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醬肉失敗,将醬汁一并帶出去倒了(實際是倒進空間的大盆裏),這可是他精心熬制出來的鹵肉汁,一滴也不能便宜那家人,至于這三十斤肉,當然,鹵過之後也沒三十斤,差不多有個二十四斤,他想了下,一并帶到了鎮子上。
先去書局,将自己昨晚抄出來的書交給掌櫃的過目,掌櫃的一眼就認出他是昨天傍晚才拿走的年輕人。
“你,你一晚上就抄完了?”這怎麽可能?該不會是質量不行吧?
掌櫃的臉色瞬間變得難看起來,他甚至覺得這個年輕人隻求速度,不求質量,連帶着的翻頁的速度也不耐煩起來,心想着一會兒一定要好好說道說道他,可哪裏想到自己翻開書看到了什麽?
整整齊齊,規規矩矩仿若字帖一般的漂亮字體,一瞬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尤其令他震驚的是,這些字體,好像不是用毛筆寫出來的,“你,是用什麽書寫的?”
李翔朝着掌櫃神秘的笑笑:“佛曰不可說,掌櫃的可以試試看這些字迹會不會消失,如果沒問題的話,我今天恩拿,十本兒吧,都要一兩銀子一本的。”
不可說?
掌櫃的有些心焦:“是不是因爲用了這種筆,所以你的速度才會這麽快?”
李翔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算是吧?我可是熬了一個晚上呢,你覺得這質量可過了關?”
掌櫃的不停點頭,“很好,我很滿意,就這字體,拿來當正書賣都虧了,這樣,我給你漲價你看行不行?五百文的,我直接給你漲到一兩,一兩的給你漲到二兩,但是前提條件,你以後抄書都拿我家的,可行?”
既然這小秀才不說自己是用什麽筆寫的,那他不防将他寫的書都收集起來,就憑這稀罕的筆寫出來的字迹,若是拿到京城去賣,那價格……
掌櫃的越想越興奮,看向李翔的目光更是充滿了迫不及待。
李翔沒想到隻是換了個筆,這價格就翻了一倍,四兩啊,昨天寫的四本就四兩銀子啊!
那如果他拿十本兒二兩銀子的,豈不是二十兩?
當即深吸一口氣,看向掌櫃:“此話當真?”
“自然是當真的,當真的,來來來,這是這四本的錢,一共四兩銀子,你拿好!”
李翔掃了眼被掌櫃塞到手裏的銀子,有些小激動,但面上卻不動聲色的問道。
“我的這些字體還能書寫成藍色的,墨藍色,亦或者彩色的,你都能接受?”
那掌櫃的已經無法用語言來形容自己的心情了:“你,你還能寫成彩色的?”
李翔微笑着點頭,“不過彩色的似乎更适合劃重點,正文的話,還是用黑色或者藍色,墨藍色比較正統,你覺得呢?”
“公子所言極是,若是你能賣筆的話,就更好了,”
李翔本能的搖頭,“不,我不賣筆,不過若是有曆年的考題,我可以幫忙劃一下重點。”
掌櫃心下一動,立即拍了拍自己的額頭。
“對啊,我怎麽就沒想到呢,那,這樣,我今天就回去安排一下,回頭你可以一定要幫忙啊!”
“有錢賺,我自然樂意之極。”
他抄的書越多,閱的考題越多,對他将來繼續往上升就有足夠的好處,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