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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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大城市在表面喧嚣浮華的背後,都有着一些黑暗的角落,而生活在這些黑暗之中的人,除了社會最底層的勞苦大衆之外,還有一種,便是每天過着刀口上舔血日子的混混們。他們選擇的道路注定了隻能過着無法見光的生活,除非有朝一日他們能夠出人頭地,成爲一方大哥。而其中的大部分混混,在付出了青春和鮮血的代價之後,卻并不能實現他們的出頭夢想。
宋三便是這些混混中的一個。宋三看起來并沒有普通混混那種嚣張的氣焰,衣着也很普通,就如同街邊賣水果的小販一般。宋三走起路來一瘸一拐,便如同一條被打瘸了腿的流浪狗一般。
可是沒有人敢笑宋三象一條狗,即便是在背後也不敢有人這樣笑話他。因爲宋三那條瘸腿,便是在當年c市兄弟會與外來的洪金會規模最大,最爲血腥的那場火并中被人砍斷的。
其實說起來一點也不稀奇,那場大戰中被人砍斷腿的至少也有三五十人,許多人的下場比被砍斷一條腿還悲慘得多。可是宋三不一樣。宋三的一條斷腿就換了洪金會五條人命,他在那一戰中已經拼盡了身上的每一分力氣。“拼命三郎”這個外号就是從他斷腿以後才叫開的。所以宋三是個幸運的人,他不但在那一戰中保住了性命,而且得到了出頭的機會。宋三養好傷出院之後,并沒有進到大牢中去,反倒是成了那個偏僻集鎮上的老大。雖然宋三分得的地盤并不大,不過他已經很滿足。死在那場大戰中的人,連一根毛都不會得到,他已經很幸運。
可是宋三從此變得沉默寡言,不再是當初站在發廊外拉客那個口若懸河,能把如花說成西施的快嘴龜公。他也不再摸刀,不僅是砍刀,連廚房的菜刀也不會再摸一下。用他的話說,每次看到刀子,就會讓他想起那個血腥恐怕的晚上,而每次想起那個晚上,他就會有一種發自内心的恐懼,這種恐懼感甚至讓他有想要嘔吐的念頭。所以他不會再跟人拼命,而已也沒有這個必要,因爲他的手下已經有了上百随時候命的兄弟。
宋三甚至不許他的手下兄弟在他面前提起那一晚的事情,因爲宋家三兄弟除了他之外,宋大和宋二都是死在了那場大戰中。除了他自己,根本就沒什麽人到現在還會記得他們。大家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拼命三郎”宋三絕對是一條好漢,誰也不能不承認這點。因爲就連兄弟會老大譚星都豎起大拇指的人,在c市又能有幾個?
宋三身上隻有一件事情沒有太大的變化,那就是他仍然會喝酒。宋三成名前就喜歡喝酒,每晚吃飯時候七八瓶啤酒是少不了的,在野狼幫中,宋三除了能說會道,酒量也是很出名的。成名之後喝得更多,啤酒換成了白酒,和兄弟們一起痛快地拼酒,也變成了多數時候他獨自低酌。
不是沒有人陪他一起喝酒,每次他喝酒的時候,總會有一大票兄弟陪着他。可是誰也不敢招呼宋三,因爲他的臉色十分的悲傷,悲傷到他身邊的人都不敢看他。所以現在一喝酒,第一個醉的往往就是最能喝的宋三。
不過有時候喝多了,宋三忍不住還是會在自己手下面前提起那晚的事情。這種時候手下那些小兄弟們就會抓緊機會,讓宋三說說他以前的傳奇經曆。那傳說中的一戰,正是這些混混們最想知道的故事。
今晚宋三顯然已經喝得不少,他面前擺放的第三瓶老白幹也快要見底了,估計再喝兩杯,他就會醉倒在這小飯館裏。桌上陪坐的手下們沒有一個人會張嘴去勸他少喝一點,因爲大夥兒都知道,宋三喝得越多,就越是他心情不好的時候。上一次新入會的“小刀疤”就不知好歹,開口勸宋三少喝一點,結果被他一瓶子敲在頭上砸了個滿頭花。現在大夥兒隻希望宋三喝完這一瓶之後就趕快醉倒,倒得越快越好,這樣在把宋三扶回去之後,就可做一些他們想做的事情。天色還不是太晚,去打打麻将,會會情人,顯然都會比在這裏陪着自己心情煩悶的老大要好。
可是就在這時候宋三開口了:“你們這些兔崽子,又在心裏盼着我早點喝醉吧?”
所有人面面相觑,可是沒有誰敢開口分辯。跟一個已經喝得八分醉的酒鬼分辯,無疑是自讨苦吃的舉動。能坐在宋三身邊的人都不笨,所以他們都緊緊地閉着嘴,一個字都不說。
他們不回答,宋三隻好自己接了下去:“你們知道我爲什麽以前喝啤酒,現在喝白酒?”衆人仍然閉口不答。宋三的眼光從衆人臉上掃過,停在了一個臉色白淨,額頭上有一道兩寸長疤痕的年輕人身上。
“小刀疤,雖然你加入我們不久,可我知道,你是他們中間最聰明的一個,你一定知道答案!”宋三眯起了眼睛,那神态就如同一隻看着兔子的老狐狸。
“小刀疤”誠惶誠恐地擡起頭來,上次被酒瓶砸破的地方還在隐隐作疼,這次如果答錯,會有什麽樣的後果?“小刀疤”隻好結結巴巴地應道:“因爲……因爲三哥你是老大,老大當然得要喝白酒才能顯示身份,咱們這些作小弟的,才适合喝啤酒……”
“小刀疤”說完,緊張地望向宋三。宋三哈哈大笑道:“很好,你這張嘴很會說話!”說完居然倒了一杯白酒遞了過去:“咱們兩兄弟喝一杯!”
宋三這樣的舉動可算是罕見,衆人也隻在上次兄弟會中的杜風到這裏辦事的時候,宋三敬過他一杯酒。杜風何等人物,對這些十多二十歲的小混混們來說簡直就是心中的偶像。“小刀疤”受寵若驚地連忙站起身來,與宋三幹了這杯。剛一坐下,便聽得宋三又道:“你雖然說得很好聽,可是說的話都是***放屁!誰他媽跟你說的小弟喝啤酒,老大喝白酒?這是***什麽狗屁道理?”
“老大……我……”
“小刀疤”嚅驚恐地望着宋三瞪圓的雙眼,那眼中似乎已經冒出了噬人的火花來。“小刀疤”不明白自己的老大爲何突然這樣憤怒,可是他心中忽然閃過一個念頭,那個血雨腥風的晚上,宋三在一口氣幹掉五個對手的時候,是否也是用這樣的眼神瞪着自己的對手?如果是這樣,“小刀疤”覺得宋三的眼光已經在自己身上戳了十七八個透明窟窿。
“老大,小刀疤年輕不懂事,你别理他!”
“對啊,咱們做混混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杯子裏是什麽酒?”
“你這家夥,就是給你杯馬尿,我看你也照灌不誤!”
“你***才灌馬尿……來來,咱們敬老大一杯!”
旁邊的人看氣氛有些不對,連忙端起杯子來替“小刀疤”打個圓場。他們雖然不知道自己老大爲什麽突然會發脾氣,不過“小刀疤”似乎也并沒說錯什麽話。在這些人看來,宋三不過是因爲酒喝得太多心情不快而已。
宋三已經慢慢放下杯子,眼中的怒火也開始慢慢褪去,似乎又回到了平日那個沉着穩重的模樣。
“你們不明白,每到天陰下雨的時候,我這條傷腿都會疼得鑽心,根本睡不着覺,所以我隻能拼命喝酒,灌醉自己……”宋三的語氣充滿了悲哀,這些還沒經曆過生死大關的毛頭小子,哪能理解他心裏的苦悶。所以宋三一邊說,一邊又給自己倒上了一杯酒,仰頭喝了下去。
桌上一陣沉默,在座衆人都知道宋三是條漢子,是靠拼命才能坐到今天的位子上。可是他所經曆的那些痛苦,隻有他自己才能夠完全了解。
這樣的沉默隻有宋三自己來打破:“你們不要以爲我喝太多,興盛街的老大張刮皮,紅湯街的老大劉四平,哪個喝白酒不比我喝得更多?”
“張老大和劉老大,當時不和三哥你一樣,也參加了那一場大火并?”說話的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壯漢,大家都叫這人“冬瓜”,原因很簡單,因爲他矮矮胖胖,就如同一個冬瓜。“冬瓜”已經跟随宋三多年,對他以前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張刮皮和劉四平,都和宋三一樣,是現在西區的幾個帶頭大哥之一,平日裏和宋三的來往也算不少。“冬瓜”所說的大火并,自然是指當初發生在這裏的那場規模驚人的戰鬥。
果然宋三點點頭道:“沒錯,我的這條腿,張刮皮的右手,都是在那一戰中廢掉的。”宋三嘬了一口酒接着道:“劉四平雖然沒有斷手斷腳,卻被人在腰上捅了三刀,連苦膽都被捅穿了。他能活下來,也算是命大!”宋三的語氣輕描淡寫,似乎隻是在說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老大,那一戰咱們這方究竟死了多少人?”問話的人是“小刀疤”,他似乎已經忘了剛才宋三發怒的樣子。
宋三盯了他一眼,隻是這次眼中卻全無剛才的怒氣,有的隻是深深的悲哀:“當時張刮皮,劉四平和我都是野狼幫的人,除了我們幾人現在還混得不錯,野狼幫中十有五六,都折在了那一戰中!徐家太子爺徐慶帶來的人,也幾乎是折了三分之一。而人數最多,高手雲集的兄弟會,也有好幾十人死在了這裏!”
“我聽說那一戰中,野狼幫好像是打了頭陣?”“冬瓜”一邊随口問着,一邊給宋三的杯中又倒滿了酒。
“當時野狼幫已經是騎虎難下,爲了拿下西區地盤,老大齊天不惜拼盡全力,隻可惜野狼幫不過隻是這個局中的一個棋子而已!死掉那些弟兄,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是爲什麽而死的!”宋三緊緊地攥着酒杯,手背上的青筋盡現。
“棋子?”多事的“小刀疤”不解地追問道。
“野狼幫、兄弟會,乃至徐慶,都是引誘洪金會出手的棋子!”宋三突然重重地一拳擊在桌上,吓了衆人一跳。“洪金會在c市部署了大量人馬,可是因爲有龍門集團從中插手,徐家根本找不出這些人。所以徐家制定了一個很複雜,也很大膽的計劃,就是讓我們冒然攻打西區黑道聯盟的地盤,引誘洪金會出手。”
“那麽洪金會果然是上當了?”
“沒錯!洪金會的文飛揚親自到c市坐鎮指揮,可是還是上了徐家的當,在這裏擺開了陣勢與我們火并。文飛揚以爲他設下的埋伏能打我們一個措手不及,可是他根本沒有料到,真正中埋伏的人卻是他自己!”宋三臉上充滿嘲弄的笑容,又喝下一杯。
“譚老大那麽聰明的人,又怎麽會被徐家牽着鼻子走?”“冬瓜”一邊小心翼翼地問着,一邊又給宋三添上一杯。這些事情就連他也是第一次聽宋三詳細說起,自然是想要聽個仔細。而其他人則是早已經豎起耳朵,全神貫注地等着宋三繼續說下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想譚老大會跟徐家合作,一定也有他不得已的苦衷!”宋三端起杯來舉到嘴邊,又放了回去:“我宋三在外邊混了這麽多年,象譚老大這樣的人物,我确實沒見過第二個!”
“當時譚老大不過是個十幾歲的少年,三哥你就這麽佩服他了?”“小刀疤”不依不饒地追問道。
宋三哈哈笑道:“說起來當時譚老大的歲數應該還沒你現在大,隻不過是個高中生而已,可是手下的人馬已經過千,象現在兄弟會中杜風、方洪這種等級的高手,也對他言聽計從,徐家在c市說一不二,也不得不給他幾分面子,他的過人之處,沒有親身經曆過的人,是體會不到的!”
衆人一陣默然,心中都在想像着一個面色冷峻的少年,指揮上千手下沖鋒陷陣,叱咤風雲的畫面。譚星他們雖然沒有當面見過,杜風卻是來過一次的。他們還清楚的記得,杜風與衆人大醉一場之後,帶着四個人星夜趕到三百公裏外的d市,幹掉了當地的老大雲天宏,然後又在淩晨趕回這裏,衣服上血迹尚未幹透便與衆人繼續喝酒。那樣的英雄人物尚且在譚星手下做事,這譚星又是如何了得,衆人隻能在心中遐想一番了。
“不知道什麽時候能見上譚老大一次,那就好了!”“小刀疤”的神情似乎已經有些癡迷了。
宋三又喝下一杯,眼神卻越發地亮了起來:“我宋三有幸,當日也曾與譚老大一起并肩作戰打天下,那時的情景,我恐怕這輩子都忘不了!”
“我聽說譚老大從未專門學過功夫,手下又有那麽高手替他賣命,這一戰難道他自己也親自上陣了?”“冬瓜”一邊忙不疊地給宋三倒酒,一邊問道。
宋三輕蔑地看了“冬瓜”一眼,一邊舉起杯道:“譚老大雖然當時還是個少年,可是我看他的身手矯健,下手狠辣,雖然不象練過功夫的,不過尋常的混混,三五個人也絕不是他的對手。最重要的是他身上那種氣勢,别說是他的對手,就算我這樣和他一起拼殺的夥伴,面對他也會覺得有些喘不過氣來!”
“這大概就是三哥常說的那種殺氣吧?”“小刀疤”一臉神往地說道。
“不僅僅是殺氣!”宋三搖了搖頭道:“他身上還有一種氣,一種霸氣,舍我其誰的霸氣!我從未見過,連想也沒有想過一個少年身上能有譚老大的那種氣勢!就我當時親眼所見,譚老大至少也放翻了七八個人,一身的衣服都染得血紅,也不知是他的血,還是對手的血!”
“如果是我,恐怕面對這麽一個拼命的人,也會吓得手足無措的!”連“冬瓜”也開始有了“小刀疤”臉上的那種神情,一種與他的年齡完全不相稱的神情。通常這種神情,隻會出現在“小刀疤”那樣十多歲的少年臉上,可是現在在座的每個人臉上都是這樣的神情。
“能有譚老大這樣的人物領軍,加上他手下的杜風、方洪、胡彪、王動那些高手,洪金會當然隻有一條路可走!”
“你說的沒錯,洪金會除了死路,無路可走!”
在座的衆人也開始三言兩語地議論起來。
宋三卻搖了搖頭:“洪金會那一戰并沒有敗!”
“你不說洪金會掉進了徐家設好的陷阱,又怎麽會沒有敗?”“小刀疤不解地問道。
“文飛揚不是傻子,他能坐到洪金會西南區總管的位子上,當然也會看出問題來!”“冬瓜”畢竟比“小刀疤”出道要早,見的事情多,自然也會老道一些。
“小刀疤”腦子也不慢,眼珠一轉立刻接道:“不錯,以徐家當時在c市的地位和勢力,本不會讓野狼幫和兄弟會來打這一戰的主力!文飛揚一定是想到了這一點!”
宋三臉上居然是露出了一絲久違的微笑來:“你們都很不錯!文飛揚是不是這樣想我不知道,不過事實是他們的确在失敗之前就發現了不對勁,因此他們撤走了!”
“撤走了?譚老大能讓他們安然離開?”“小刀疤”不敢置信地問道。
“當然不會!”宋三舉起杯子抿了一口道:“所以西區黑道聯盟那幾百号人,成了炮灰給洪金會墊背!這些人包括他們的老大洪鳴,吳飛等人,從那一晚之後就從江湖上消失了。”
在座的人都不禁打了個寒戰,洪金會做事如此之絕,他們是絕對想像不到的。
“那這些人都死了?”“小刀疤”忍不住繼續追問道。
“兄弟會、徐家、加上野狼幫,之前差不多已經來了兩千人,後來徐家又來了有一千來人,西區黑道聯盟不過幾百号人,你說他們能怎麽辦?活下來的人,恐怕比死了更難受!”宋三說着說着,自己都忍不住打了個寒戰。是天氣太冷,還是他突然想起了當晚那血腥的場面?
“死了這麽多人,這事究竟是怎麽擺平的?”“冬瓜”不解地追問道。西區的這場大火并也是c市一大懸案,人人都知道那一戰死傷甚重,事後卻沒有什麽尾巴留下來。
宋三神秘地一笑,突然說起不相幹的事情來:“你們說咱們這種人打打殺殺的,究竟是爲什麽?”
“爲了有天能出頭呗!”
“是啊,就象咱們老大這樣,多威風!”
衆人七嘴八舌地議論着。
宋三哈哈笑道:“你們都錯了,錯得真他媽離譜!”宋三突然笑容一收,冷冷地說道:“黑道,永遠都是爲有錢有勢的人服務,黑社會,不過隻是一種工具而已!”
宋三雖然沒有回答“冬瓜”提出的問題,衆人似乎卻已經明白了問題的答案。
良久,“小刀疤”才繼續問道:“如果是這樣,那爲什麽還有這麽多人要繼續在這條路上走下去?”
宋三也是沉默了許久,才開口答道:“或許那就是因爲有譚老大這樣的人存在,才會讓人看到希望……”
有希望,豈非也就等于有了目标?宋三的話雖然說得含糊,衆人的眼睛卻已經都亮了起來。譚星,不就正是他們心中的目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