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時間,文森特一直處于忐忑不安的狀态。
兩天前,他竟然信了一個剛認識不到半小時的煉金師的話,認爲對方能打造出普通人能夠使用的魔杖。
單純相信也就算了,但他竟然被對方說的腦袋發熱,不僅簽下了合作契約,竟然還提前去拜見了女伯爵阿黛爾小姐,然後,順手将對方給他的魔法鏡賣出了100金龍币的高價。
如果情況隻是如此,那應該是一件好事,問題在于,輕松收獲100金龍币的文森特,順勢就将魔杖的事給說了出來。
阿黛爾小姐對魔法,那已經癡迷到廢寝忘食的地方。
一聽說有這樣的魔杖,當即就向文森特承諾,隻要他真的能将魔杖送到,不管這根魔杖釋放的哪一種魔法,隻要是确定是魔法,那她至少會爲這一根魔杖支付1000金龍币的價格。
現在,大話已經說出去了,要是羅森沒能準時地将魔杖交給他,那他人品可就敗光了,絕對會被阿黛爾小姐認定爲一個說大話的騙子。
作爲商人,最看重的是什麽?信譽啊!
已經破産的他,要是連信譽都丢了,那他這輩子可就真的翻身無望了。
心情七上八下的文森特,到了約定的日期後,淩晨三點就醒了,醒過來後,就坐在床邊發呆。
“那個羅森這麽年輕,會不會是一個騙子?”
“他當着我的面釋放過魔法,至少是一個魔法師。而且他已經搬進躍馬公館,還和我簽了契約,應該不至于騙我。”
“可是,這世上怎麽可能會有普通人能用的魔杖?要真有這玩意,那豈不是人人都能使用魔法了?”
“會不會有什麽陰謀呢?”
文森特越想越怕,額頭、後背都滲出冷汗了,也不知道過了多久,窗外忽然傳來人聲,他驚醒過來,轉頭看了一眼,發現不知不覺,天已經亮了。
“算了,到底是不是騙局,我去一趟躍馬公館就清楚了。”
他站起身,匆匆洗漱一番,關上房門,到靜谧花園旅店門口的路邊攤上随便買了點吃填了下肚子,然後就朝快步躍馬公館趕過去。
雖說昨天他将魔法鏡賣了100金龍币,但這筆錢還沒捂熱,就被嗷嗷亂叫的債主給拿走了,目前他手裏還剩下1000克倫不到了。
兜裏沒錢,心中難安,而他能不能翻身,就看這一遭了!
一路近乎小跑到躍馬公館,文森特看着熟悉的華麗院門,隻覺百感交集。他輕歎口氣,走到院門口,輕輕拿起小錘,敲了小門邊的鈴铛。
‘當~當~’
依舊是清脆而熟悉的聲音,隻不過以前文森特是主人,現在缺變成了訪客,物是人非,文森特隻覺心中堵得慌。
‘該死的火焰邪教,該死的告密人,要不是他們,我怎麽會落到這個地步?’他心中又恨又傷心。
正在這時,一個老頭出現在門後,他見到文森特,神情一愣,問道:“先生,您怎麽回來了?”
文森特自然認識這看門老頭,他苦澀一笑:“德叔,我來拜訪公館的新主人羅森先生。他起了嗎?”
“唔~我去問問。”德叔轉頭朝公館走去。
過了十幾分鍾,他走了回來,直接打開了院門:“先生,主人就在大廳等你。”
沒有被拒絕,文森特心中稍安,他對看門人點了下頭,整了整身上的衣服,确定衣衫齊整後,他才大步朝院子走去。
昨夜下了場小雪,院子地面上積了一層薄薄的白雪。花壇裏的冬日玫瑰不畏嚴寒,頑強地盛開着,路邊的雪松樹叢中,鳥兒清脆地鳴啼,一切都和過去一模一樣。
文森特下意識輕歎了口氣,繼續沿着熟悉的道路,朝遠處熟悉的房子走去。
到了門口,推開華麗的水晶玻璃門,一股暖意撲面而來。文森特擡頭看去,就見羅森坐在一旁的小花廳中,窗戶關着,花廳光線很昏暗。
在羅森身前,擺着一張方桌,桌上還擺着一個精美的烏木長盒。
羅森也看到了文森特,笑着招手道:“來來來,就等你了。”
文森特微微松了口氣,大步走上去,笑道:“先生,盒子裏裝的就是魔杖嗎?”
羅森推了推身前的烏木盒:“對,魔杖就在裏面。我叫它閃光魔杖。你要不要拿出來看看?”
“這......這方便嗎?”文森特很是意動。
羅森呵呵一笑,直接打開烏木盒的蓋子,裏面先露出一卷亮白色的綢布,掀開綢布後,裏面就出現一根大半米長,比拇指粗上兩圈的烏木棍子。
這根烏木棍通體雕刻着精美神秘的紋路,許多紋路上還鑲嵌着繁複而精美的金絲銀線,烏木棍的頂端則被雕成栩栩如生的花托,在花托上,巧妙地鑲嵌着一顆鴿子蛋大小的乳白色水晶。花托和水晶組合在一起,就好像是一朵含苞欲放的白玫瑰。
這是一根華麗的,充滿女性柔美,同時又環繞着濃濃神秘氣息的魔杖!
雖然文森特是男人,但隻一眼,他就喜歡上了這根魔杖,一雙眼睛緊緊盯着魔杖,就好像被黏住似的,怎麽都挪不開。
“好魔杖!”文森特由衷地贊了一聲,又問:“它該怎麽用呢?”
羅森笑了笑,拿起魔杖遞向文森特:“握住這裏,對,就握住手柄的位置。”
文森特依言照辦,他輕輕握着魔杖木柄後半段,握住後,他發現這個位置的曲線正貼合手型,握着很舒服,但稍稍有些緊。
羅森看出文森特的疑惑,笑道:“這根魔杖是爲女伯爵設計的,手柄也符合女子小巧的手型,你的手反倒是大了。”
“原來如此。羅森先生想的真是周到。”文森特小心握着魔杖,生怕自己用力太過,一不小心将這寶貝給弄壞了。
“現在,用力握緊它!”羅森提醒。
文森特深吸口氣,手上稍稍加力,他隐隐感覺魔杖木柄上似乎微微内陷了一下,緊跟着,魔杖頂部的乳白色水晶竟然亮了起來。
花廳中光線昏暗,乳白色水晶變亮後,竟然将花廳照的非常明亮,許多陰暗的角落都被照的纖毫畢現。
文森特吓了一大跳,強忍着将魔杖扔出去的本能沖動:“嘶~~這是?”
“柔光術。”羅森打了個響指。
“我的天,好亮!”文森特依舊處于震驚之中。
羅森繼續解釋道:“我将一個柔光術固化在了魔杖頭部的水晶中。隻要用力握緊杖柄,就能激活柔光術。當然,魔杖的力量是有限的,以我估算,這個柔光術可以生效大概10個小時。随後,如果想再次使用,就必須找我充能。”
“生效10個小時的柔光術......真是大大超出我的想象。隻是,這根魔杖隻能使用柔光術嗎?”文森特問,雖然光這一點就已經無比神奇,但文森特還是本能地覺得有點不對勁,如果隻能使用柔光術,那這魔杖和一根大号蠟燭有什麽區别?
羅森攤了攤手:“朋友,我知道你的想法。但你要明白,這是一根普通人都能使用的魔杖。普通人沒有魔法天賦,不能爲魔杖提供魔力,所以我必須将魔力和魔法全都封存在魔杖裏,這涉及到非常複雜的魔法技巧。爲了固化魔法,還必須消耗大量無比珍貴的材料。”
聽到這些,文森特趕忙将魔杖放回了烏木盒。
羅森又指着魔杖的烏木柄:“你看,這根烏木,它的作用就是儲存魔力。你再看這些金絲銀線,很華麗對吧?但它們絕不是裝飾,而是爲了輔助引導魔力,生成穩定的魔法結構。”
“原來如此。”文森特點頭附和,但事實上,他一點都沒聽懂,唯一能确定的就是,這根魔杖非常非常珍貴。
羅森又指着魔杖頭部的水晶:“你再看這顆乳白色水晶,是不是很漂亮?”
文森特連連點頭:“對,晶瑩剔透,又如美麗女子的肌膚一般白嫩。”
“就這顆魔法水晶,我就花了300金龍币!”
“嘶~~真是好東西,絕世珍寶哇!”文森特已經完全愣了。
羅森自己拿起魔杖,握緊手柄,魔杖頭部的水晶再次顯出明亮穩定的白色柔光。羅森用嘴朝水晶吹氣:“你看,風吹不滅。”
“是的是的。”
羅森又用手去觸摸水晶,然後又用水晶碰了碰文森特的手:“你感覺下,水晶是溫暖的,但絕不像燭火一樣灼熱。”
“唔~是的是的,冬天用起來特别好。”文森特越發覺得這塊魔法水晶的奇妙。
這還不止,羅森忽然走到花廳旁,一下将水晶插入魚缸中。
“啊~~~~天神啊!”文森特被他這個動作吓了一跳。
羅森哈哈大笑,對文森特招手道:“你過來看,水澆不滅,即使在水裏,也會發光!”
文森特聽得半信半疑,他走上前看向魚缸,果然,那塊神奇的魔法水晶竟然在水中發光,水中的魚兒受光芒吸引,正圍着水晶打轉呢。
“啧啧啧~神奇~太神奇啦!”
現在,他徹底被這根魔杖給征服了。
羅森将魔杖拿出水缸,小心翼翼地擦幹水晶上的水漬,放進烏木盒,然後将烏木盒捧起來遞給文森特。
文森特立即走前一步,小心翼翼地将盒子捧在胸口。
羅森坐回椅子,微笑問道:“你覺得,阿黛爾小姐會喜歡嗎?”
文森特心潮澎湃:“阿黛爾小姐一定會愛不釋手,她一定願意出天價購買這根神奇的魔杖!”
他現在就是沒錢,如果他有錢,他絕對眼睛不眨地就将這玩意買下來。
羅森肅然點頭,又轉頭看了看,見左右沒人,他輕聲問:“你覺得阿黛爾能出多少錢?”
文森特想了下,輕聲回答:“阿黛爾去年剛剛繼承的爵位,而老伯爵是個極其吝啬的家夥,他一輩子都在積攢财富。按我的估算,阿黛爾至少繼承了5萬金龍币的現金,以及2艘商船和十五處地産......我覺得,她最高應該會出到2000金龍币左右。”
“唔~~不錯,非常不錯。爲了打造這根魔杖,我花了足足500金龍币的成本。按照我們說好的,如果賣出2000金龍币,那利潤就是1500金龍币,八二分成,你分300。當然,如果你能賣出更高的價格的話,分成也會更多。”
文森特聽得熱血沸騰。
在尼洛嘉德跑跑腿,耍耍嘴皮子,三天時間就賺到400金龍币,這在以前,文森特絕對不敢想象。
他以前是富商沒錯,但賺錢速度遠沒這麽驚人,一天能賺到10金龍币就歡天喜地了。他有感覺,如果緊跟着羅森這個煉金師,他似乎.......可能會到達一個以前從來不敢想象的高峰。
他拍胸脯保證:“羅森先生,你放心,我絕不會讓您失望的。”
有這樣的神奇魔杖在手,接下來能賺多少錢,就看他的本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