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歐洲列強爲了争奪殖民利益而互立陣營,如今在共同體計劃面前顯得是那麽落後乏舊,不過從兩者性質根本上來看,的的确确還是存在很大的區别。但不管怎麽說,中國人想出了這樣一套團結落後小國的辦法,日後多多少少值得借鑒。
但話又說回來,亞洲小國團結起來共同發展,自诩爲列強的西方國家來說同樣産生一種威脅。日後西方國家結束戰争之後,确立新的海外殖民擴張版圖,可倒頭來卻發現亞洲這塊肥肉已經徹底從嘴巴裏吐了出來,而且還長出了硬骨頭。
一根稻草容易折斷,幾百根稻草捆綁在一起,那就是一根大棒槌。
這不僅意味着西方國家無法再輕而易舉把勢力範圍伸向亞洲,甚至還有可能遭到亞洲的反擊。或許在短期之内軍事上是不會有太大威脅,但随着貿易共同體的建立,一種全新的資本市場融合體系建立,這将會對西方資本市場早場多大的沖擊?
别說越南、朝鮮、琉球這些小國家沒有資本,螞蟻多了同樣可以吃掉大象。更何況四個國家的市場容積量合一,再加上政策法規的配合,往後西方國家哪怕最簡單的“商品傾銷”都會遭到嚴重的阻力。
這還僅僅隻是沒有發展起來之前的影響,一旦亞洲貿易共同體越來越壯大,越來越多的亞洲國家加入其中,實體市場則會變得更加巨大。到那個時候,亞洲貿易共同體不必再采取被動防守姿态,完全可以主動逆襲西方市場,用龐大的金融資本在西方市場投機、破壞、傾銷乃至蠶食。
當然,能夠意識到這一點的人并不在多數,尤其目前同盟國和協約國的戰事依舊在繼續。随着中國戰勝日本,意大利出兵偷襲法國裏昂得手,同盟國的聲勢日益高漲,相比之下協約國原本巍然不動的身軀終于出現松動。
歐洲的同盟各國隻關心着如果在最短時間裏壓垮協約國,英法等國則愁眉苦臉的擔心如何繼續這場戰争以及假設失敗之後又該如何自處。核心人物的目光全部集中于此,根本沒有人在乎幾個小國家拼湊而成的共同體聯盟。
目光長遠并且看透亞洲與日俱增的威脅的人士,幾番想要向外界傳達自己的意思,提醒當局的政客們警惕亞洲貿易共同體的發展。可是他們的聲音太小,根本無法傳達到掌權者的耳朵,哪怕想要寫文章發表在報紙上引起關注,報館也絕不會拿歐洲戰争的版面來換這種危言聳聽的筆墨。
就這樣,前期的亞洲共同體計劃推行的非常順利,也注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得到空前的發展,一躍成爲全世界新興的資本主義商政集團。
到了九月下旬,亞洲貿易中心第二次全體代表會議在香港舉行。
之前的第一次會議主要确定了貿易中心行政管理大綱,以及各國派駐貿易中心官員的名單。而第二次會議的内容,則是開始制訂貿易中心的行政結構與部分職能部門的法規、職權。中國代表早在第一次會議結束後,就拟定了一份貿易中心行政結構的草案,可以說無論是發起貿易共同體還是組織代表會議,幕後的主要操控者還是中國一方。
經過長達六天的會程,第二大全體代表會議以少數項目修改之後通過了行政結構定案。
按照這份定案的規定,亞洲貿易中心主要分爲六個機構,分别是最高理事會、貿易中心執行委員會、共同體議事會三大常務組織,以及亞洲國際銀行、貿易仲裁院、中心審計部三大職能機構。
最高理事會是亞洲貿易中心最高決策機構,也是貿易共同體的唯一核心機構。由成員各國商務部部長組成,在商務部部長缺席的時候可由外交部部長代替,所有最高理事會的成員選舉更替都依照成員國商務部部長發令執行。
貿易中心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負責執行亞洲貿易中心所有合法條約以及最高理事會的決策,處理貿易中心的日常事務,全權負責成員各國貿易行爲的組織和管理,并且向最高理事會和共同體議事會提出進行定期彙報、建議。委員會的普通委員由貿易中心各部門部長出任,主席委員由成員各國首腦指派專員。
共同體議事會相對于貿易中心内部的議會,負責監督各職能機構、部門、人員的行爲準則,擁有貿易中心内部的立法和财政審核權力,賦予職權機構或部門行事權,并承擔行事權的解釋。同時議事會享有針對執行委員三分之二票數的彈劾權,但慣例上一年之内隻能發起一次彈劾行爲。
議事會議員的席位每一屆可以不同,由最高理事會經過讨論和分析實況來決定增減席位。不過理論上新的成員國加入隻會增加席位,而不是減少或者保持不變。各國議員的人數也由最高理事會經過商讨決定,慣例是每四年确定一次議員席位,各國外交部部長可根據國内情況在慣例會議上發起讨論。
議員的任期爲六年,由議員之間自行選舉議長,議長享有議事會動議權和首席發言權。議長的任期爲三年,可以連選連任長達三屆。
事實上,議事會雖然具備議會的一些職能,但權力依然受到理事會的管制。
因此,在整個貿易共同體之内是沒有真正公平、公正的相互制衡原則,一切都隻不過是以理事會爲首的政治活動而已。
亞洲國際銀行的職責自然不必多說,正是負責貿易共同體成員國内的銀行業務工作。但按照嚴格的規定,亞洲國際銀行的服務對象僅限于貿易共同體成員國,目的就是爲了使有限的資源更好的運用在貿易共同體之中。
亞洲國際銀行行長由理事會投票任命,行長本身屬于執委會主席之一,任期爲六年,可以無限次受到投票連任,直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貿易仲裁院是亞洲貿易中心執法機構,也是整個貿易共同體的仲裁職權部門,其職責就是負責處理貿易共同體成員國之間的法律矛盾,執行議事會已經通過的所有貿易法則、條約和政策,協調各國之間的律法問題。
按照議事會賦予的職權,仲裁院的權力隻限于貿易共同體之内,并且所執行的法權僅限于與貿易相關的内容,但在慣例上仲裁院的法律地位将高于各成員國最高法院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說,但凡涉及到與貿易相關的法律,仲裁院的裁判爲最高裁判。
之後幾天的全體代表會議,則開始進行人事選舉和任命,爲此各國商務部部長都要抽時間到場參加會議。這使得原本看上去很低調的會議,一下子變得嚴肅和正式起來。也因此吸引了更多時政、金融版塊的記者趕到會場采訪跟進,不管亞洲貿易共同體是否引起歐洲各國的注意,但在中國依然是有很好的市場。
随着全體代表X大會的循環漸進,貿易共同體的輪廓越來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