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張社長是有了決定,那麽……不知道你最後的決定是……”其實李在賢也有些緊張。
CJ除了CCM之外,還有其他的東西值得D.Z惦記的麽?
有!
當然有!
影院,就是命脈!
而如今掌握着這錄音的張政勳,有着足夠讓他忌憚的籌碼,爲了獨子,說不得隻能忍痛割愛。
畢竟在公司他是社長,可兒子卻隻有一個!
雖然明知道張政勳可能選擇接受CJ手中的CCM股份,可還是忍不住擔心。
沒辦法,誰叫自家那個不孝兒子竟然有把柄在人家手裏呢?
“呵,我的選擇很簡單,CJ手中所有CCM的股份,我全都要了。”沒有再調侃,也沒有再吊李在賢的胃口,張政勳直接說道,并且從兜裏取出一個U盤,推到李在賢的面前。
“呼——”明顯,李在賢松了一口氣,可緊接着,似乎想到了什麽,李在賢狐疑地問道;“這是……母帶?”
由不得他小心,萬一在完成這筆交易之後,張政勳再弄出第二份,他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呵,我說是,李社長會信嗎?”張政勳沒有直言,而是反問道。
“我相信政勳并不是那種小人。”飽含深意地看了一眼張政勳,李在賢開口說道。
嘴角一彎,張政勳沒有再言。
從CJ總部出來,張政勳回首看了一眼李在賢辦公室的窗口,他自然感覺到始終有兩道目光凝視着他。
這一份U盤裏面的東西,的确是母帶。
其實不論這裏面的東西是不是母帶都已經不再重要。
吃了一次虧的李在賢,自然不可能再吃第二次。
這份資料,也就隻能作爲一次性的消耗品而已。
畢竟,真的要把這個老狐狸惹急了,D.Z也不好過。
算得上是出于安慰李在賢那個老狐狸吧,這一次的《我的愛在我身邊》雖然他張政勳即是編劇又是主演,可出品的公司。卻是CJ。
也就是說,爲了讓老狐狸安心,這個劇本也就被張政勳丢給了CJ。
當然,用“丢”這個字自然不妥。畢竟他也是主演,自然不可能讓自己的電影受到傷害。
以D.Z自始至終所打造品牌的想法,自然不會做出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蠢事。
合作,自然是對于雙方都有好處才行。
而如今,已經獲得了CJ手中CCM股份的張政勳自然開始打起金光洙手中股份的想法。
爲什麽不去找那些小戶呢?
爲了怕打草驚蛇。
畢竟。雖然金光洙的手中的股份雖然達不到40%,可也是公司的第二大股東。
有什麽方法能夠獲得金光洙手中的股份呢?
自然是有的,隻要找一個小股東,然後一點一點的蠶食CCM的股份,到時候再加上T-ara預出道曲的失敗、出道曲的被人诟病、宣傳企劃的腦殘,種種理由之下,自然能夠直接讓那個傀儡上位,到最後徹底蠶食CCM的所有一切。
可那樣做,太慢了!
等不起,也不想等。
既然如此。也隻能兵行險招了。
隻是這樣一來,難免有些缺德。
可……
隻是稍稍猶豫一下,張政勳就将那僅存的良心丢到不知道哪裏去了。
良心這種東西,對于一個能夠變着花的玩着各種花樣的男人而言,似乎,并沒有什麽卵用。
幾天之後的四月一日。
這原本隻是一個很平常愚人節,可上天卻對CCM的所有員工都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
時任CCM社長的金光洙,因爲被人舉報其在任期間,收賄受賄高達幾十億韓元,而且更是有着不明來源的資金賬戶。
不日。金光洙暫停CCM的社長一職,接受檢方調查。
而偏偏此時的CCM正在進行着新組合T-ara的預出道嘗試,這對于公司的士氣簡直可以說是當頭一棒!
而金光洙自然整個人都懵了。
能夠成爲CJ集團旗下的子公司社長,自然不會是什麽善人。一些背地裏的龌龊自然不用多說,可任他沒想到的是,竟然會在這個關鍵的時候被人舉報。
一開始,還沒有明白是怎麽回事,可當自己被檢方帶走之後,竟然就被丢到了一間小黑屋之後。就再也沒有人前來詢問相關事項。
到了如今,哪裏不知道自己這是得罪人了?
可金光洙雖然面上惶恐,心中卻不以爲然。
這年頭,當社長的,就他所知,還真沒有幾個屁股幹淨的,出事不怕,怕的是背後沒有人。
作爲CJ集團之下能夠擔當一個公司的社長,金光洙的人脈自然不會如同表面那麽稀少。
然而現實卻如同一記重錘直接将他砸的暈頭轉向。
半個月之後,T-ara預出道曲《好人》随着電視劇《乞丐變王子》的播出而發行。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
随着第一集的播出,因爲聚集了允兒、權相佑等高顔值的代表,着實吸引了無數的粉絲觀看。
第一集的收視率高達9.3!
然而第二集的收視率,卻一下子掉到了6.7!
而那一首《好人》也随之石沉大海。
連個水花都沒有飄出來。
直到這一刻,金光洙才終于慌了。
半個月不見天日,他沒有慌,半個月沒人來探望,他雖然心中忐忑,也沒有慌,可當他得知T-ara的預出道曲失敗之後,他終于慌了。
前兩樣,雖然這半個月以來蠻無聊的,可因爲自己背後的靠山,自然不會太過驚慌。
可最後一樣,卻直接證明了自己之前策劃的一切都沒有實現,換句話說,自己沒有絲毫價值。
沒有價值,自然也就沒有拯救的必要。
面如死灰,金光洙整個人仿佛一下子被抽去了精氣神,身形,越發佝偻了。
果然不出所料,随着預出道曲的失敗,T-ara内部的氣氛徒然一緊。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作爲組合之中主唱和門面的李智雅、楊智媛直接向公司高層以“音樂理念不符“爲由提出請辭,甚至在短短不到幾天的時間之中就辦好了手續。(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