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他要是真的不願意支持我。
那恐怕就得麻煩您了。
到時候可以讓孩子跟我姓,您就把孩子當孫子或孫女養就好了。
反正大哥他也不準備結婚。
況且您不是反正閑着嘛,閑着也是閑着,帶帶孩子豈不是正好?”
宋明月這話說的,那是沒有丁點不好意思,甚至覺得理所當然。
不過這也正常。
這年頭,大多數父母不都是理所當然的幫自家兒子女兒帶孩子。
沒有孩子還催自家孩子生。
表示自己願意幫忙帶呢。
“你還真是一點不客氣。
我這好不容易悠閑幾天,你就又給我找個麻煩過來,那你公司那邊呢,就算有我幫你照顧孩子,孩子也總不能真的就隻扔給我照顧。
你一點都不管吧。
公司那邊能夠兼顧嗎?”
雖然喬木有些不情願,但也不可能真的不管不顧,隻能無奈道。
同時心裏還有那麽些郁悶。
“公司那邊的确很難兼顧,就算我有能力兼顧,公司那些領導恐怕也以爲我生了孩子後,必須要将精力分一部分在孩子身上,不能完全勝任所有工作,就算不把我辭退。
估計也會邊緣化。
我們公司以前一個前輩就是如此,生了孩子,就開始被邊緣化。
甚至還被降薪和故意爲難。
後來實在受不了,隻能離職。
那應該就是我的前車之鑒。
所以我打算先這麽拖着,孕假之類的一點都不能少,等我生完孩子坐完月子,就想辦法自己創業。
反正公司的流程我都清楚。
業務之類的也很明白。
手裏還攢下了不少人脈。
給别人上班要擔心,會不會被開除之類的,可是給自己上班的話就要好多了,倒是也不指望真的能做大做強,隻要能養活自己就行。”
有關于創業這點,宋明月她顯然也是早有準備,甚至可能在她那個前輩離職的時候,就已經有相關想法了,所以此時說的很有條理。
但是,喬木還是有不少疑惑:
“可你不是一個月光族嗎?
你哪來的錢創業?”
聽了喬木的詢問,宋明月再次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然後笑道:
“媽,這不是還有您呢嗎?
不管我結婚不結婚,您就先把我的嫁妝給我呗,到時應該能換上一筆錢,還有您再借個房本給我。
家裏随便哪套房房本都行,我去貸款,兩樣加起來,怎麽着都能湊個百八十萬,已經夠我創業了。
媽,我這也是沒辦法。
您放心,我創業還是很有把握的,絕對不可能虧本,更不可能把這個房子給虧掉,您就幫幫我吧。
實在不行就當是您投資的。
到時候您是控股人。
我就是給您打工的……”
翻白眼這個行爲,對于此時的喬木而言,那真的是翻夠了,已經翻到不想再翻了,這都啥閨女啊?
借雞下蛋也沒這麽空口借的:
“你,你還真是讓我刮目相看。
這麽多年的班真沒有白上,你這臉皮那是肉眼可見厚了起來啊。
唉,真是兒女都是債!
這樣,我不可能你說要房本。
我就把東西給你。
你給我列個計劃書出來,就是你打算創辦個什麽公司,初始資金多少,招多少人,在哪邊辦公,以及未來的業務和市場調研,規劃!
總之盡可能全面,你别管我看得懂看不懂,反正要有這些東西。
我看不懂,我可以找人看。
如果覺得合格可以,到時候我可以投資你,房本也可以給你拿去貸款,要是不合格一塌糊塗的話。
那你就給我老老實實上班。
這個公司不要你去下個公司。
别糟蹋錢了。”
喬木這番話,是要求她必須有所準備,有所規劃,但是在宋明月看來,這就是基本同意了,畢竟她原本都已經做好她媽一口否決的準備了,如今非但沒否決,隻是提了一點要求,那跟同意又有啥區别?
于是接下來當然是滿口應是。
連連保證。
保證自己一定把規劃拿出來。
再之後,喬木也沒繼續在她閨女這邊多呆,又交代了一些事情。
便告辭離開租房去了。
她閨女現在住着的這個小公寓實在是太小了,就一個房間,喬木也不太樂意在客廳沙發那邊睡覺。
所以當然得租套房,而且爲了就近照顧她,喬木都沒敢往一些偏遠的地方租,而是就在本小區内。
找了個隻相隔一棟樓的公寓。
租了半年,住了進去。
接下來喬木的生活就遠比過去固定多了,每天早上起來就是先去菜場買點東西回來,給她女兒做早飯,中飯和做晚飯,畢竟她這女兒都已經懷孕了,就算不爲了她女兒的身體,爲了她肚子裏的孩子,那也不能總讓她天天吃外賣吃速食。
工作上的事喬木幫不了忙,結不結婚的事情,喬木也幫不了忙。
那也就隻能管好夥食。
順帶着給她調理下身體了。
當然了,宋明月也沒閑着,她在做好決定之後,就特地抽了個休假的日子,去找她那個同學攤牌。
過程喬木沒怎麽關心。
對方是不是真心實意的。
喬木也不太清楚。
但反正,最後宋明月商量出來的結果還是結婚,既然是這麽個結果,那想來男方應該沒有太多的苛求,至于是不是真心實意,以及以後會不會後悔,有所改變之類的不好說,但反正目前的态度是這樣。
對此喬木也沒提出質疑。
因爲人心是不好揣測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影響人心,況且喬木也很清楚她這閨女精的很,壓根不是什麽容易被騙的人,随她去了。
既然他們倆都已經商量好要結婚了,那結婚的日子當然就是宜早不宜遲了,現在趕緊結婚還能用稍微臃腫些的婚紗勉強遮一遮肚子。
可要是五六個月之後的話。
那就根本遮不住了。
因此接下來自然就是趕緊商議婚期之類的,有關于這點,喬木依舊基本沒參與,甚至就連彩禮之類的她都沒管,隻讓宋明月自己來。
不管她要多少。
反正都歸她自己。
她這邊隻負責把十幾年前買的二十幾萬黃金首飾,外帶着一些其他普通嫁妝之類的東西當做陪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