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總是要面臨選擇。
是作爲選手去參加黃金大獎賽,還是以解說的身份,回歸超級聯賽舞台?
由于兩個比賽在日程安排上有沖突,不可能做到兩全,薛晨隻能在兩者中選擇一個。
從個人意願上來講,薛晨更加屬意超級聯賽,畢竟是國内競技水平最高的比賽,相當于D星球的LPL,而且這次邀約還是意義重大的季後賽,直接與兩個月後的S5全球總決賽名額挂鈎。
表現好的話,上位全球總決賽解說席也不是沒有指望。
相較起來,黃金大獎賽與其說是比賽,倒不如說是一個主播奪旗大會,主要就是以老鼈、無雙這種大主播牽頭組建隊伍參賽,上演一番轟轟烈烈的菜雞互啄,哪怕有安豆黑仔這種前世界冠軍參賽,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比賽水準,娛樂性質也起碼占了八成以上。
薛晨屬意超級聯賽,也是人之常情。
但,想要登上超級聯賽舞台,卻得先經過鲨魚的同意。
上一次解說超級聯賽,是鲨魚充當了中介人。
鑒于上次薛晨收獲的評價不錯,這一次官方跳過鲨魚,直接找上了薛晨本人。
但,就算是官方邀請,也不代表薛晨可以瞞天過海,跳過鲨魚去解說超級聯賽。
這就是合同限制了。
當初薛晨與鲨魚簽訂的合同中包括一份經紀合約,其中有一條就是出席任何商業性質的公開活動,都得經過甲方同意。
就像娛樂圈裏的明星們,也不能背着經紀公司私下走穴,那是違約行爲,輕則雪藏打壓,重則走法律程序。
當然,以薛晨目前的商業價值,鲨魚絕不可能因爲這點小事跟他鬧翻就是了。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
矛與盾從來都是相互的,甲方乙方,誰底氣足誰才是爸爸。
然而,盡管如此,在薛晨與平台協商時,對方仍然持反對意見。
倒也不全是爲了平台,根據鲨魚的說法,偶爾上官方聯賽露個面固然是好事,對提升主播逼格和形象大有裨益,對于粉絲們來講也是一件稀罕事,但如果客串變成了常駐,過于曝光,反而會弊大于利。
的确不是危言聳聽,以薛晨目前的人氣,也根本不用再去蹭比賽的熱度,一個不好弄巧成拙的話,自身人氣反而會被吸掉。
你當主播的業務能力再強,論吸引力和可看性也沒法與集全聯盟之力打造的超級聯賽相比。
爲了讓薛晨改變心意,鲨魚一位副總親自出面,在溝通過程中除了勸他放棄超級聯賽參加黃金大獎賽以外,還向他透露了一個令人震驚的訊息,眼下平台正在與一家超級聯賽俱樂部洽談收購事宜,目前進展很是順利,有很大希望可以談成。
絕對是一顆重磅炸彈!
薛晨能想象得到,此事一旦談成,業界會引起多大震動。
直播平台入駐超級聯賽,這在此前可是沒有先例的。
别說他們這個世界沒有,就是D星球也沒有,包括鬥魚虎牙和破産的熊貓在内,從來沒有一家直播平台以戰隊形式進駐過LPL,最多也就是個贊助合作關系。
“談的是哪一家?”
薛晨追問收購詳情,劉副總卻賣起了關子,隻留下一句春季賽前四。
龜龜?
如果說這話的人不是鲨魚副總,薛晨一定會把對方當做一個吹牛不打草稿的鍵盤俠,老子還是隐世家族的傳人呢!
要知道,就是一家二線超級聯賽隊伍,算上名額一年下來沒有幾千萬運營費也拿不下來。
全資收購超級聯賽排名前四的俱樂部,到底是剛融完資,财大氣粗啊!
薛晨想起了一個月前鲨魚主動向自己砸錢,隻要他願意将合同期限再追加一年,便能獲得一筆新的兩千萬簽約費。
鲨魚方面的說辭是,他們沒有料到自己人氣會漲的這麽快,當初500萬的簽約費太低,這算是對之前的補償,簽下之後雙方皆大歡喜。
從這一點來看,鲨魚還算厚道,沒有讓旗下主播吃草擠奶。
D星球某位商業巨擘曾經說過,員工的離職原因很多,隻有兩點最真實:1、錢,沒給到位;2、心,受委屈了。
爲了防止薛晨生出異心,鲨魚還算大方。
在直播界這個傾軋嚴重的行業,挖牆腳這種事可從來沒有停止過,哪怕薛晨并沒有跳槽的想法,鲨魚也不得不未雨綢缪,防上一手。
這是正面教材,反面教材也有,并且是電競行業内部的鮮活案例。
在D星球上,有一位外号中路死神的貝多芬選手,此人在打LSPL時曾對其戰隊老闆董小飒說過這樣一句話:憑什麽給我6000的工資讓我去給你打幾百萬的保級賽名額?
最終,隊伍掉級,幾百萬的LSPL名額付之一炬。
很市儈,也很真實。
薛晨前往珠江給隊員們加薪,其實也就是從這個案例中得到的啓示,身爲老闆,你不能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人家打保級賽的都嫌工資少,你想沖擊超級聯賽,那點錢哪夠?
薛晨雖然年輕,卻也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最不能試探的就是人性。
“小星同學,再考慮一下我們提出的那份追加合同,我知道你有打職業的想法,等收購完成以後,你随時可以來我們自己的戰隊注冊上場,職業直播兩不誤,豈不美哉?”
劉副總舊事重提。
不得不說,這個條件極其誘人。
追加的兩千萬簽約費不說,還能随時去打超級聯賽,錢賺到了,還能過一回頂級職業選手的瘾。
如果不是D星球上有太多前車之鑒,被平台套路後賠的傾家蕩産的話,薛晨說不定就從了。
追加的兩千萬固然誘人,但一旦想到那天價違約費,他不敢不慫。
合計2500萬的簽約費,賠起來那可就是7500萬啊!
現在就一心往比賽上靠了,薛晨可不敢保證自己今後三年一直都這麽安分。
隻是1500萬違約費的話,不說下家,薛晨自己就能掙到,光是七月份的工資加上戰神秘籍收入就接近300萬了。
但,如果是7500萬,别說他自己一年半載掙不到,就是下家想接盤,也得好好掂量一下。
薛晨雖然愛錢,但卻并不打算作繭自縛,将自己今後的路給堵死。
以前爲了給母親治病,他沒得選擇,今時不同往日,積累了一定的資本以後,薛晨已然擁有了相當程度的自主權。
人生在世,追求不就是自主二字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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