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後,馬藤離開了EG遊戲公司。
在他回到了薪火遊戲之後,立馬就召集公司高層開了一個簡短的會議,當熱,外界也沒有人知道會議内容是什麽;而薪火遊戲也隻是在當天宣布了開始制作新遊戲項目而已,其餘的東西,包括遊戲名字,類型等等,也是沒有透露半點。
當然,對于外界的人來說,薪火遊戲不透露這些東西完全是和曙光娛樂的做法是兩個概念,而且也沒有多少人關注薪火遊戲,不過馬藤也樂得這樣,現在的他,也不再是那個喜歡出風頭的小馬了。
與此同時,不少網友們還發現,在薪火遊戲公布新遊戲開始制作的當天下午,EG遊戲公司也是宣布了即将開始他們的新遊戲制作,而且最重要的是,EG遊戲公司和曙光娛樂以及薪火遊戲不同,他們在公布新遊戲的名字同時,還公布了新遊戲的題材。
都市犯罪題材類遊戲。
這就是EG遊戲公司新遊戲的類型。
而喜愛這個類型遊戲,并且對此有不少深入了解的網友們,在得知EG遊戲公司的新遊戲類型是犯罪題材的時候,一個個更是激動得一批,就像過年了一樣。
“有生之年,真的是有生之年啊!沒想到我居然還能在我們國内玩到這個題材的遊戲!”
“本人懸疑推理迷,在把相關小說,影視劇,動漫那些看完了之後,開始轉戰遊戲領域,三年前本人花了幾個月的時間,終于是把國外所有優秀的犯罪類型的遊戲給玩了個遍,但是可惜,之後就再也沒有優秀的,讓人沉迷的犯罪遊戲了,希望這一次EG遊戲公司能給我帶來驚喜。”
“哈哈哈,我也是等了好多年了,終于是等到這一天了!”
“同上,國内的那些所謂‘驚天犯罪,逆天推理’亂七八糟的遊戲,就是叫玩家去找不同,去找東西,跟尼瑪低能遊戲沒有半點區别;國外的倒是有不少好遊戲,特别是EG的‘罪惡都市’,可惜這些年翻來覆去的玩,都已經玩膩了。不過現在好了,哈哈,當初的懸疑推理遊戲之最的EG遊戲公司再度出山制作這個類型的遊戲,我空虛已久的内心終于有救了。”
“大愛‘罪惡都市’!裏面的推理邏輯簡直無解!”
。。。。。
emmm,雖然這些言論看起來非常的像是水軍,但事實上還真的不是,額,應該是不全部是,節奏肯定還是需要有一個人來去帶的嘛。
但不可否認的是,當那些非常喜歡犯罪(懸疑推理)題材的玩家們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他們真的是興奮到爆炸,感覺這一次EG遊戲公司的新遊戲簡直就是給他們帶去了曙光一樣。(牧塵:???)
當然,除了期待與贊美的聲音,肯定少不了反駁。
“推理個毛線?!什麽時候犯罪類型的遊戲就被你們給默認爲推理懸疑遊戲了?主角一定要是偵探啊?一定要是警察啊?懸疑推理根本就直說犯罪類型裏面的一個分支而已!”
“就是,你們這些異端,不知道犯罪題材真正所在的異類,口口聲聲說‘罪惡都市’是犯罪遊戲的,玩你們的猜字謎去吧,但是請不要把什麽睿智遊戲都說是犯罪類型的遊戲,哪怕它是由EG遊戲公司制作,那也隻是推理遊戲,僅此而已!”
“同意,推理遊戲根本不是真正的犯罪類型遊戲,即便裏面有犯罪事件,那也隻是劇情需要而已,主角永遠都是在正義的一方,根本就不存在犯罪!真正的犯罪類型遊戲應該是‘大劫案’才對。”
“呵呵,建議再分出一個打擊犯罪類型的遊戲出來,好便于區分才是。”
“要我說,‘黎明’應該才是真正的犯罪類型的遊戲,主角帥爆了!”
“我也覺得,但可惜就是太血腥了,在國内沒過多久就被封禁了~”
“我站‘黎明’!”
“大劫案最流弊!”
當熱,這邊一反駁,那邊随機馬上就開始回擊,雙方你來我往,都在說哪款遊戲才是真正的犯罪類型遊戲,其他的都是異端,好不熱鬧。
其實,這也是雙方由來已久的争執了。
就像豆腐腦的甜黨和鹹黨;就像月餅的五仁與其他。
一開始國内遊戲市場沒有故步自封的時候,遭受了很多外來遊戲廠商的入侵,整個遊戲市場也是亂作一團。
雖然這種情況對于國内遊戲廠商來說,是一種糟糕至極的情況,但是對于國内玩家來說,恰恰是因爲這種相對開放,交流比較深入的大環境之下,讓他們能夠玩到更多的好玩的遊戲。
前面說到EG遊戲可以算是犯罪類型的開山鼻祖,其實這個說法在得到很多人認同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反對;認同的人理由很簡單,因爲EG遊戲公司是已知的第一個制作這種類型遊戲的廠商,而反對的人的理由,聽起來則是有點牽強。
因爲EG遊戲公司制作的遊戲,硬要認真的說,其實是推理遊戲,或者頂多再加上一個懸疑屬性。
别看名字叫什麽罪惡都市,但遊戲主線就是主角是一個福爾摩斯那樣的偵探,在一個滿是罪犯,犯罪頻發的城市裏面偵破無數個案件,最後打敗boss的故事。
再加上和另外兩個同樣比較出名的犯罪類型遊戲(黎明,大劫案)相比,罪惡都市的分類确實應該是在懸疑推理上。
隻不過後來黎明因爲遊戲内容過于血腥,不隻是在國内遭到封禁,在國外也是如此;大劫案的玩家數量又比較稀少,所以久而久之,越來越多的玩家都認可了罪惡都市的地位了——第一款犯罪類型的遊戲。
所以說,就算過去了好多年了,依舊還會有那麽多玩家跳出來否定罪惡都市,還會有那麽多玩家覺得推理遊戲,算不上是真的犯罪類型遊戲。
而我們的格裏芬,此時正在辦公室裏,胖臉上充滿笑意的看着微博,論壇裏面的那些争吵。
想當年,黎明就是他去找法院舉報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