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她是想接杜鵑一起來京城的,可是她的媽媽如今已經嫁人生子,而且她已經完全的适應了那邊的節奏,壓根兒就不想換地方了。
繼父也是一名生意人,從事藥材批發,在當地小有名氣,妻子早逝,有一個兒子,早已成家立業,在李飒大二那年認識杜鵑,一年之後他們就結婚了,她大學畢業的時候,杜鵑就懷孕了。
如今,她的親弟弟,已經7歲了,有弟弟在身邊陪伴,杜鵑和繼父過的很是幸福。
她的繼哥哥本身也是一個非常優秀的醫生,他不喜歡從商,所以對于父親再婚,生一個兒子,沒有任何的不滿,雖然和這位繼兄甚少見面,但因爲倆人從事的職業或多或少的有所牽扯,所以感情還算不錯,倆人也在默契的配合中,了解彼此雙方都對家族事業不感興趣。
換言之,不管是杜鵑的事業,還是繼父的事業,未來都可能由她的弟弟去繼承。
無形之中,他們肩頭的重量也就被卸下了,這也是爲什麽倆人都如此支持他們生下這一胎的原因。
2008年5月,華國某地發生了地震,雖然距離她很遠,但依然有震感,這個她倒是想提前預警,可也得有人相信才是,這是曆史軌迹,根本改變不了。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捐款捐物,和杜鵑以及繼父的公司一起,捐了三百多萬的物資運送到災區。
結果被當地報紙媒體大篇幅的報道,因爲那個時候不管是杜鵑還是繼父,都是當地小有名氣的企業家,他們此次捐款走的是個人,不算企業本身,如果算上企業本身,已經高達伍佰萬元。
因爲此次捐款,麻煩找上門來了。
06年奶奶過世的時候,李飒和杜鵑回了次老家,也正因爲這次機會,李志華想方設法的得到了她們母女倆的聯系方式。
記得當初奶奶過世的時候,那個小三兒還對李家人說,将來她出嫁還有家中老人過世,都不許咋她家擺設靈堂和出嫁。
說起房子,之前李志華倒是有幾套房,可惜被他們夫妻倆都給敗幹淨了,唯一的一套房子被小三賣掉給自己的女兒(她和前夫的女兒)付了房子首付和裝修款,所以她認爲那是她的房子,不是李家的房子。
這些年李志華都住在她女兒家,還給她女兒帶外孫,他們是一家人。
小三兒這麽着急宣示主權,表示那是她女兒女婿的房子,不是李志華的,也是因爲他們那邊的風俗,靈堂擺在兒子家,兒子多的擺在長子家,李志華雖然是長子,可現在連個屬于自己的房子都沒有,是以最後靈堂擺在了叔叔家。
至于這個小三兒的言論誰也沒搭理她,且不說李家人到現在除了李志華承認她,其他人都對她愛答不理的,李飒更加不可能從她家出嫁,她自己在北京有房子,延吉那邊杜鵑也有四五套房子,用得着去她家擠?
真是自作多情,老孔雀開屏!
對了,這兩年外婆的老房子拆遷,叔叔打電話告訴她的,也是她當初特意囑咐的,因爲李飒的記憶裏有這件事,而且她熟知當初是怎麽拿到三套房子的,是以毅然決然的和杜鵑回來争家産。
因爲當年做房子的收據在,母女倆有錢,找了一個大律師,前世扯皮一年半,這次隻用了半個月就被法院判得了一半的房産,分得的三套住房,被她大方的送給了叔叔的兒子和姑姑的兒子,餘下的一套則留給了自己。
三個舅舅因此氣的住院了兩個,可是那和她們有什麽關系?
早在當初他們在杜鵑走投無路的時候,将她趕出家門那一刻起,她們母女倆就和他們沒有任何關系了。
她有這麽多房子,李志華也眼紅啊,自打那次之後,就三天兩頭的給她打電話聯絡感情。
這一點倒是和前世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前世她們沒有現世這麽有錢。
一出手捐款就是三百萬,李志華能不眼紅?
所以在得知這個消息後,就在小三的慫恿下,打電話給她哭窮。
李飒聽了這話隻覺得可笑:“你沒錢找你親閨女要啊,跟我又有什麽關系?别忘了,咱們已經斷絕了親子關系,我是我媽養大的,我媽爲你付出了十一年的青春,你有什麽資格在這兒跟我提什麽養育之恩?從小到大你用在我身上的錢,有你這三次手術費貴?我告訴你李志華,我們母女倆不是你的提款機,但凡你還要點臉,就不要再給我們打電話了!”
未免和李志華再有牽扯,李飒轉首就打電話給叔叔,以十萬元的賤價賣掉了剩下的那套房子,等同于送給了叔叔家,爲此叔叔嬸嬸對她也是感激不已。
之所以做的這麽絕,是因爲李志華當初說做房子的錢都是他給的,所以這三套房子應該是他的,他就怕這貨狗急跳牆強行占了房子,索性抽空回家将房子過戶給了叔叔。
叔叔和李志華早就已經撕破臉,也壓根兒不怕他去鬧。
李志華倒是想來延吉找杜鵑,賴上他們,可是已經是糟老頭子的他,還是怯于她繼父的權勢,不敢去,他想轉頭賴上她,甚至還在老家造謠說她不管他,威脅她如果不給他養老,就去她單位告她。
李飒當時是怎麽說的?
“行啊,你就去告吧,反正我手裏有你當年親手簽下的斷絕書,你要是不怕丢人,你就盡管來好了,我也不怕被人知道,欠你的,三場手術費全部還完,從今往後,你想在我這裏占一毛錢便宜,都是不可能的!”
至此之後,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覺得沒臉了,再沒打過電話,而她們母女倆除了偶爾和叔叔姑姑進行聯系,李家其他人幾乎和她們沒有任何的瓜葛了。
在李飒三十歲的時候,突然有一天,接到了叔叔的電話。
“你爸他癱了,腦梗,半夜起來上廁所摔倒,小三兒打電話讓我們把他帶走,你,是什麽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