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金鼻白毛老鼠精即将左腳上花鞋蹬下來,吹口仙氣,念個咒語,叫一聲“變!”就變做本身模樣留在原地,真身一幌,化陣清風而去。
卻不想這金鼻白毛老鼠精運氣實在是不好,剛剛飛上半空, 就遇見孫悟空摘了果子回來,他用火眼金睛一看,當下掄起如意金箍棒便打,那金鼻白毛老鼠精隻能取出雙劍和孫悟空交手,重新被孫悟空逼得回到黑松林中。
這妖怪倒也有幾分本事, 随手架起雙股劍,玎玎珰珰的響, 左遮右格,随東倒西,急切間孫悟空倒也拿不下他,不過這妖怪卻是越打越慌,心中暗道,這齊天大聖果然有幾分門道,單他一個就如此厲害,再加上其它人那還得了?若再這麽打下去,我定然小命不保。
于是她又使出“遺鞋計”,蹬掉右腳的鞋子變作分身,真身化成輕風溜走;孫悟空一棍子打在她腦門上,一股白煙冒起,隻剩下一隻繡花鞋留在原地。
“奇怪奇怪,這繡花鞋什麽時候也能成精了?莫不是王母娘娘穿過的?”豬八戒低下腦袋打量着這隻繡花鞋。
看得沈隆連連搖頭,你也不怕她有腳氣?然後道,“這妖怪卻不是繡花鞋變得,而是一隻金鼻白毛老鼠精……”沈隆把這妖怪的來曆給孫悟空說了一遍,“眼下倒也不用着急,直接往陷空山無底洞尋去便是了!”
孫悟空當下拘出本處土地山神, 問清楚了前往陷空山的道路,那陷空山卻在正南下,離此有千裏之遙,于是孫悟空架起筋鬥雲,豬八戒一縱狂風先起,随後是沙僧駕雲,小白龍則現出原形,恭恭敬敬讓沈隆坐在背上,再用爪子抓起白馬行禮,直往南邊而去。
不多時,早見一座大山,阻住雲腳;衆人按定雲頭,見此山險峻,八戒驚道,“哥啊,這山如此險峻,必有妖邪。”
孫悟空道,“不消說了,山高原有怪,嶺峻豈無精!待我喚出本地山神打聽打聽,看那條路好走,端的可有洞府,再看是那裏開門,然後再殺出去!”
問明了道路,按照山神所指尋着一條小路,依路前行,有五六裏遠近,忽見二個姑娘,在那井上打水。
豬八戒則言道,“這定然是兩個妖怪!”孫悟空一時好奇,問他如何得知,那八戒得意洋洋曰,“大師兄,看她們頭上戴着一尺二三寸高的篾絲鬏髻便知,此發髻已經多年不時興了,就連俺那高老莊的鄉下婆娘也不梳了,更何況這般年輕女子?不是妖怪還能是甚?”
這番話聽得沈隆瞠目結舌,你他娘的竟然還是個時尚鑒定師?怪不得能讨姑娘歡心,先收了卵二姐,又娶了高翠蘭,原來還有這般本事啊!
衆人也不打擾,就在遠處看着這兩個妖怪打水,隻見她們擡着水桶順路返回,漸入深山,有一二十裏遠近,忽然不見;孫悟空急睜火眼金睛,漫山看處,隻見那陡崖前,有一座玲珑剔透細妝花、堆五采、三檐四簇的牌樓。
衆人近前觀看,上有六個大字,乃陷空山無底洞,牌樓下山腳下有一塊大石,約有十餘裏方圓,正中間有缸口大的一個洞兒,爬得光溜溜的,孫悟空伏在洞邊上,仔細往下看處,咦!深啊!周圍足有三百餘裏。
衆人一時都有些爲難,如此小的洞口,裏面又這麽深,如何能去得?沈隆笑道,“讓我等學老鼠鑽洞卻不像話,不過區區老鼠洞,倒也難不住爲師!”
于是把手伸到口袋裏,摸出一樣道具來,噗通一聲丢在地上,這件道具約莫三四米長,兩米來高,前面是一個巨大的鑽頭,中間是供人乘坐駕駛的駕駛艙,豬八戒看着好奇,“師傅,這又是何等法寶?”
“此寶名曰鑽地機,可挖土而行,日行千裏不在話下!”說罷沈隆跳進駕駛艙,留下小白龍和沙和尚看守白馬行禮,自己招呼孫悟空、豬八戒坐了進去,然後按下發動按鈕,那巨大的鑽頭便發出嗡嗡的叫聲,一腦袋紮了下去,片刻功夫便不見了蹤影。
“也不知道師傅那裏來的這麽多法寶,這寶貝倒也合用!”沙和尚和小白龍愣了一會兒,方才趴在洞口觀看,隻是眼下鑽地機已經走得遠了,那裏還能看到;他倆想了想,各自手持禅杖寶劍守在洞口,隻等那老鼠精一出來便下手。
不多時,衆人忽然覺身子一輕,那鑽地車便落到了一處世外桃源之中,那裏邊明明朗朗,一般的有日色,有風聲,又有花草果木。
孫悟空喜道,“好去處啊!想老孫出世,天賜與水簾洞,這裏也是個洞天福地!”又見有一座二滴水的門樓,團團都是松竹,内有許多房舍,衆人心知此定是那妖怪的居所。
沈隆也不停歇,就開着鑽地機朝那邊沖過去,直接鑽穿了牆壁,闖進了老鼠精的洞府,吓得她花容失色。
孫悟空立馬從鑽地機裏跳出來,論起金箍棒便打,這邊豬八戒也上去幫忙,二人齊心協力,十多個回合便将這妖怪拿下,他們來的倉促,這妖怪也沒來得及使出“遺鞋計”的法子。
孫悟空原本打算一棍子将她了結,卻通過被自己金箍棒打破的牆壁,看見隔壁房子,近後壁卻鋪一張龍吞口雕漆供桌,桌上有一個大流金香爐,爐内有香煙馥郁,那上面供養着一個大金字牌,牌上寫着“尊父李天王之位”,略次些兒寫着“尊兄哪吒三太子位”。
于是有些猶豫,“師傅耶,這妖怪原來真是李天王的女兒,眼下可如何是好?”
沈隆擺擺手道,“不管是如來的舅舅,還是天王的女兒,都一般對待便是;你去洞裏搜搜,若是能找到她害人性命的證據,那就殺了便是;若是沒有,把她送回給李天王和哪吒,讓他們嚴加看管吧!”
沈隆記得小說裏,這妖怪可是在鎮海禅林寺裏面吃過六個和尚的,不信洞府裏沒有證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