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勝4負,湖人這已經是曆史最佳開局。
就算是33連勝的1972年,他們也是先苦後甜,前面連輸好多場,後面才連戰連捷。
湖人重新成爲了聯盟焦點球隊,成爲了衆矢之的。
不過湖人和湖人的球迷早就習慣了,不做世界之敵他們還覺得難受呢。
典型的不怕人罵,就怕人把你遺忘,賤骨頭。
打完了和快船隊的比賽後,湖人休息一天,下一場繼續在斯坦普斯作戰。
1月5号這天,朱姝帶着李良一起,到洛杉矶聖莫妮卡海灘會見安德瑪的負責人。
在确定要洽談這份合同後,雙方都在進行思考和觀察。
李良試穿了安德瑪的球鞋,其實對他來說,鞋子沒有那麽的重要。
重要的是他的那雙臭襪子,有那雙襪子在,對腳部的保護比什麽鞋子都強。
所以是否選擇安德瑪,和鞋子質量關系不大。
反正就算你穿耐克,一樣會把鞋穿壞,也不會跳的更高,不會跑的更快。
其次,李良對于商業性的考慮也不算大。
安德瑪可以給他足夠大的合同,可李良不是很在乎錢。
李良更在乎的是地位,準确的說,是他和安德瑪未來如果能互相成就,他會獲得多大的傳奇性。
就像邁克爾-喬丹之于耐克一樣。
現在的耐克,絕不可能再出一個喬丹,哪怕詹姆斯都不行。
耐克已經是成熟的巨頭,不會再養一個巨鳄。
安德瑪不一樣,他們還在成長中,還是襁褓中的嬰兒。
從投資的角度來說,投資越早,長期得到的回報就越豐厚。
李良爲什麽要傳奇地位,也不是因爲他好名聲,而是爲了一個更長遠的目标。
他要真正掌握自己的球員生涯命運,最大程度聽從内心,最小程度受外界幹擾。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資本,一個球員的去向,不僅在于自己的想法,還在于背後一大群人的想法。
當然,李良這麽想有點太早了,早到朱姝和安德瑪的CEO凱文-普朗克完全想象不到,他的心思這麽深。
沒錯,這次來和李良進行約談的,是安德瑪的CEO。
你要耐克的CEO來和李良進行球鞋合同談判,這可能嘛?
普朗克就可以,他意識到了李良的價值。
在剛打完的洛杉矶德比中,李良穿着安德瑪的球鞋登場。
比賽中他的表現非常精彩,近距離的特寫鏡頭多次出現在電視直播畫面當中。
這讓安德瑪的球鞋在網路上的搜索率大幅度增加。
現在各大公司都在考慮要和李良簽約,想各種辦法接觸李良。
安德瑪的團隊消息很準确,他們得知李良的各種事務主要由他的經紀人,一個中國女孩負責。
她名不見經傳,剛剛入圈,名氣很小,而且是女性,又年輕。
一些公司沒有去主動聯絡她,隻有安德瑪很重視這個情報。
他們利用沃瑟曼體育公司的人脈,和朱姝建立了不錯的關系。
正好朱姝對安德瑪也比較關注,從李良剛進聯盟起,她就在研究球鞋代言領域的動向。
普朗克本想今天商讨就把合同拟定下來,然後簽約。
但朱姝卻不同意,所有的合同,包括基本條款,還有細節,她一概不談。
“一切都要布魯斯-李親自過目和敲定,我隻負責傳達,給他做建議,其他我都不會管的。”
這意味着,合同一時半會還弄不下來,
所以普朗克不得不親自來洛杉矶,面見李良這位當下NBA火熱的新人。
現在李良在新秀排行榜上已經超越利拉德,高居第一位。
如果他拿到最佳新秀,将是1965年威利斯-裏德後,時隔40多年,又一位二輪秀當選最佳新秀。
而且,1964-1965年的二輪秀和現在遠不能相比。
那時候首輪一共7個簽,裏德二輪第一順位,總第八順位。
李良這個可是總55順位,差的遠了。
還有很多人都在預測,李良大概率會進入今年的全明星。
要知道,李良背後可是上億的中國球迷,當年姚明被中國球迷擡進西部全明星首發,擠掉大鲨魚的情景曆曆在目。
如果這樣的事再發生,那NBA和美國球迷可丢人丢大發了。
又要體會一把被人多力量大的中國球迷支配的恐懼。
當時阿裏納斯還說,早上醒來第一件事是打開網頁給自己全明星投票,一看到姚明的票數,他就放棄了。
但對于安德瑪來說,這是一件好事,中國市場的蛋糕,誰不想分?
當初姚明簽約銳步,沒有給銳步帶來太大的利益,主要還是因爲姚明是傳統内線,鞋最不好賣的那種。
李良不同,他是外線,雖說打法也不飄逸吧,可普朗克看好他的未來。
因爲普朗克覺得,在塑造“超級英雄”上,沒有人能和耐克的喬丹、詹姆斯相提并論。
在普通人看來,他們如同隻能仰望的赫拉克裏斯,值的崇拜,但距離遙遠。
普朗克認爲,他們需要的不是高高在上的超級英雄,而是那種可以觸摸到的平民英雄。
你看,我感覺和這個人差不多,他能在NBA呼風喚雨,那我穿上他的鞋也可以。
雖然這是不可能的,但營銷就是營造這樣的心理暗示和感覺,引導消費者去選擇。
李良在身高上不似常人,但他是55順位的球員,而且整體看上去不像那些黑人球員那麽怪物。
胳膊巨長,跳的巨高,肌肉巨大,長得巨……
李良長得還比較帥。
綜合種種條件,普朗克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不管李良提出什麽樣苛刻的條件,他都會盡力去接受。
但是當兩人真正見面,在聖莫妮卡海灘的一處海鮮店坐下的時候,李良卻出乎意料的好講話。
普朗克是個相貌英俊的白人,很年輕,03年就創建了安德瑪。
把安德瑪從一個地下工作室,一點點帶到如今的局面,殊爲不易。
普朗克把安德瑪提出的各種條件一一列出來,李良隻是點頭,基本沒提出什麽異議。
到最後他也隻是提了一個條件:我要做安德瑪的頭牌,公司要盡最大的能量去幫助宣傳他。
說實話,這種條件,普朗克随時都能答應一萬個。
但李良随即又道:“這條要加在合同裏,如果我認爲你們做的不夠,我随時可以解除這份合同,并且不需要賠付違約金。”
普朗克稍稍爲難了一下,馬上就想通了。
手上壓根就沒啥明星,不捧他捧誰呢?
再說人家前面一條意見沒提,就這一條,無所謂了。
小公司就是這點好,可以一言堂,合同也更加靈活。
接着,具體的細節就全都交給朱姝和律師去處理了,李良隻顧着吃海鮮。
今晚上是普朗克請客,李良把店裏最貴的海鮮全點了一遍,吃了個痛快。
普朗克都有點懷疑,一定要約出來談一次,是不是就爲了吃他一頓。
這個布魯斯-李可真能吃啊,大龍蝦吃了多少隻了?
還有大海蟹,這一根根蟹腿,集合捆起來有腰杆子粗。
事實當然不是這樣……好吧,來之前李良的确揚言要狂吃普朗克一頓,他午飯都餓着沒吃。
另一個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朱姝尊重李良。
哪怕李良說“什麽都聽你的”,朱姝還是要把一切決定權交到李良手上。
這也是她一點中國女人智慧的體現。
等普朗克付錢的時候,那信用卡刷的,作爲一個CEO都有點心疼。
看樣子,以後要是運動裝備賣不下去了,就來賣海鮮吧。
多點李良這樣的客人,半年回本,一年血賺,三年買房,三十年還貸。
李良摸了摸肚皮,咋了咋嘴,感覺差不多了,飽了。
回去的路上,李良開着他的福特,朱姝在一旁問:“感覺你就是去蹭飯的,怎麽好像你一點都不在乎呢。”
李良道:“我在乎啊,隻是我在乎的東西,和一般人不太一樣。”
“比如呢?”朱姝問。
“我在乎你啊。”
“…又胡說八道…”朱姝撇了撇嘴,嘴角卻抑制不住的往上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