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也可以。”
趙蔚停車,很不耐煩看崔銘:“你不會直接說嗎?下車。”
崔銘一笑了之,下車,很有禮貌的招呼再見,趙蔚理都不理開車直接走。汽車朝城南開去,到了一公寓樓小區,趙蔚下車,大踏步過保安崗亭,進入一棟房子,上到五樓。到了502房間前,手抓防盜門,将防盜門扯下,踢開木門,闖了進去。裏面一位正在看電視的中年男子完全驚呆看趙蔚。
趙蔚問:“陳三?”
男子點頭回答:“是。”
趙蔚二話不說,抓起中年男子到洗手間。兩分鍾後趙蔚把陳三放在椅子上,走到桌子前,拿了筆紙扔在茶幾上,自己坐一邊點煙。男子渾身是血,手顫抖的一筆一畫的寫着。寫完了,小心看趙蔚,趙蔚接過紙看了一會,拿起身邊的電話撥打:“找艾芙琳……王冠藏在洗手間的天花闆隔層裏……你到XX地方把犯人帶走。”做完,站起來,陳三也站起來準備恭送,趙蔚順手抓了他腦袋朝茶幾一砸,陳三當場昏迷,趙蔚走人。
十幾分鍾後,艾芙琳到達了現場,看了昏迷的陳三,還有供詞。幾分驚,幾分喜。驚的是這趙蔚完全是個魔頭,無視規則,必須進行嚴格的培訓,如果保持這态度,隻能讓她接觸修行者有關的案件。喜的是,這案件警方幾乎沒有頭緒,連嫌疑人都沒有,趙蔚一擊命中,能力真的是非常出色。
乘坐巴士回家的崔銘心中很滿意,這案件說難也不難,如果能找到贓物,就知道誰是竊賊。贓物一個可能是外流,還有一個可能還藏匿在博物館内。從案件本身分析,崔銘認爲還藏匿在博物館内。下午吃飽撐着的李青和崔銘一起去博物館,用原力感應贓物位置證實崔銘猜測,最終李青勝出。李青本打算報警,崔銘讓他不要着急,這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自己送艾芙琳破案,肯定要留點好處。本打算以X先生名義通知艾芙琳,這樣一來,以後犯在艾芙琳手上時候,就可以說明自己是X先生。
這招是盜賊團慣用的伎倆,去某些地方,他們會先了解治安官的情況。如果治安官有困難,他們會以善人的名義去幫助,同時不動這條線。等哪天有同夥被這位治安官抓獲時候,可以先求情,說自己是幫助人不留名善人。如果治安官不理會,就會威脅要讓同夥把治安官一起拉下水。假設治安官沒有困難,也會制造困難,比如将其小孩擄走,然後‘好心’人見義勇爲,救下他孩子。
這一招崔銘最終送給了趙蔚,和艾芙琳不同,趙蔚當警察肯定會盯着自己,所以先送禮。到時候真犯在趙蔚手上,崔銘就可以說,你還記得博物館盜竊案嗎?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你已經享受了榮譽,那該還債時候不要退縮哦。
行賄是一門藝術,有時候不是你不想要就可以不要的。崔銘唯一擔心是趙蔚完全是感性做事,幾乎不存在邏輯性。
比如作爲一個理性的人,真的無法理解趙蔚爲什麽會那麽感性的選擇。如同小痞子喝上兩杯酒,老大鼓動幾句話,小痞子熱血上頭提刀上街砍人一般,趙蔚沖動到渾然沒有腦子一般。趙蔚有腦子嗎?有,崔銘認爲有,崔銘認爲趙蔚是粗枝大葉的人,不注重細節的人,但不會是笨蛋。幫會和盜竊團不一樣,幫會不需要細節,十個人收不到高利貸,就二十個人去,容錯率很高。但是盜賊團要盡可能保證零容錯率,細節是生存的根本。趙蔚應該是一個隻抓主題,隻求結果,不問手段,不問過程的人。呵呵,這種警察,艾芙琳你就等着頭疼吧。
不僅是崔銘,北月他們都不理解趙蔚這個選擇,北月對趙蔚并沒有太多的渴求,趙蔚、北月和李青三人比較類似,輔修強化系,對隊伍的價值不高。趙蔚一旦以修行者身份加入警察系統,在退出警察系統之後的五年,才能報名參加原力聯盟考核。但是,警方修行者擁有原力聯盟成員才能擁有的一定權利,以艾芙琳來說,她就是初曉城和原力聯盟接觸、溝通的代表。
崔銘沖澡出來,李青悠悠躺在繩床上蕩來蕩去,崔銘躺下,看天花闆許久道:“師兄,我覺得我挺低調做人,爲什麽一直招惹仇家?”
李青沉吟許久回答:“你爲什麽得罪伊娃,是因爲你沒被她殺掉。這純粹是不講道理的行爲。你爲什麽得罪趙蔚,是因爲你傷了人家自尊心,但是爲什麽要你去傷人家自尊心呢?問題關鍵在,爲什麽伊娃選擇你問教授的下落,爲什麽趙蔚認定是你說了她的壞話。”
崔銘問:“爲什麽?”
“臉黑。”李青一針見血的總結,這沒辦法,四個人都在讨論趙蔚,偏偏崔銘被點名,說明人家的手下恰巧聽見崔銘說壞話。初曉城四個年輕修行者,城市這麽大,偏偏你好死不死送到人家所在賭場,這如果不是臉黑,還能是什麽。還有墨特,北月将營地選人家洗澡池附近,崔銘吃飽撐着去人家澡堂裏泡澡……李青安慰道:“師弟不哭,師兄罩你。”
崔銘順手抓了台燈砸過去。
平淡正常的生活開始了,北月事務所還是很閑,李青對北月和崔銘進行了力使用的訓練,丁澤完全沒興趣。力的使用和能量系沒有太大關系。
因爲是新手的原因,崔銘的進步非常快,北月對技巧的掌握開始由粗犷朝細緻發展。一轉眼,三個月過去了,趙蔚經過三個月的理論培訓,正式成爲初曉城101特殊部門的副警長。
三個月,北月性格大有轉變,和李青、崔銘的關系大有改善,唯獨是丁澤,他從來不說自己的事,懶得說,不想說。他也不出外訓練,每天對六要素進行基礎的提高,就算是交差了。他心情不好時候,也不會和其他人傾訴,而是穿的帥氣出門,一夜不歸,第二天一早帶了酒氣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