的話便是。”
耶律宗真突然說道。
這讓旁邊的耶律重元大吃一驚,他沒想到哥哥居然一口答應了下來,隻聽耶律宗真接下來又道:“不過蕭惠死罪難免活罪難逃,他犯下如此大錯,朕會奪去他的韓王封号,降封魏國王便是。
兒臣會告知天下人,是母親大人替這厮求了情,不然朕定然是要了他腦袋的。”
耶律重元終于明白了,皇兄這是做給世人看的。
他是想讓世人看到,他們母子之間的關系并非像是外人傳說中的那樣充滿敵對和隔閡。
本來他是下旨處死蕭惠的,結果因爲皇太後的求情,使得其免死,這不是最好的證明皇帝和太後之間其實關系還是融洽的最好例證麽。
殺一個蕭惠簡單,但得不償失。
好歹蕭惠也是驸馬都尉,殺了他隻能消除耶律宗真的怒氣,對于朝廷并沒有什麽益處。
而且蕭惠其實還是挺能打的,此人曾力戰破高麗奴古防守之軍,隻是這次指揮失誤而已。
傲慢輕敵,是蕭惠最大的錯誤。
他錯誤的以爲西夏主力會用來對付耶律宗真的中路軍,過于傲慢輕敵。
其實不止是他這麽想,當時耶律宗真自己也以爲他帶領的中路軍會遇到西夏主力。
既然這次太後來替他求情,耶律宗真一猜就知道是秦晉國長公主來求得情,蕭太後也沒有隐瞞。
考慮到他們母子二人的關系屢遭诟病,耶律宗真還是決定釋放蕭惠以作他用。
聽到皇帝這麽說,蕭太後的臉色也緩和了下來:“如此,便多謝皇帝了。”
耶律宗真也起身施了一禮:“母親但有所命,兒臣自當尊從,母親在宮中可還住得慣?”
蕭太後一怔,沒想到兒子居然會這麽問自己,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有些難堪的道:“還、還好,總比被貶爲庶民給先帝收陵要強。”
她這麽一說,耶律宗真也顯得有些尴尬起來,他輕咳了一聲:“既如此,母親、母親便在宮中安心頤養千年,兒臣會命宮人好生照顧母親的。”
這算是稍微的和解信号了,雖然母子二人依舊隔閡,相見之下依舊尴尬,總歸這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旁邊的耶律重元心中感動,也跟着說道:“母親,皇兄對您一片赤誠,母親大人自當好自爲之。”
蕭太後半響不語,她擡起頭悠悠的看了眼殿外,歎了口氣然後說道:“我知道了,做你們該做的事吧。”
蕭太後并沒有表現出過多的熱情,實際上耶律宗真也不想母親表現的太過熱情。
二人之間的隔閡畢竟是永遠都無法彌補的,這樣其實挺好,對他母子二人都好。
表面上過得去就行,至于母子之間的感情,隻要是夾雜着皇權利益的存在,他們母子之間注定不會有什麽感情的。
很快,耶律宗真便頒布旨意:惠方诘妄言罪,諒祚軍從阪而下。
惠與麾下不及甲而走。
追者射惠,幾不免,軍士死傷尤衆。
師還,朕欲斬之。
然太後菩薩慈悲,不忍多造殺孽,今得太後恩典,又以惠子慈氏奴殁于陣,诏釋其罪,降封魏國王。
此時在朝中内外引起軒然大波,群臣沒有想到,原本被定了死罪死定了的蕭惠,居然因爲太後的求情而赦免。
這讓那些原本說皇帝和太後不和的人們,個個都閉了嘴。
同時,耶律宗真下诏,凡滞留京城的将士,皆回營聽令。
軍饷糧草,朝廷不日便會發放,同時整備三軍,以備戰事。
每個人都知道又要打仗了,隻是衆人想到的還是打西夏,沒有人想到這次他們進攻的方向是大宋。
隻要是有仗打,士兵們各回軍營聽令,京城也就沒有了鬧事的散兵。
窮怕了的契丹将士,都想狠狠的打一仗再狠狠的撈一把。
因爲路途遙遠,全部禁衛軍從東京城調往邊關,至少需要三個月的時間。
終于大軍開始緩慢集結,對契丹宣戰的機會馬上就要到了。
雄州邊關,各路将士陸續抵達。
同時,原本擔任宋遼邊關指揮使的狄青,因爲趙祯皇帝的一紙任命,隻能匹馬回京述職。
而廣南那邊,侬智高的造反軍日漸猖狂,他們屢屢挑釁大宋,甚至公開派兵掠奪城池。
這就不能忍了,盡管要面臨着兩線作戰的尴尬境地,可面對侬智高的咄咄逼勢,留在京城監國的範仲淹等人,還是決定出兵征讨。
那麽問題來了,派誰去廣南,這是個問題。
一來能征善戰之将都被趙祯帶去北伐契丹去了,留在京城的不過是三線戍衛部隊。
關鍵是将領派誰去,範仲淹力主讓楊家将的楊文廣披挂出征。
一來楊文廣有征讨交趾的經曆,二來他對廣南的地形熟悉,讓他去是再也合适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