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不太明白這個獎勵:獲得進入NBA的機會。
是完成任務後就能直接被NBA選中,還是會有其他什麽方式,幫助他進入NBA——比如幫助他成爲NBA的一名保安。
反正不管怎樣,他不想錯過這個機會。
兩個多星期的時間裏,他每天都進入系統,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的參加這場NBA曆史上得分最低的比賽。
除了不能首發,總得分超低之外,任務還有幾個困難之處。
第一,場上球員的實力沒有他想象的那麽弱雞。
經過多次對抗,外加查閱資料後,李良确定,系統應該是把五十年代球員的競技水平提高了,以提升任務難度。
不過,球員們的技戰術動作,以及打球習慣還是停留在五十年代。
比如幾乎沒有遠距離投籃,運球嚴格遵守規則,沒有crossover等帶有街球性質的運球動作。
第二,比賽中他沒有辦法和隊友進行溝通。
雖然環境和球員極其逼真,和現實沒有區别,但李良沒有辦法和隊友交流。
這些人就是NPC,或許在以後的任務裏,他能獲得交流機會,反正現在不行。
第三,這個讨厭的維恩堡活塞,并不會因爲場上形勢的變化而改變他們的戰術。
之前李良幾次都非常接近完成任務,幫助湖人大比分領先。
可活塞依舊采用“控球戰術”,把比賽節奏拖得和烏龜一樣慢,導緻時間耗盡,活塞輸掉比賽,李良也任務失敗。
有了多次經驗的累積,李良知道自己距離完成任務已經不遠了。
上一次他隻差一個助攻就能完成任務,可惜隊友像個傻子一樣拿球不投,把時間耗盡,氣得李良差點沖上去踹他。
現在,李良有點明白,這個系統爲什麽叫【全能王者】。
這第一個任務就是要求自己大包大攬。
不僅進攻要能打成,還有防守端破壞對手進攻,同時帶動隊友,赢下比賽才行。
所以,這個看似簡單的任務,想要完成真不是那麽容易。
李良倒是很有耐心,因爲這套系統有一個好處。
在裏面打球,雖然感覺體力在消耗,但醒過來以後身體并不累,隻是會覺得有些困,多睡一會就好了。
這意味着,白天李良可以磨練身體素質,晚上在夢裏可以提升技術水平。
雖然到目前爲止,在這個破比賽裏,他技術的提升很有限,但以後可就說不定了。
比賽進行到第一節結束,雙方打了個8:7,活塞隊領先1分。
看過這場比賽記錄的李良知道,這已經是全場四節比賽得分最高的一節了。
湖人教練約翰-昆德拉和活塞教練門登霍爾這兩個老烏龜,一個用聯防,死都不讓麥肯出來,一個讓中鋒在中場控球,麥肯不出來就不進攻,兩邊就是幹耗,看誰耗得過誰。
最後麥肯看不下去,主動出來防守福斯特,兩邊才有了第一次進攻和攻防轉換。
之後雙方每一次進攻都異常珍貴,出手比吃shi都難。
湖人球員知道活塞拿到球就要耗時間,所以他們也開始小心翼翼,不到完全把握輕易不出手。
兩隊聯手促成了這場NBA曆史上最奇葩的對決。
到了第二節比賽,約翰-昆德拉拍了拍李良,示意他上場。
李良連忙脫下外套,穿着湖人的白色球衣和緊身小短褲登場了。
第一次穿這條褲子上場打球,李良覺得很不習慣。
因爲褲子太短了,和穿四角内褲差不多。
腳上則穿着平底的匡威鞋,别說氣墊了,鞋底的橡膠都是硬邦邦的。
不過打多了自然無所謂了,這性感小短褲穿着其實挺涼快的,絲毫不影響腿腳活動。
至于鞋子,反正在系統裏不會受傷,更是無所謂。
李良試過在自己胳膊上咬了個口子,當時感覺疼,醒來以後胳膊上一點痕迹都沒有。
李良以球隊大前鋒的身份登場,鎮守球隊的内線。
和他搭檔的人,正是NBA曆史上的第一個超級巨星,爲湖人五次奪得BAA/NBA總冠軍的傳奇球星喬治-麥肯。
當然,從樣貌上看,他一點兒都不像個籃壇巨星。
他戴着一副厚厚的圓眼鏡,頭發用發膠梳理得一絲不亂,要不是身高6尺10寸巨大無比,看起來就好像一個公司職員。
雖然看上去文質彬彬,但喬治-麥肯在球場上委實是個硬漢。
在1949年的總決賽中,麥肯無可阻擋,對手國會隊的主教練奧爾巴赫使出野蠻的沖撞戰術,最終把麥肯的手腕給撞骨折了。
結果麥肯在左手腕打上了石膏,繼續比賽,反而越戰越勇,幫助球隊一舉擊敗對手,拿到了他的第一個NBA總冠軍。
身着99号球衣的麥肯手打石膏參加比賽的海報,成爲了NBA最早的經典畫面。
李良看着這個眼鏡大個,雖然隻有6尺10(2米08),但在早期NBA已經是個巨人。
那時候有些球隊的中鋒身高都不到2米。
而且他的身高是實打實的,沒有任何虛報成分。
不像現在的NBA球員,明明兩米左右,要報個2米06。
2米06/6尺9的,則要往6尺11寸(2米11)甚至7尺(2米13)去虛報。
李良知道,自己的五個助攻就要靠這個大個子了。
吸取前幾場的教訓,他決定一定先把助攻刷完,然後才能專心緻志的刷分。
第二節比賽開始,跳球。
1950年代的比賽有一點和現在比賽不同,四節比賽,每節比賽開始都要進行跳球來進行球權争奪,而不是像現在比賽這樣,隻是開場象征性的跳一次球。
在更早的籃球比賽中,跳球更加頻繁,每次一方進球後,都要重新跳球争奪球權。
後來爲了比賽流暢性,才進行了更改,直到現在變成開場一次跳球。
李良主動站到了中圈,麥肯沒有反對,就讓李良進行跳球。
麥肯雖然是中鋒,但當時醫療和運動環境很差,他的兩條腿早就飽受傷病折磨,基本跳不起來了,所以跳球總是會輸。
李良不同,他的腿還充滿了活力,輕松跳赢了對手,幫助湖人獲得了球權。
獲得球權的湖人沒有着急進攻,和活塞一樣他們開始在外線傳導球。
當球傳到李良手上時,李良沒有繼續玩擊鼓傳花的遊戲,而是看準一個機會,低頭貓腰,從中路持球直接殺向了禁區!
1950年的三秒區隻有6尺寬,所以和罰球圈連在一起,看起來就好像一個鑰匙孔。
麥肯站在了鑰匙孔的頂端,靠籃下很深的地方。
李良的運球比那個年代的球員要好得多,對手也沒想到李良一個大前鋒會持球突破。
這個突破來的出其不意,李良一下就過掉了防守人,接着直沖籃下。
對手的中鋒福斯特補防上來,李良一個邁步,右腳起跳左手上籃。
飛到半空,李良把球一收。
回頭朝着側方一個傳球,球就到了籃下的麥肯手中。
籃下接球的麥肯無人防守,他連跳都懶得跳,輕輕一擡手,球打闆入筐,拿下兩分。
李良則收獲了一次助攻。
進球後,李良握了握拳頭,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