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理所知的記憶中,洛夫克拉夫特是一個死了之後才火起來的奇幻作家。
他生前寫出來的書被後繼者德雷斯歸納整理爲“克蘇魯神話”體系,而後德雷斯又對全世界開放了該體系的版權。
于是克蘇魯體系在數量龐大的後繼者與跟風者參與下,将影響力擴大到全球,并在數十年的流傳中深刻影響了現代小說影視遊戲等文化創作領域。
作爲其首創者的洛夫克拉夫特,就這樣被譽爲“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古典恐怖故事作家”。
又因洛夫克拉夫特這個名字的英文是Lovecraft,直譯中文爲“愛手藝”,于是他被國内的克蘇魯愛好者們稱爲“愛手藝老爺子”。
認真說起來,關理是先知道了SCP基金會,然後才從基金會了解到的克蘇魯神話。
在集體創作體系這一方面,克蘇魯可以說是基金會的前輩,但兩者之間的風格差距也很大。
或許是因爲同樣小衆,同樣涉及到人類對世界的未知恐懼,又同樣世界觀複雜專有名詞一群……
總而言之,在另一個世界,克蘇魯與基金會經常被拿來相提并論,或者是做比較。
例如“克蘇魯和基金會誰更強?”“克蘇魯裏的邪神能被基金會收容嗎?”“如果把克蘇魯寫進基金會會怎麽樣?”這一類的無意義問題,總是層出不窮。
就算回以“對比不同作品的戰力請直接把雙方作者拉出去打一架”這種無奈之語,也沒辦法阻止更多人興緻勃勃把兩個世界體系揉到一起比較,或者進行新的融合性創作。
于是,不堪其擾的雙方愛好者們定下名爲“拉萊耶協議”的默認規則——在雙方的創作中都不能直接使用對方的設定,更不能無腦玩梗!
但是拉萊耶協議并沒有磨滅某些基金會作者寫克蘇魯的熱情。
不能直接寫,那就自己改編後再寫。
不能直白玩梗,那就拐彎抹角玩梗。
畢竟基金會對一切有想法的創作,都是采取鼓勵态度的。
哪怕是再扯淡再反人類再突破常規的寫法,隻要被人認爲有趣,被基金會的成員認定是“有意義”的,那就能被保留下來。
——這就是基金會的“up/down”投票機制。
任何作品一經發出,就将接受所有成員的投票檢驗,以0分爲起點,每有一個“up”加1分,反之每有一個“down”減1分。
若是得分長期爲負且沒有回升迹象,這個作品就會被管理層删除。
所以,隻要寫得足夠有趣,隻要不強行玩梗,隻要能讓讀者認爲這個克蘇魯元素加得創意性十足,那作品就會被保留下來。
427和582就是這種從拉萊耶協議中漏出去的産物。
然而關理最佩服的還是艾斯特,竟然能夠從這兩個根本不搭邊的項目中,發現一個難記得要死的名字……
總有種自己的底細會被這人扒幹淨的危機感。
好吧,現在還不到擔心這個時候。
現在的關鍵是——
要怎麽把艾斯特糊弄過去?
告訴他這個人隻是基金會世界觀裏的一個人物?因爲有背景故事所以沒有被屏蔽名字?
那也沒法解釋427爲什麽要用他的名字命名啊!
更何況後面還會出現一些加入了克蘇魯元素的基金會文檔,代表作就是SCP-2662-克蘇魯滾粗!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關理給自己找了一堆理由,用來說服自己去搞事。
不,這不是搞事。
這隻是個順其自然的解決辦法。
“他不是基金會系列中的人物,他是現實中存在的人,一個堪稱偉大的作家。”在短暫的沉吟之後,關理打下了這麽一句話。
當回車鍵被敲下的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一隻蝴蝶輕巧地拍打雙翅,無形的氣息在此世文化之海上聚起遙遠的風暴。
系統當即就反應過來,“管理員,你想做什麽?!”
“隻是在宣傳SCP之餘順便宣傳一下克蘇魯,基金會才是我的真愛,你就放心吧……”
關理以爲它是擔心自己顧此失彼,有了克蘇魯就忘了基金會,連忙解釋一番。
“不是這個問題,是版權!我們基金會有跨時空傳播的合法授權,克蘇魯沒有啊!”
系統都快炸了,它好不容易才發現一個熟知基金會風格理念,目标明确下達指令毫不含糊的管理員,要是關理因爲跨時空侵權行爲被版權局逮捕……
天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找到下一個!
“愛手藝老爺子的書早就過版權保護期了吧?”關理反駁道。
系統的語氣冷厲,力求将他這種想法抹殺,“按照超時空版權法案,文化作品沒有保護期限限制!放棄這個念頭!你想被洗腦成反抄襲狂信徒再被遣返回原世界嗎?”
世界内的侵權行爲,按照當前世界的法案自己處理;一旦突破到超時空跨宇宙層面,時空版權局決定一切!
關理不慌不忙,抛出一條至關重要的信息,“但克蘇魯神話的版權是開放的。”
是的,克蘇魯神話體系的版權是完全看開放的,甚至比遵守CC協議進行知識共享的SCP基金會,還要開放得多。
轉載無限制,引用無限制,改編無限制,拿去做成盈利項目也完全沒關系。
正是這樣徹底的開放性,才得以讓它的元素滲入萬千文化作品。
“開放的?”系統愣了一下。
它是專屬于基金會系列的系統,對克蘇魯倒不太清楚。
但是關理既然都這麽說了……
系統把某管理員摁住,“你等下,我先去版權局查查克蘇魯。”
關理看了看電腦屏幕,艾斯特已經發來了進一步追問,還在等着他回應,“……”
好吧,讓系統先去查一下。
不過話說回來,這個時空版權局有點厲害啊。
能夠讓一個擁有超前科技的系統這麽忌憚,哪怕待在一個毫無出彩之處的世界也不敢放松絲毫警惕,版權局在多元宇宙的威懾力可想而知。
就是不知道這樣的超級勢力,爲什麽非要盯着文化版權這種東西。
對侵權者的處理方式倒是挺有意思的。
——洗腦成反抄襲狂信徒?遣返回原世界?
慢着!
這是不是意味着……萬一他以後想要穿回去,隻要故意侵權一次就行了?
隻要同時讓系統去實名舉報一把,連自己侵權行爲被忽略的隐患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