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命大,一個路過的嬸嬸聽到了我的哭聲,把我撿回了家。
我的命很硬,嬸嬸家裏很窮,沒有奶喂我,用熬的小米湯就把我養活了。
我那時候還不知道自己是嬸嬸撿來的,一直把她當娘。
我也很懂事,從五歲開始,我就幫着娘幹活了。
撿柴拾糞,洗菜掃地,就是我力氣還小,挑水挑不動。
不過隻要我有力氣能幹的活,我就會幹,娘很喜歡我,經常誇我懂事。
隻是有時候我闖禍了,比如不小心打爛一個碗,或者多吃了一碗飯,娘就會罵我。
她罵的很難聽,不是罵我讨債鬼,就是罵我沒人要的小賤貨。
我很傷心,不過我知道,當娘的都會罵孩子,隔壁的王大嬸生氣的時候還會拿棍子打她閨女,我沒挨打,就覺得已經很幸運了。
爲了不讓娘生氣,我後來幹活的時候會很小心,吃飯的時候也隻敢吃一碗飯。
可是,娘還是會罵我,嫌我幹活慢。
而且,随着我越來越大,娘就越來越不喜歡我了。
她嫌我吃飯多,嫌我長的快,去年的衣服,今年就小了。
我爲了娘不罵我,隻好盡量少吃飯,餓的兇了的時候,就使勁兒喝涼水。
雖然我也想過年的時候穿上新衣服,可爲了不讓娘生氣,就自己把以前小了的衣服剪開,重新接上,那怕被别人笑話我穿都是補丁的衣服,也沒關系。
隻要娘不生氣就好。
雖然經常吃不飽,穿不暖,我還是好好的活到了十歲。
有一天,娘突然說,要帶我去縣城裏逛逛。
我早就想去了,聽說縣城裏有很多好玩的,很多好吃的,特别熱鬧。
娘還是喜歡我的,不然她怎麽會帶我去縣城呢?
娘甚至還特意給我做了一身沒有補丁的新衣服,是我最喜歡的紅色的。
娘還給我洗了臉,梳了個好看的麻花辮子。
我對着水桶照了照,真好看。
娘也誇我長的好看,高興的帶我去了縣城。
縣城果然好熱鬧,什麽都有,有耍把式賣藝的,有賣油餅的,還有賣糖葫蘆的。
我饞壞了,很想吃,可我知道娘沒什麽錢,就沒敢要。
娘就帶着我在縣城裏轉悠,轉悠了一會兒後,她就帶着我去了一家特别好的鋪子裏。
那鋪子的門口挂着倆大紅燈籠,門口站着一個胖胖的嬢嬢,手裏拿着個手絹,笑嘻嘻的迎着進鋪子裏的人。
來鋪子的都是男的,老的少的都有。
我往鋪子裏一看。
發現鋪子裏的人都在喝酒吃席。
有雞鴨魚肉,聞着就很香,那些菜,都是我連過年都吃不到的東西。
隻是,很奇怪。
鋪子裏還有很多大姐姐在陪着那些吃席的男的。
還會給他們倒酒,甚至還會親手喂給他們。
好不知羞!
不是女的不允許上席的嗎?
女的隻能吃剩席。
我隻看到了這麽多,娘就帶着我去了鋪子的後門。
後門有一個穿着漂亮衣服和戴着很多首飾的胖嬢嬢。
娘看到她就讓我先站着别動。
我不敢動。
看到娘高興的去找了那個胖嬢嬢,然後就說起了話。
胖嬢嬢在遠處打量了我一下,就招招手讓我過去。
我過去了。
胖嬢嬢用手背蹭了下我的臉說,“是個美人胚子,就是面黃肌瘦的,得養好幾年。”
我沒敢說話,娘卻急了,說:“就那個價,不能再少了。”
胖嬢嬢白了娘一眼,笑咪咪的蹲下身子問我:“想不想以後穿好看的衣服,每天都吃香的喝辣的?”
誰不想穿好看的衣服,天天都能吃飽啊?
可我不敢說,因爲我有點兒怕這個胖嬢嬢。
于是,我就默默躲在了娘身後。
可娘一把将我揪到了胖嬢嬢面前,還扇了我一巴掌。
然後指着我的鼻子罵我:“小賤貨,你是我撿來的,我養了你十年,現在該你報答老娘的時候了!”
我哭了。
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娘不是我的親娘。
趁着我哭的時候,娘又跟那個胖嬢嬢說:“人給你了,錢給我吧。”
胖嬢嬢從懷裏拿出一袋錢就扔給了娘。
那袋錢好像都是大洋,因爲娘掂了下袋子,我聽見響了。
娘拿上錢就走了,我哭着想追上去,因爲我不想留在這裏。
尤其是那個胖嬢嬢笑着看我的時候,我感覺特别害怕,她的笑,比娘打我的時候還要可怕。
然而娘一把甩開了我,看都沒看我一眼就走了。
“不想受罪,就聽我的話,以後叫我媽媽!”
娘走後,胖嬢嬢就惡狠狠的跟我說。
我害怕極了,可娘都不要我了,我還能去那裏啊?
可我沒想到的是,讓我喊媽媽的胖嬢嬢,并沒有把我怎麽樣,不但給我拿來了新衣服,還給我端了好多好吃的。
等吃飽了,媽媽還給我洗澡。
大木桶,溫水,洗的可幹淨可舒服了。
我第一次感覺到了什麽叫幸福。
就這樣,我就不怎麽害怕媽媽了。
隻是,媽媽說,我這模樣千裏挑一,好好調教調教,以後指定能成花魁。
那個時候,我沒懂媽媽這句話的意思。
不過,從那以後,媽媽就單獨給我一間房子住,不但每天給我送吃送喝,還找來了先生教我讀書識字。
不但教我讀書識字,還找了很多先生教我彈琴唱曲兒。
媽媽說了,什麽活都不用我幹,把這些東西全部學會就行。
我開心的不行。
覺得媽媽比養了我十年的娘好。
爲了不辜負媽媽,我努力的讀書識字,努力的學彈琴,學唱曲兒,隻要有先生教的,我都拼命學。
好在我人不笨,學什麽會什麽,媽媽和先生都誇我聰明。
特别是媽媽,笑的嘴都合不攏了,說她賺大發了。
不知道爲什麽,每次看到媽媽笑,我都會莫名的感到害怕。
在我十八歲那年,我總算知道我爲什麽會害怕了。
那天,媽媽說我長大了,就給我穿了一身特别漂亮的衣服,戴了很多首飾,還給我塗了胭脂水粉。
然後讓我去給客人表演一下。
我去了。
一看,樓下坐滿了男人。
他們看到了我,都露出了吃人的目光。
我有點兒怕,但我更怕表演不好惹媽媽不高興,于是我就彈着琴唱了幾個小曲兒。
樓下的幾乎所有的男人都給我鼓掌叫好,媽媽更是開心的不得了,讓我先回房間裏等着。
我在房間裏聽到媽媽跟那群男人大喊,出價高着得。
我雖然不懂什麽意思,但很害怕。
最後,有個大戶人家的少爺,出了兩條小黃魚。
不一會兒後,那個少爺就來到了我的房間。
然後,我哭的撕心裂肺,他卻笑的像條豺狼。
他很得意,滿意的告訴我,以後我就是他的人了,不許我再接别人。
這句話,他也跟媽媽說了,又給了媽媽一條小黃魚。
等他走以後,媽媽進來見我還在哭,安慰我說,就算嫁人,也要經曆這種事,現在我被一個有錢的年輕少爺看上了,算是我的福氣。
可我還是有種被賣了個感覺。
不,我就是被賣了。
那個時候我才明白媽媽爲什麽對我好。
後來,那個少爺經常來。
他有時候粗暴,有時候也很溫柔。
我好像也慢慢的習慣了,特别是他不在的時候,我會想念他的溫柔,因爲他不止一次躺在我懷裏說,他會給我贖身的,娶我回家。
可是,過了沒多久,他就再也沒來過了。
媽媽告訴我,世道亂,少爺出門做生意的時候,被土匪殺了,讓我忘了他。
我怎麽可能忘了他,我難過的連續幾天我都吃不下喝不下,睡也睡不着。
開始媽媽還會安慰我,可沒幾天,她就變了臉,讓我接别人。
我甯死不肯,然而媽媽露出了真正的嘴臉,找人把我綁了起來……
隻要有人出的錢讓媽媽滿意,媽媽就會讓他來找我。
我髒了。
就算他活過來,我也不能嫁給他了。
我的心也死了。
我開始變壞了。
我主動競選了花魁。
因爲花魁可以自己挑人。
我隻想挑那些我看的順眼的人
我成功了。
再後來。
世道徹底亂了。
來了好多櫻花國的兵!
他們打死了媽媽,打死了龜公!還燒了我們的鋪子。
不過我很幸運,櫻花國的兵沒發現我。
我偷偷往自己的臉抹上鍋底灰,帶上金銀首飾,逃到了一個安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