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雨棠離開後,去了諾森臨時居住的地方。她到的時候諾森已經擺脫了獵人,回到了家中。一回來就聞到了熟悉的味道。
“好香。”諾森直勾勾的目光盯着北雨棠正在往杯子裏倒的鮮紅血液。
諾森拿起被子喝了一口,砸吧砸吧嘴,“這次的味道比上次的好喝。上次那鴨血真是難喝。對了,這次是什麽血?”
“人血。”北雨棠慢悠悠的吐出兩個字。
“什麽?”諾森瞪大了眼睛,“你、你哪裏來的人血?”
“别用那副驚訝的眼神看着我,這些血都是醫院裏處理的血。我偷偷給你順了幾包過來,就當你這段時間的口糧。”
諾森細細的品味了一番,“雖然這人血已經過期了,但是這味道還是甚過雞血、鴨血。”
“你以前從來就沒有想過喝人血?”
以諾森以前的家業,想要弄點人血很簡單。
諾森搖搖頭,“我害怕被人發現,更厭惡自己是血族的身份。我若是食用了人血,我心裏那道坎過不去。現在,我已經徹底的被人類所厭棄。想想以前的自己,感覺所做的一切都是多餘的。”
“我應該早就明白,從成爲血族的那天開始,自己注定無法與人類共存。”
北雨棠見他失落,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或許,将來的某一天人族和血族能共存。”
“或許吧。”諾森敷衍的應了一聲,心底裏壓根不會相信,會有那麽一天出現。
直到很久很久之後,當人族和血族共存時,回想着當日那個女子口中說的話,心中又是一陣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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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蒙穿越過大半的領地,看着一座座繁華的城市,每到一個城市,他必定會停留半個月之久,靜心全城排查。這日他到了蕾姆的地盤,剛探查到一半,因爲某個人的到來,不得不中斷。
蕾姆在一個月前蘇醒過來,正在恢複,沒想到斯蒙居然來到了她的地盤,讓她有些不安。畢竟,這位主可是不是好惹的。
蕾姆笑眯眯的上前,“斯蒙公爵,今日到我這裏來所謂何事?若是有什麽地方,需要我幫忙的話,盡快說。現如今和不比從前。咱們血族還得共同進退,方能将故土回歸從前。”
她試探性的說着,話中點明了他們現在困境以及自己的想法。
斯蒙看了她一眼,冷淡的說道:“路過而已。”
蕾姆見他不是來找茬的,提着的心頓時松了一口氣,她還真怕這位主是來找事的。看得出來自己過來是招惹人家的嫌棄,她也不是那種不知好歹的人,告了一聲,便退走了。
跟在蕾姆身後的長老問道:“大人,斯蒙公爵這邊需要我們派人盯着嗎?”
蕾姆冷撇了他一眼,“盯着他?你确定你手下的人能不被他發現嗎?若是有這樣的人,我倒是不介意你去做。”
那位長老頓時閉嘴了,知道自己犯了一個錯誤。若是自己派人盯着他,被他發現的話,弄不好會出事。
(本章完)