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捕頭站出來,小心地從篝火中拉出一根燃燒的柴火舉在俘虜腦袋上方,“本地大戶家的下人衣着各有不同,但有個共同習慣就是在衣裳上做标記,陳家下人的标記應該是在後背肩胛骨的中間位置,有個暗繡的陳字。”
兩個衙役伸手幫忙,将這下人翻個身露出後背,在柴火光芒的映照下,後背肩胛骨中間位置确實有個與衣料同色的陳字若隐若現。
“衣服能脫能換,僅憑衣裳不能證明他跟陳家的關系。”
縣尊皺眉,大戶人家的下人勾結水匪劫殺過往船隻,這罪名不是随口一說的玩笑,一旦證據确鑿,就是自己主政地方的污點,洗都洗不掉。
“這容易,下人之間肯定互相認識,尤其心腹下人在外面等于主家的臉面,這會兒在外面的不也是各家有身份的管事嗎?把人拎出去讓他們認一認。”
衛宏好似沒聽懂縣尊話裏的意思,他是當兵的,哪管地方官心裏是不是苦出水來,他的話音剛落,跟來的士兵們擠開人牆,将俘虜拖走了,一同跟去的還有捧着筆墨紙準備現場記供詞的書吏。
至于扔在地上的其他幾個俘虜,早在衛宏他們說話讨論的這點工夫,被士兵們手法巧妙地卸了手腳關節再拿繩子捆好了。
帶俘虜出去接受指認的士兵相當機靈,沒說是跟着水匪頭目一塊兒被抓的,隻說這有個衣着特殊的認一認看看是不是專門在城裏活動做黑市生意給人處理贓物的。
現場隻有兩個大篝火照明,說明亮也确實明亮,看得清路不會摔跤,說暗也暗,好多陰影角落黑得伸手不見五指,提過來的俘虜被故意扔在明暗相交的陰影處,叫人不能一眼看清人臉。
這麽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一下子沒引起在場各家管事們的警惕,好奇湊近一看,立刻就有好些嘴快的人嚷嚷出這人不是黑市商人而是陳家主母的心腹下人叫三全,以前幹過什麽什麽差事與自己怎樣怎樣認識的,還有手快的把人群中的幾家下人推出來,說都是陳家姻親的主子身邊下人肯定都是互相認得的。
陳家女兒多兒子獨苗,以陳夫人當下的年齡,她的女兒們也都是祖母輩的人了,身邊有體面的老仆之間确實都是互相認得的,甚至本身就是當年随小姐出嫁的陪嫁下人。
少奶奶的娘家人蔣家的大管家也對這人的名字有些印象但不太認得人,因爲他是在蔣家主身邊辦差的大管家,就算姻親間來往,他更熟悉的也是陳家主身邊的親信,但這種場合他要是說自己其實不太認得人那是說不得的,隻能随大流跟着應和就是這人。
身份确鑿無誤,各人供詞也都記錄在案,俘虜再次提回去等待發落。
縣尊在一旁聽了個完整,臉色黑得跟鍋底一樣。
衛宏讓士兵把這個三全也跟水匪一樣捆上,喂點水别渴死了,他自然是信祁可的,這家夥既然是在水匪寨子裏發現的,那就是陳家勾結水匪的重要人證,可得看好了一時半會不能讓他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