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鑫茜雙膝一軟,直接跪倒在地。
她看到了地上自己打印出來的紙,白底黑字,那些字符扭曲着,變成了她剛才瞥見的屍體。
她想起了那雙眼睛,想起了旁人對黎雲死亡的描述。
“……人就躺在地上,碎玻璃這樣張開,到處都是血……”
“……那輛車的擋風玻璃都被血糊了……”
“……他眼睛還睜着呢,特别吓人……”
“……鳥的頭都凹進去了,整個沒了……”
張鑫茜的胃部翻湧。
她捂着嘴巴,沒顧得上周平,也沒顧得上自己丢下的東西,跌跌撞撞往屋外跑去。
隔壁的鄰居不知何時就站在了門口,追着沖出來的張鑫茜問:“怎麽了?怎麽了??”
周平已經徹底呆滞了。
他能感覺到女人的頭發落在自己的腳上。
隔着皮鞋、隔着襪子,卻好像仍然能感知到頭發的冰涼觸感。
呼啦啦——
一陣風進屋内,吹起了香灰和燒紙的灰燼。
周平又聞到了那種死亡的味道。
他轉過身,看向客廳。
皺巴巴的A4紙在客廳裏飛,和香灰混在了一起。
周平在這風卷中,隐約看到了黑白的遺照。
倏地一下,風停了。
紙紛紛落地,香灰還在空中飄。
供桌上的遺照,相框還在,相框的玻璃卻是裂開一道巨大的口子,裏頭的照片不見蹤影。
※※※※※
百餘平的辦公室内,頭頂的日光燈全部打開,照亮了僅有的幾張辦公桌,也讓人一眼就能看清,整間辦公室裏隻有一個人。
黎雲坐在辦公室的角落,鼠标、鍵盤連點,卻是沒能阻止自己角色的死亡。
他看着灰暗的屏幕,暗自啐了一口,将鍵盤和鼠标一推,十指交疊枕在腦後,一個後仰靠在了椅背上。
屏幕上在倒計時,但他知道不等他的角色新一次複活,他們這隊就要徹底輸了。
“辣雞隊友。”黎雲沒好氣地罵了一聲,伸手去拿桌上的茶杯,湊到嘴邊舉起,嘴唇隻感到了一點濕意。
他看着見底的茶杯,放下手,沒去管自動退出的遊戲,以及聊天窗口中隊友和他剛才完全相同的發言,起身走向了茶水間。
他經過了好幾張鋪着灰塵的空辦公桌,經過了躺椅、跑步機、舉重器,到了宛如美食節目廚房的茶水間。
直接擰開水池上方的龍頭,接了過濾直飲水,黎雲喝了兩口,微微皺眉。
今天是他來這裏上班的第七天,而他依然不能習慣這種過濾水的口感。
趁着沒人,他将茶杯往流理台上一放,翻找起了茶水間裏的櫃子、抽屜。
破壁機、研磨機、豆漿機、多功能料理器、砂鍋、鐵鍋、不粘鍋、鐵鏟、簡易煤氣竈、餅幹磨具……
黎雲翻了半天,總算是從某個櫃子的深處找到了燒水壺。
他将水壺洗幹淨,接了水,放在電磁爐上。
很快,咕嘟嘟的燒水聲讓安靜的辦公室多了點兒生活氣息。
黎雲靠在流理台上,看着外頭的辦公室和那一排窗戶。
天色已經暗下來了。
他今天的工作還沒有做。
其實,他也沒有必須要做的工作。
他應聘成功,來這兒上班的第一天,老闆就沒出現。他的兩個同事,一個毫不顧忌,刷地脫掉外套,露出了裏面的比基尼,就在辦公室窗邊曬日光浴;另一個一早上帶着新鮮蔬菜水果來辦公室,給自己弄了代餐,吃完就開始健身。他詢問她們自己應該做什麽,被指了一張辦公桌和辦公桌上的電腦,讓他用那上面自動登錄的微博賬戶随便發點内容。
這是黎雲第一次在網絡媒體公司上班,算是漫長人生中衆多第一次裏的又一個新鮮體驗。這家公司,從老闆到員工,他們的身份都非常符合他胃口,隻是,他們的工作态度都讓他有些難以接受。
也許他應該跟着一起摸魚,和她們讨論讨論如何美黑、如何健身,而不是想着靠勤奮工作,和一周都沒露面的老闆混熟。
明天可以試試看,和她們商量一下搬到員工宿舍的事情。
哔——
燒水壺發出了尖銳的聲響,提醒人水燒開了。
黎雲回過神,按掉了電磁爐的開關,将熱水倒入杯中,輕輕吹了吹飄起來的熱氣。
他等了好一會兒,才喝了口熱水,嘴唇稍微被燙到,讓他倒抽了一口氣。
七天來,總算在辦公室中喝到了熱水,黎雲的整個身體都舒服了很多。
他滿足地歎了一聲,捧着茶杯回到了自己的辦公桌。
他看了眼時間,退掉了遊戲,将浏覽器打開。
浏覽器直接跳轉到了微博首頁,上方顯示的賬戶名字是“怪談異聞”,未讀消息數量有三。
黎雲将未讀消息打開,發現是新增的評論。
沒人來私信投稿。
這個賬号本來就沒多少粉絲,也沒收到過多少私信投稿。
在他接手管理之前,他那兩個同事沒用這賬号發過多少内容。少有的幾次發布,還是她們用錯了賬号,直接用公司這賬号轉發了一些美黑、健身相關的圖片和視頻。那些标記着“馬”的轉發,事後也沒人删掉。
黎雲接管之後,謹慎地沒動那些内容。他還在摸索着如何跟同事、老闆處好關系。一周的經驗告訴他,靠工作上的事情可沒辦法和他們創建共同話題。
黎雲決定不編今天的網友投稿了。
反正這東西沒人在乎。他的老闆和同事們從沒認真經營過這個賬号,他也用不着那麽認真。
就要關掉電腦,回家休息,黎雲聽到了提示音。
賬号收到了一條新的未讀消息。
黎雲想起了自己工作第一天收到的那條私信。
那時候,他學習了一整天網上同類賬号發布的内容,仍是無從下手,第一天上班險些就要開天窗了,那條私信拯救了他。後來,那個叫“名字不夠長”的網友又發了些私信來,說有人死在那個ATM機格子裏什麽的,黎雲都沒理睬。
有人死了,這多正常!
都鬧鬼了,撞見鬼的倒黴蛋當然就死了。
那個名字不夠長跑得夠快,逃過一劫,該高興才是,那麽害怕做什麽?
這種偶遇的鬼怪,随機殺人,并不會追殺特定的目标。它們就沒有目标。它們隻是藏在一些角落,順手殺掉能殺掉的人,是沒有神智的野獸。
黎雲沒回複那私信,也沒拉黑那個名字不夠長。這種運氣不佳,撞見鬼怪,又很好運地活下來的人,每天都有。他不以爲然,直接無視了。
再加上那幾天,他漸漸學會了編故事,沒人投稿也無所謂,更不想搭理那種叽叽歪歪的普通人了。
黎雲的意識從回憶中抽離,視線落在電腦屏幕上。
在這上班的第七天,他難得收到了新的私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