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那時候很嚴,不讓做買賣,可是那知青說他有門路,說可以把這米花糖直接賣去他一個朋友的廠裏去給工人做福利的,肯定是可以賣掉的。
而且,就這樣好吃的米花糖,在城裏至少可以賣到三毛錢一斤。
生意好做的話,他們每個月都可以送一回去。
那時候,三毛錢可值錢了,而且米花糖的本錢基本不要多少,一斤頂多就是幾分錢的本錢的,可以淨掙不少,就是兩個人分,一個月也有十多塊錢的收入。
這十多塊錢的收入雖然發不了财,可至少可以讓家裏人填飽肚子。
知青這麽說,連大海也相信了,而且家裏人都躍躍欲試的。
說到底,是因爲那個時候日子實在過的太窮了,都有家裏能吃飽飯,這有個掙錢的機會,肯定是要抓緊的。
因此的,老太太就帶着家裏的幾個女人,給弄了一百斤的米花糖出來,讓連大海和那知情去城裏賣。
知青和連大海兩人怕被人看見,還是晚上偷摸出發的,然後一直走路走到縣城,之後才坐上火車,去了知青說的那地兒。
那知青說的是很好,說他有門路,東西一定能賣掉。
于是到了城裏之後,他們就一起去了他們說的那廠裏,那廠裏倒是有知青認識的人,吃了那米花糖之後,倒是也算滿意,不過價格卻是開的很低,說一斤隻給五分錢,而且還是硬來。
吃過那米花糖之後,他先把東西給拿走了,然後再給錢。
一百斤米花糖,隻給他們五塊錢。
五塊錢?
根本連本錢都沒掙回來,他們除了買糖,做米,還有來回的車費,都超過五塊錢了。
連大海當然不依了,說他們不給三毛錢一斤,就不賣了。
可人不給錢,東西還要,而且最後還要趕他們走的。
連大海是個脾氣暴躁的,當時就和人吵起來了,而且還和人動手了,最後打傷人了,打傷了那人的腦袋,在醫院躺了好些天。
自然,連大海也被抓走了。
原本,連大海他們偷摸做生意,就已經犯事了,這還打傷人,而且人證,物證都在,他在那裏也人生地不熟的,害怕連累家裏人,他也不敢說出自家是哪裏的,加上那知青在看到不對勁之後,就給逃掉了,之後連大海就被判刑了。
判了八年,前幾年才出來的。
在牢裏的那些年,當真是暗無天日,連大海根本不敢去回憶裏邊的日子。
從牢裏出來之後,他原本是想回去的,可是想起自己在外邊犯了事,要是回到家裏,肯定會被人知道,那麽到時候會連累家裏人都擡不起頭來的。
畢竟,這個時候的人對于這些很重視的。
别說是坐過牢,就算是進派出所一下,都會被人編排的很難聽。
他不想給家裏的孩子們帶去不好的影響,所以幹脆不回去。
而且,爲了不讓家裏人擔心,前幾年他還特意給老太太寫了一封信回去,說自己在外邊成了家,不會再回去了,就是希望家裏人不要在等他了,能安安心心的過日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