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風團這次接的任務是清理一塊農田附近的小樹林,因爲小樹林裏經常會有一些野獸竄出來襲擊勞作的農夫。本來這些小樹林裏的野獸實力一般都不會超過一階,也不知道那頭二階的利爪熊是怎麽跑到這兒來的,結果卻很悲慘地被發狂的段明輝給打死了。當然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就輪到丹尼爾他們悲慘了。野獸的實力普遍要比同階的人類實力更強一些。如果不是段明輝,丹尼爾他們遇上這頭二階利爪熊即使最後能戰勝之,怕也會傷亡慘重。
又最後在小樹林裏巡視了一天,确定裏面不再有大型能威脅到那些農夫的野獸後,丹尼爾決定返程交任務。任務完成的差不多是一方面,更主要的原因是雖然天氣已經很涼了,放了整整三天,那頭利爪熊的屍體雖然仍完好如初,但還是早些擡到鎮上賣了的好。要知道這麽完整的一頭利爪熊的屍體,差不多能賣四個金币了,而原先他們四個人,忙活這麽多天,傭金也不過才三個金币而已。即使是這三個金币的報酬,也是當初巴特同那個摳門的鎮長讨價還價了半天的結果。
其實嚴格說起來挺也不算那個鎮長太摳門,請一個最低級的一階傭兵團,花費三天的時間清理一處威脅性不大的小樹林,給三枚金币,已經是很慷慨的酬金了。要知道一個農夫辛苦勞作一天,也不一定能掙到五個以上的銅币,而一個金币等于一百個銅币。也就是說一個最低級的傭兵一天的收入最少是一個農夫收入的五倍!如果不出現狂風團這次碰到的出現了意料外的強力野獸的情況的話,當傭兵算是挺劃算的。這也是人類王國傭兵衆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這個世界的人類生産水平很低,即使是那些貴族國王也沒太多的錢财來養數量龐大的職業軍隊,甚至是半農半兵的民兵都不行,但不論是清繳境内敵對異族,防範野獸襲擊,打擊強盜土匪,維護治安都需要相當的武力,這樣私人傭兵團的出現就順理成章了。有事的時候國家出錢雇傭他們辦事,而沒事的時候就不用理他們,任由他們自己養活自己,多好。
丹尼爾率着衆隊員回到鎮上,找到出任務的鎮長,将那隻如小山一般的利爪熊的屍身往鎮長面前一擡,也不多說,就等着鎮長自己加錢。果然隻是普通人的鎮長老頭看着這巨大的野獸屍身,臉都吓白了,乖乖地又加了——兩個金币。
巴特還要再争取争取,丹尼爾卻揮手阻止了他。做生意嘛,總不能逼得人太狠了。沒見那鎮長老頭拿出那兩個金币時臉上的肉痛之色嗎?如果這次逼的狠了,以次再想從他這得到任務怕是千難萬難了。畢竟像他們這樣的小傭兵團多的是。
出了鎮長家,衆人又興高采烈地擡着小山般的利爪熊的屍體向鎮上的傭兵酒館走去。隊長丹尼爾有心,故意多繞了幾圈,引得更多的鎮民圍觀,也算是給自己的狂風傭兵團免費打了次廣告。平時看起來巴特心眼挺多,嘴也滑,跟人講價談判的事大都由他來,但真正論起大智慧,還得看平時不顯山不露水的丹尼爾隊長。
将屍體擡到傭兵酒館倒不是爲了将利爪的屍體全賣給傭兵酒館,它也吃不下這好幾百斤的利爪熊肉。不是這裏來來往往的傭兵們的胃口不夠大,而是這種珍貴的二階野獸肉給這些粗俗的傭兵吃太浪費了,他們也吃不起!這批肉賣給城裏那些有錢的貴族、大商人才能最大化地實現其利潤。
最後傭兵酒館的老闆和鎮上的獸肉商、皮毛商合夥吃下了這頭利爪熊。而狂風團拿到比原先估計要多一點的金币,整整五個金币加一百五十個銅币!之所以不全換成金币是爲了好分配。團裏五個人,每人分得了一個金币加三十個銅币。之所以這樣平分,是因爲先前在鎮長處領的五個金币的報酬,也是一人一個金币平分的。按說清理小樹林的任務,段明輝除了打死這這頭利爪熊外,其他什麽都沒做。但隊長丹尼爾說了,既然我們現在是一個團的兄弟了,錢财理所當然要平分。所以這頭雖然是段明輝一個人打死的,但賣得的錢也在他的強烈堅持下這樣平分了。
三天的任務,加上來回路上花費的兩天時間,五天時間每人掙得兩個金币三十個銅币,相當于一個農夫近兩個月的收入,所以人都極其滿意。
巴特直嚷着幹脆再去哪找頭利爪熊殺了賣錢,而班則動了心思用分到的錢去鎮上的神殿租上一間最低級的神術練習室練習下聖光術,争取正式達到一階的水準。如果錢還有剩餘的話,幹脆就在鎮神殿注冊成正式的聖騎士!
“呵,連馬都沒有的聖騎士!别指望跟我借錢,我這錢可還要留着給我的艾西買火之葉魔法杖呢。要知道丹尼絲的那根就花了一百多個金币呢!所以千萬别打我的錢的主意!”巴特抓着自己的錢袋緊張地說道。
“你的目标不是娶了艾西回鄉下種地當一個農民嗎?還給她買這麽貴的魔法杖幹嗎?難道你想着艾西每天拿着魔法杖跟你在地裏種土豆?”原本還想着跟巴特借點錢的班打算落空,難得地出言挖苦道。
“對啊,我是準備娶了艾西回鄉下當财主的,幹嗎還要給她買魔法杖?可是如果我不給她買魔法杖的話,她一定是不會同意嫁給我的,這可怎麽辦?”巴特陷入了無邊的苦惱。
丹尼爾走了過來拍了拍班的肩膀,“錢不夠的話我的錢也給你,反正丹尼絲的魔法杖也買到了,我暫時也不需要花什麽錢。”
“算了吧老大,多琳姐都等你這麽久了,你還是把你那點錢存下早點娶了她吧。多琳姐那麽漂亮,追她的人那麽多,還是早娶到手放心——”班對隊長說道。
段明輝冷眼将這一切都看在眼裏,想了想,趁着丹尼絲将自己的錢袋塞給班之際,也将自己的錢袋丢了過去,“拿着吧,等你學會了聖光術,我們再出任務也更安全了。而且我也暫時不需要花什麽錢!”
班很感動,想了下,也沒有拒絕,轉身拿着錢向鎮上的神殿走去。
“在神殿學習神術很花錢嗎?”段明輝過了好一會兒,裝作随意地問道。
“光是最低級的一階神術練習室一天的租金就得一個金币。注冊一級聖騎士得十個金币。而巴特先前買那本聖光術則花了整整一百個金币!中央大陸有句俗語:神殿之中隻有金币才是唯一的貨币單位。就是說在神殿中不論幹什麽,最低的消費都是用金币來計算的!”丹尼絲在一旁答道。她大概十八九歲,長的還算甜美,身材高挑。許是長年在外東奔西走的緣故,并不顯胖的身體很結實,手臂和小腿處也頗顯肌肉,并沒有印象中魔法師身體都是很孱弱的樣子。
“确實挺貴的。”段明輝心裏算了下,點了點不再說話。
隊長丹尼爾去傭兵酒館看任務榜了,班去了神殿,巴特也不知道跑哪去了,所以旅館裏現在就剩下了丹尼絲和段明輝。
中年人心性的他很不習慣和丹尼絲這樣年輕又不熟悉的女孩兒相處,有些局促地又呆了會兒,便找借口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說是自己的房間,其實卻住着除丹尼絲和班之外的狂風團的其他三個人。不過現在丹尼爾和巴特都不在,他也正好趁機練習下從其他成員處學來的異界技能。
先前自己用九陽功從其他傭兵團成員處學來的技能有三個,隊長丹尼爾的二級戰技狂風斧法,魔法師丹尼絲的一級小火球術以及班的一級聖光術。
狂風斧法先不考慮,因爲場地不允許。而且見慣了東方精妙武功招數的他對這種異界大開大阖的粗糙斧法也不怎麽放在眼裏,他真正感興趣的是他以前從沒接觸過的魔法與神術!
他先是閉上眼按丹尼絲教自己的那樣,集中精神,想象天地間無所不在的遊離魔法元素,很快便感覺到了那活躍遊走的魔法元素,青色的風元素,紅色的火元素,黃色的土元素,藍色的水元素,紫色的雷元素。他意念一動,那些魔法元素便按照自己的意識排列組合起來,像是最聽話服從命令的士兵。
“怎麽這麽容易?丹尼絲不是說普通人沒有經過魔法導師啓魔的話,想要第一次感覺到魔法元素都是極難的嗎?更不要說像我這樣輕松地控制這些魔法元素了?”段明輝一分神,剛還控制自如的魔法元素忽地一下四散開來,如發現老師走出了課堂的調皮孩子們一樣,四下的撒歡亂跑起來。
“哦,這些魔法元素居然如此地活潑,倒是比其他世界的天地靈氣更難控制!不過這才對嗎,要不然我都要懷疑是不是我産生幻覺了呢。”段明輝心道,然後又輕松地收斂心神,排除雜念,掌控心猿,将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到精神感覺中的這些活躍的魔法元素身上,再次輕易地将其控制住。然後按照丹尼絲教導的那樣,将除火元素外其他的魔法元素都排除在外,隻留下紅色的火元素,按照特定的排列組合方式,慢慢地構建成了一個小火球的形狀。
撲——一個拇指大小的小火球從段明輝的手指打了出來,撞在了木質地闆上,将其擊透形成了一個指頭大小的小洞。
段明輝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神色。這是他刻意控制火球大小的結果,畢竟這是在旅館裏,不好弄出太大的動靜。不過照他估計,如果自己完全放開壓制釋放的話,威力肯定要大過拿着火之葉魔法杖的丹尼絲,至于大多少,卻不好評估。
這麽輕易就學會了異界的魔法,莫非自己竟是魔法天才?
以段明輝心靜如水的心性都有些驚喜,他猶不敢相信地又試了下學自班的聖光術,居然一下子也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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