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體,這并不是在戰場上的詞語,也不是在夢魇樂園遊戲中的專屬詞語。
撿屍體,指的是,在許多酒吧中,一些喝得爛醉了的女人,倒在酒吧裏或街道上,醉得如同屍體一樣不省人事,一些不懷好意的男人,會将醉酒的女人帶回家夥旅館發生關系。
撿屍體是一種違法且非常不道德的行爲。
于博書從來不去酒吧,即便在公司時,有同時,甚至上司邀請,他也不會去酒吧,作爲一個宅男,他讨厭那種人太多,而且太嘈雜的環境,即便有朋友同事請他喝酒,也不過是在小飯館裏,要上兩瓶啤酒,一人一瓶,喝完就算了的程度。
他對自己的酒量十分清楚,因爲平常不喜歡喝酒,所以酒量非常差,白酒也許三兩,就會讓他暈頭轉向,隻能扶牆走了,再多,他就成屍體了。
去酒吧裏喝酒,誰都難免因爲環境的影響而喝多的,如果自己去酒吧喝多了變成屍體,那就糟糕透頂了,畢竟酒吧裏非常複雜,誰也不知道變成屍體後會不會被人撿走,也不會知道撿走自己的,是男人還是女人。
在從夢魇樂園回來後,好好的休息了一天,雖然想通了一些事情後,心情輕松了許多,但于博書并沒有再次回到夢魇樂園,他并非不想與白甜甜一起,隻是,在周六時,白甜甜就會來了,他想在這幾天裏,難得的好好渡過自己僅剩的單身日子。
在白甜甜租的夢魇樂園的房子裏時,他就發現,因爲單身太久,他有些不适應和人同居一屋之内了。
他并沒有總在家呆着,宅多了,偶爾也會出門轉轉,至少去超市買點零食和飲料,以及補充點家裏的生活用品。
當他從超市提着有五公斤左右的袋子,走在回答的路上時,他遇到了一個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如同屍體般的女人。
大冷天的,那女人居然還穿着裙子,腿上是單薄的黑色絲襪,這簡直就是找死的穿着。
在夢魇樂園中,不知道見過多少的屍體的于博書,自然不會害怕一具屍體,他自己都殺過不少人了,如果有軍人或有經驗的警察,一定能在遇到他時,從他身上察覺到那種殺過人的特有的感覺,這也是他不喜歡出門太多的原因,畢竟夢魇樂園的事情,就算說出來也沒人會相信,但自己怎麽殺人的,自然也無法說清了。
作爲具有公德心的人,他趕緊提着自己買的東西,小跑向那個趴着不動的女人身邊。
剛接近那女人,一股濃烈的酒精味,就熏得不喜歡喝酒的于博書忍不住向後仰了。
一般而言,喝過酒的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身上散發的酒味透過皮膚傳出時,會因爲身體中的雜質,和經過腸道細菌的加工,散發出來的酒精味中,會有一股難以言喻的臭味,這比單純的酒精味還要臭,這也是爲什麽喝醉酒的人會讓人讨厭的一個原因。
但這個一動不動的女人不同,酒精味中,居然有股淡淡的香味,雖然酒精味對于博書來說十分刺鼻,但那股香味,卻讓他沒有因此後退幾步避開酒氣。
這是一具‘屍體’,從酒吧中出來的‘屍體’,依據這個女人是身上的酒氣的濃度,估計從酒吧出來,還不久就趴在這了。
他強屏住呼吸,伸手試探了一下,這具‘屍體’還有呼吸,因爲酒精給予身體的熱量,讓她沒有因爲單薄的穿着而在這寒冷得接近了零度的氣溫下被立刻凍死,但等酒精的熱量消耗許多後,她的下場,還是會被凍死的。
因爲氣溫很低,所以出門的人相對而言很少,這具‘屍體’所在的位置又有些偏,如果不是自己出門買東西,估計她就死在這了。
雖然沒有看到臉,但因爲衣裝單薄的原因,于博書可以看到,這個‘屍體’的身材很好,一米七的個子,黑色的長發,纖細的腰圍,一雙套着黑絲襪的長腿,十分誘人,是許多喜歡撿屍體的男人都會忍不住的類型,隻要臉不是太醜,一般來說,在沒有凍死前,甚至是剛出酒吧時,恐怕就會被人撿走了。
但于博書不同,自認爲道德高尚的人的他,讨厭喝酒過度,特别是在酒吧這種環境複雜的地方,還喝酒過度,沒有警戒心的女人。
他也不會去撿屍體,畢竟白甜甜很可愛很漂亮,變成貓娘後,也很性感,有這樣的女朋友,他不需要去撿屍體。
确認‘屍體’還沒死,于博書當機立斷的打了報警電話,請警察過來,否則這個女人就會被凍死在這了。
在确認了警察到來的時間内,不足以讓這個女人凍死後,他擡腿就準備回家了,他可不想和這種酒鬼有什麽牽扯,更不想被警察詢問,如果警察中,有經驗老道的人,看到他後,察覺他殺過人,那他就麻煩了,他隻是想做個普通的小市民而已,不想惹麻煩,在夢魇樂園中遇到麻煩,他還能逃回地球上,可如果地球上遇到麻煩,他還能逃到哪呢?
沒走兩步,他就走不動了,因爲他的左腿被一雙纖細的雙手給纏住了,纏得很緊。
白甜甜雖然身材嬌小,但在變成貓娘以前并不瘦,手臂上還是有些肉的,但此刻纏住他左腳的這雙手,卻纖細得沒什麽肉,十分骨感。
雖然兩隻手很細,但力道卻不小,至少身體整體已經達到了人類平均水準之上的于博書,掙脫了兩次,居然都沒法掙脫,他的褲子都快被那兩隻手給拉下來了。
“水,水。”拉着他腿,低着頭的女人,從嘴裏含糊不清的說出了自己的需求。
于博書趕緊從自己的購物袋裏,掏出半瓶礦泉水來,這不是他在超市買的,隻是路上在小買鋪裏臨時買的,如果是以前,他即便再口渴,也會忍到回家後再喝水的,但現在他有錢了,也不用爲錢的來源擔心了,偶爾的浪費,對他來說,是可以容忍的。
他妄想着,給了水,這女人就可以松開他的腿了。
此時女人已經順着他的腿爬了上來,抱住他的大腿了。
當她用醉眼,朦胧的看着于博書遞過來的半瓶礦泉水後,使勁的搖了搖頭“不,不要,我要可樂。”說完,頭又埋在于博書的大腿上,似乎非常享受這個枕頭。
于博書一臉的黑線,雖然他知道世界上有許多人非常特别,但他在現實中,第一次看到這麽無賴的女人。
刺鼻的酒精味讓他心情郁悶,他顧不得收斂了,之前還擔心自己會弄傷這個女人,沒有用力,但面對這樣讓人無奈的女人,他狠下心來,一手按住女人的頭,使勁抽出自己的腿。
雖然他沒有注射過力量(強)藥劑,力量還處于人類的範疇之中,但他的力量也與一些專業的力量運動員差不多了,如果他去健身房,一些經受過多年力量訓練的人,恐怕力量都還不如他呢。
但讓他驚訝的是,他居然無法将那個女人從他的腿上推下去。
于博書腿上拖着一個人的走了幾米,地面上都出現了明顯的拖拽痕迹了,也沒法讓那個女人從他的腿上下去。
想到很快警察就來了,他無奈且心痛的立即從袋子裏拿出兩升裝的可樂來“給你,可樂。”
但讓他再次一頭黑線的是,那個女人看了看可樂,隻是嘟囔了一句“沒打開。”然後也沒有松手,并且已經從于博書的大腿上,爬上了他的腰部,抱着他的腰,臉埋在他的肚子上,抱得很緊。
于博書尋思,自己也沒有噴好感香水,或是穿戴了什麽能讓人好感大增的物品啊,爲什麽這個女人會纏上自己?
女人的臉不錯,雖然還比不上花想容,但也算是一張網紅臉了,隻是就算是醉酒,這個女人的臉上,都有一股冷意,不是像賀紫嫣那種因爲心情而表情冰冷,更像是淡然冷感的那種。
他再次尋思,自己似乎不是在夢魇樂園中啊,也不是在遊戲中啊,怎麽會有這麽難纏的女人,但爲了盡快擺脫這個女人,他趕緊擰開可樂,送到她嘴邊,給她喝下,十分貼心周到,他想不周到也不行,不然這個女人就不放開他的。
但讓他無語的是,醉酒的女人喝了一大口可樂後,擡頭望了他一眼,沒有任何表情,但能看出,她的眼睛非常朦胧,然後就聽到她說道“帶我回去,去你家,我要睡覺。”
于博書懵逼了,他沒想過居然還有主動上門的‘屍體’,如果是一般的男人,看到這樣的女人主動上門,肯定樂壞了,但他不是,他畢竟沒有和陌生女人上床的習慣,即便在遇到白甜甜之前,他保持了三十年的處男身,也沒想過去做大寶劍解決,更别說現在了,而且這奇怪的女人來曆不明,他可不想把一個不知底細的人放進家中,誰知道她是不是遊戲者,畢竟雖然她手上沒有終端機,但自己手上的終端機,也被隐藏了起來,除了自己外,别人是看不到,也摸不到的。
最重要的一點是,再過兩天,就是周六了,白甜甜就要來了,要是到時候因爲讓這個女人進了家裏,落下什麽痕迹而被白甜甜誤會的話,那就糟糕了,說不定白甜甜氣急之下,選擇分手都是輕的了,要是她要把自己分屍,那自己就死得太冤了。
“大姐,求求你,放過我好嗎,你要什麽,我給你,你要錢嗎?都給你,都給你。”于博書哀求着已經像貞子一樣,爬到他後背,摟着他的脖子的女人,從女人搭在他肩膀上的頭,散發出濃濃的酒氣,沒有因爲喝了自己半瓶可樂而有減少。
女人搭在于博書肩膀上的頭,用醉醺醺的口氣說道“不要,我要睡覺。”
于博書雙手用力,都無法拉動這個女人摟住自己脖子的手臂,這時候,他心都涼了,不是因爲被個奇怪的女人纏上了,而是因爲,憑他的力量,居然無法拉開一個醉鬼的手,這怎麽想都不可能,有這樣力量的人,隻有注射過夢魇樂園中強化藥劑的人,也就是說,這個醉鬼是遊戲者。
他開始猜測,這個醉鬼到底是真醉還是假醉。
但因爲警察快來了,他趕緊離開這裏,不過至少不能帶這個醉鬼回家,否則不管是精神還是身體上,他都受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