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戒剛回來,就去了三昧書屋。
道爺催得緊,也不知道什麽事,剛進門就看見了老闆,對面還坐着一個人。
準确來說是個女人,姿色絕麗,身段更是玲珑婀娜,尤其是配上那黑色的緊身長裙,開衩的裙擺,露出修長的,任何男人見到,隻怕都會忍不住多看兩眼。
道爺,小琉璃站在遠處,神情緊張,如臨大敵。
“小色鬼,眼睛往哪看?”
就在此時,旁邊站着的少女嬌喝道。
林戒瞥了一眼,這少女看着比她要小幾歲,應該剛上大學,不過穿着卻極爲前衛,裝扮也很精緻。
“羅三,這就是你的小徒弟?跟你一個德行!”
女人說話了,眼角透着一絲妩媚,有些好奇地打量着林戒。
林戒與之對視,不由打了個激靈,成熟女人的眼神太過勾魂奪魄,他似乎有些承受不了。
“言重了,隻能說我們都擅于發現生活中的美。”老闆大笑。
他依舊是那樣穿着睡袍,踩着拖鞋,胡子拉碴,一副不修邊幅的模樣。
林戒甚至懷疑過,他除了這身睡袍就沒有别的衣服了。
“好了,閑話少說,我的意思帶到了,你想清楚,那可是三重妖樓,我看你這小徒弟火候還是差了些,别送了性命。”
說着話,女人站了起來,向外走去,經過的時候,不由駐足,看了林戒一眼。
林戒眼中閃過一絲慌亂,趕忙低下了頭。
“色心一模一樣,色膽可就差遠了。”女人輕笑,帶着那少女走出了三昧書屋。
道爺,小琉璃看着那遠去的背景,面皮輕抖,這才松了口氣。
“你們怎麽了?”林戒看他們的神情,不禁問道。
“臭小子,你知道剛剛那是什麽人嗎?”道爺忍不住道。
“水?那個女人?”
“女人?那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她是……”
“道爺!”
突然,老闆的聲音将兩人的對話打斷。
“你們先去忙吧。”
道爺和小琉璃相視一眼,轉身離開。
“坐吧。”老闆噙着微笑,做了個請的姿勢。
林戒心頭一緊,上次也是這個笑容,然後他就稀裏糊塗地簽了賣身契。
“事兒我聽道爺說了,做得不錯,才一個月而已,就已經是一符玄士了,這種速度,百年内,你能夠排進前十了。”
林戒聞言,面色變得古怪起來,他還以爲自己這種速度不說後無來者,也應該是前無古人吧。
結果也隻才排到前十?
“年輕人,還是要謙虛點,尤其是在力量面前,千萬不要迷失了自己。”老闆說着,笑容漸漸收斂。
林戒眉頭微皺,這話聽着似乎更像是一種警告。
“那個……老闆,這麽急叫我回來有事?”林戒問道。
“算是吧。”
說着,老闆從身後拿出一疊文件,仍在了桌上。
“有筆生意,你來負責吧。”
“生意!?”林戒眉頭微皺,老闆口中的生意其實就是案子。
有些人若是遇見了怪事,或是奇難雜症,便會求助他們。
不過三昧書屋的生意向來隻通過幽靈論壇來接,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他們的存在。
林戒心中泛着狐疑,他總覺得這次回來,所謂的要緊事應該與剛剛那個女人有關,而不是所謂的
生意。
雖然這麽想着,不過林戒還是打開了檔案。
“銅鏡殺人!?”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四個鮮紅大字。
林戒剛要問話,便被老闆打斷。
“看完了再問。”
林戒撇了撇嘴,耐着性子看了下去。
檔案裏的記述很簡單,主角是個叫做李俊華的上班族,二十六歲,畢業沒有多久。
去年八月份,李俊華和女友分手了,分手的原因也很簡單,她的女友和前男友藕斷絲連,不能徹底放下,甚至還被朋友當街撞見過好幾次。
爲此,兩人大吵了一架,不歡而散。
八月底,李俊華買醉歸來,到家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一點多了。
他打開包翻找鑰匙的時候,發現包裏不知何時多了一枚銅鏡,大約巴掌大小。
當時李俊華醉得昏頭昏腦,也管不了這麽多,打開了門,摸到床沿到頭就睡。
根據後來口述,李俊華說當天晚上,他做了個夢,在一間古舊的房間裏,有一面銅鏡,透過那面銅鏡,他竟然看到了女友的前男友出了車禍。
真正的身首異處,連胳膊都飛了,場面極度不可直視。
當時,李俊華就驚醒了,起初他并沒有在意。
可第二天下午,他聽到了一個消息,就在昨天夜裏,女友的前男友酒駕,與一輛貨車相撞,當場喪生,而且死狀極慘,與他夢裏的一模一樣。
李俊華有些驚恐,他暗示自己,這隻是巧合。
當天晚上,他有做了個夢,依舊是那古舊的房間,透過銅鏡,他看到了自己升職加薪。
三天後,他果然被提升爲部門經理,那時候,他隐約知道,這面銅鏡可以看到未來的景象。
“卧了個大槽,還能有這樣的事情?”
看到這裏,林戒不禁愣住了,這簡直就像是在看科幻小說,還能穿越時空,看見未來?
這哥們的卦開得也太牛逼了點吧。
林戒心裏泛着嘀咕,都開啓逆襲人生了,還找到三昧書屋來幹嘛?
他雖然心中有着疑惑,不過還是耐心看了下去。
李俊華将那面銅鏡視爲珍寶,貼身收藏,他也憑此順風順水,日子越發得遂心。
可是,有天晚上,他又做夢了。
這次的夢很不尋常,透過銅境,李俊華看見在自己的家裏,前女友找上了門來。
并且在夢中,兩人發生了激烈的沖突,厮打過程中,女友與他争奪着一把刀,想要殺了他。
夢到這裏,李俊華驚醒了,可就在這時候,門鈴響了。
看到此處,林戒心裏咯噔一下,隐約猜到了什麽。
他趕忙看了下去。
果然,李俊華前去開門,竟然真的是前女友,他聯想到剛剛的夢境,頓時感到一陣惡寒。
那一晚,他的前女友死了,就死在了他租住的公寓裏,至于李俊華則潛逃在外。
半個月後,他的屍體被人從河裏撈了出來,說是畏罪自殺。
“人都死了,這些事誰說的?”林戒面色古怪問道。
“他妹妹。”老闆淡淡道:“李俊華臨死前的一個星期,他打了個電話給她妹妹,說他完全是出于自衛,才殺了前女友。”
“那他可以跟警察說啊。”林戒道,這應該最多算是防衛過當吧,沒必要将自己的命都搭上啊。
老闆搖了搖頭:“可根據我知道的,事實并不像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